![]()
導讀:如果說,三年前,華莊科技大比例違規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做法在監管層眼中還算是“初犯”,尚有情可原,但在2024年,其撤回創業板IPO申請之后對相關違規事態的“變本加厲”,就實屬“明知故犯”了。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姚 毅@北京
編校:翟 睿@北京
2024年6月20日,在尚未完成深交所下發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之前,廣東華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莊科技”)的創業板IPO闖關之旅被一紙終止審核的決定書叫停。
彼時的A股,正隨著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國九條”)的出爐,疊加二級市場的具體境況,IPO的“強監管”政策愈演愈烈。
一大批申報IPO闖關A股的企業隨之紛紛變更了上市計劃。
據叩叩財經統計,僅在2024年6月這短短一個月中,僅創業板中就有30家企業的上市審核因企業主動撤回上市申報材料而被叫停審核。
華莊科技即為其中之一。
時光荏苒。
時間進入2026年以來,A 股 IPO 市場同樣在政策引導與制度改革的雙重驅動下,全面進入了常態化運行已是不爭的事實。
于是,當年那一批曾飲恨資本市場的“難兄難弟”們又紛紛重燃了上市的希望。
這其中,便也包括了華莊科技。
2026年8月12日,華莊科技的名字出現在了申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下稱“股轉系統”)掛牌企業的受理名單中,欲登陸新三板成為一家公眾公司。
和大多數曾有過闖關A股IPO經歷后選擇新三板掛牌的企業一樣,華莊科技的此舉真正用意顯然是為其此后申報北交所上市創造必要條件——按照相關規定,需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且滿足一定時限的企業才有資格申報北交所上市。
公開信息顯示,華莊科技為一家主要從事智能控制器及智能終端產品的生產制造服務的企業,產品主要面向汽車電子、新能源與儲能、消費電子、智能電器四大領域,覆蓋汽車動力控制模組、車載聲控功能模組、車載無線通訊功能模組、車載硬件功能模組、電池管理系統(BMS)、TWS 耳機、智能音箱、 掃地機器人、智能打印機等多個應用場景。
華莊科技為一家典型的“家族企業”。
在華莊科技向股轉系統遞交的最新掛牌申報材料中稱,其實際控制人為陳耀強、陳必涵、陳慕三人,其中,陳耀強直接持有公司294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為 44.98%,為公司控股股東,而陳必涵以直接持股18.82%的份額位列華莊科技第二大股東之席,陳慕則通過另一家員工持股平臺華合順投資間接控制著華莊科技4.22%的表決權。
現年66歲的陳耀強,不僅是華莊科技的創始人和現任董事長,也是陳必涵、陳慕的父親,身為陳耀強之子的陳必涵,早前從復旦大學材料化學專業畢業后,也曾一度在外發展,2015年9月回歸“家族”企業后,于2021年11月起正式擔任華莊科技董事兼總經理一職。陳耀強的小女兒陳慕從24歲起即進入公司,至今一直擔任董事長助理,在2022年6月,陳慕也順利進入了華莊科技董事會。
不僅如此,陳耀強的妻子林忠清目前還是華莊科技的行政部總監,華莊科技工程部部長謝峰則是陳必涵的妻弟。
三年前的2023年6月28日,華莊科技是在中信建投的保薦下開啟其前次創業板IPO的闖關道路的。
如今再啟A股上市計劃,華莊科技仍將保駕護航的“信任票”投給了中信建投——此番負責華莊科技新三板掛牌項目的主辦券商仍為中信建投,項目的負責人為俞鵬。作為中信建投投資銀行業務管理委員會高級副總裁的俞鵬,也是前次華莊科技創業板IPO的簽字保薦代表人之一。
就前次創業板IPO的失敗,除了政策收緊等外部因素外,華莊科技自身業績下滑等基本面問題也是主因。
“在2024年6月決定終止華莊科技創業板IPO之前,其連續增長多年的業績已經出現了明顯的下滑趨勢。”一位接近于華莊科技的中介機構告訴叩叩財經。
公開數據顯示,在2020年至2022年中,華莊科技隨著行業景氣度的攀升營業收入也節節高,分別錄得3.48億、4.86億和6.27億,對應的扣非凈利潤也從早前的3000余萬元出頭增長至7479.18萬元。
雖然目前尚未有公開渠道能獲悉華莊科技叫停創業板IPO前的“最近一年”即2023年的完整財務數據,但種種細節皆顯示情況不容樂觀。
據叩叩財經獲悉,在2023年底,華莊科技就創業板IPO向深交所遞交的補充材料中就承認,自己在2023年上半年無論營業收入還是扣非后的凈利潤都出現了同比下滑,而后者僅有3107.66萬元。
華莊科技解釋稱,2023年上半年業績的下滑主要是因“下游市場需求短期波動、競爭加劇等因素影響”,且坦言“若未來公司下游市場需求因宏觀經濟波動、國際形勢變化、客戶戰略調整等原因出現下滑,公司未能及時實施有效策略應對市場競爭加劇、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則公司存在經營業績下滑的風險。
2024年4月,隨著IPO“強監管”政策的加碼,深交所亦對創業板上市條件進行了重要修訂,其中將上市申報的“標準一”從“最近兩年凈利潤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抬高至“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累計凈利潤不低于1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不低于6000萬元。”
