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入職三甲醫院僅6天,被發現在醫院內死亡。事發至今超