顯然,以2023年華莊科技在上半年的經營態勢,其在全年要滿足上述新修訂標準,就難言輕松了。
在撤回創業板IPO后的首年,華莊科技的業績仍未回到兩年前的2022年時的“高度”。
據叩叩財經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在2024年中,華莊科技的營業收入雖已增長至7.75億,但當期的毛利率也下滑至23.75%,要知道,在2022年時,華莊科技的綜合毛利率曾高達30%,也正因如此,其當期扣非凈利潤也僅有7213.57萬元。
幸運的是,在接下來的2025年,華莊科技再度迎來了久違的業績大增,其以同比27.8%的營收增長實現了扣非凈利潤高達54.8%的上漲,這也使得其當期的扣非凈利潤實現了其成立多年來首度過億的突破,達到了1.117億元。
在前次創業板IPO受創蟄伏兩年多時間后,正是有了年利潤過億的業績作為底氣,華莊科技才有了此番再向A股“上市行”的決心。
“目前華莊科技尚未啟動新一輪上市輔導工作,按照相關流程推算,其最快也需要在2027年中才可能正式向北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一位來自于滬上某大型券商的資深保薦代表人告訴叩叩財經,在這一段時間里,華莊科技除了需要繼續保持經營態勢的穩定性和持續性外,還需要進一步規范企業管理內控的有效性和經營的合規性。
1)“明知故犯”的合規經營爭議
![]()
三年前,當華莊科技進入創業板IPO審核流程之后,深交所對其爭議最大的問題之一即是其是否符合創業板的申報定位。
創業板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其核心定位是支持“三創四新”(創新、創造、創意,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故監管層對擬上市企業的研發指標及核心技術頗為關注。
反觀華莊科技,彼時,其不僅核心技術中心涉及的專利數量較少且申請時間較早,且研發人員比例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還僅有10名人員學歷為本科及以上。
三年后,當華莊科技即將再度站上資本化的賽道上時,其相關“創新性”指標的確有所改善。
如在2022年底,華莊科技的發明專利僅有5項,且皆為2020年及之前取得,而到了2026年初,發明專利已達到19項。
雖然其研發人員的數量在近年來不增反減,在2023年6月底,華莊科技尚有研發人員136名,到2026年初,僅余123名,但對于闖關北交所而言,也已算是達標的,畢竟,北交所對創新性指標的要求要遠低于創業板。
除了研發能力外,華莊科技經營的合規性也是其前次IPO審核中被監管層和市場關注的焦點。
早在2014年3月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即在頒布實施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明確,“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用工單位在本規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10%的,應當制定調整用工方案,于本規定施行之日起2年內降至規定比例”。
然而直到2020年和2021年,華莊科技母公司的勞務派遣人數占總人數的比例分別達到了 36.46%、17.05%,其中,僅2020年,其勞務派遣人數就達到786人之多。
對此,華莊科技在承認自己存在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的同時,其亦被深交所質疑“是否存在利用勞務派遣降低用工成本的情形”。
2022年,開始籌謀創業板IPO的華莊科技開始對相關勞務派遣用工情況進行規范,通過增加正式員工招聘力度以及將部分勞務派遣用工轉為正式員工的方式,終于在其提交前次創業板IPO之前,有效降低勞務派遣用工人數,讓勞務派遣用工比例降至10%以下。
2023年上半年,隨著創業板IPO審核的不斷推進,華莊科技稱自己已經將勞務派遣的用工比例降至6.18%,違反《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的合規性問題已整改完畢。
如果說,三年前,華莊科技大比例違規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做法在監管層眼中還算是“初犯”,尚有情可原,但在2024年,其撤回創業板IPO申請之后對相關違規事態的“變本加厲”,就實屬“明知故犯”了。
顯然,華莊科技在2022年時對其勞務派遣的違規問題進行整改并不是其真正意識到《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合規性的重要,而是因為其擔心將對華莊科技IPO造成實質性影響。
于是乎,在2024年,華莊科技IPO被終止后,在沒有上市審核的監管壓力下,其又再度放飛自我,早已將《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中要求的“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的監管紅線拋至腦后。
據叩叩財經獲得的一組數據顯示,2024年中,華莊科技勞務派遣的用工數重新回到了2020年時的量級,達到了772人,占其當期境內用工總數比例達到了30.53%。而在剛剛過去的2025年,華莊科技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更是創下了歷史新高,達到了984人,占同期用工總數比例高企至41.82%。
如今,隨著業績的回暖,華莊科技又開始籌謀新一輪的上市計劃,于是它又開始“故技重演”,稱自己從2026年開始又再度對勞務派遣的違規事項進行整改。
“在上市審核中,勞務派遣的合規經營一直是監管重點關注領域,其核心在于企業是否建立了完善有效且合法的內控體系,對于某一時點用工比例超過10%的,需披露原因,如季節性原因、業務量增加等,說明合理性并由主管部門出具無重大違法違規證明”,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告訴叩叩財經。
2)眾投資人已用“腳”投票
![]()
與三年前闖關創業板IPO時相較,除了基本面的變化外,華莊科技調整最大的莫過于其股東陣容。
所謂熙來攘往,皆為利來。
2021年前后,彼時開始籌謀首次試水A股IPO的華莊科技,吸引了國內諸多知名投資機構的目光。
2021年6月,一家名為浙江浙創好雨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浙創好雨”)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以3000萬元的代價獲得了華莊科技5.45%的股份。
成立于2020年的浙創好雨,背景不容小覷,其執行事務合伙人即為中信建投全資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中信建投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其股東名單中,還有杭州西湖產業基金有限公司、浙江省發展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河南水利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實力不俗的業界翹楚。
浙創好雨也是華莊科技在計劃啟動IPO前引入的第一家外部投資機構。
一個月后的2021年7月,東莞德彩君盛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下稱“德彩君盛”)、寧波甬潮嘉元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甬潮嘉元”)、嘉興聚潮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嘉興聚潮”)等三家投資機構也相繼現身在了華莊科技的股東名單中。三家機構分別出資1500萬、1125萬和500萬元押注華莊科技的上市前景。
2022年12月,也即是在華莊科技即將遞交創業板IPO申報的6個月之前,其還迎來了一位突擊入股者——自然人董智,其也以550萬元的代價獲得了華莊科技47.52萬股。
就董智的真實身份,華莊科技并未透露,僅稱董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朋友。
在浙創好雨、德彩君盛、甬潮嘉元、嘉興聚潮入股華莊科技之后,幾家機構皆與華莊科技實際控制人陳耀強、陳必涵簽署了“對賭協議”,雖大部分條款為滿足華莊科技IPO審核條件已經終止,但仍保留了“發行人合格發行上市的申請未獲批準或發行人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材料,則該等回購條款恢復執行”的約定。
2024年6月20日,在華莊科技前次創業板IPO以主動撤回上市申請材料而終止后,原本看好華莊科技上市前景的一眾外部投資人等旋即“變臉”,即便華莊科技仍存在再度啟動上市的可能,但投資者們似乎已沒有耐心等待華莊科技的“東山再起”,皆紛紛選擇用“腳”投票,要求華莊科技實控人對相關股權按約定進行回購。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申報創業板IPO的過程中,華莊科技曾向深交所披露稱,作為公司一方,就上述投資機構的相關對賭,公司自身“自始不作為回購權條款及業績對賭條款的義務人”,且陳耀強、陳必涵也均向監管層出具承諾,“若回購權條款恢復且回購義務發生時,將優先處置其持有發行人股份之外的其他資產履行回購義務”。
但最終,上述對賭的回購義務卻并未由陳耀強、陳必涵父子承擔,轉而仍由華莊科技作為主體替其履行。
據叩叩財經獲悉,2024 年 8 月16 日,在華莊科技撤回前次創業板IPO申請不到兩個月之時,其即召開了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并作出決議,對公司注冊資本進行了減資,同意公司股份總數減少706.3775 萬股。
而這部分股權正是浙創好雨、德彩君盛、甬潮嘉元、董智、嘉興聚潮等所持有的華莊科技的全部股份。也即是說,華莊科技分別回購浙創好雨、德彩君盛、甬潮嘉元、董智、嘉興聚潮持有相關股份并進行了注銷,華莊科技也為此付出了共計7626.1787萬元的代價。
“如今,沒有了外部投資者的對賭壓力,也讓華莊科技有更大的時間和空間可以輕裝上陣重啟上市計劃。”上述資深保薦代表人認為。
(完)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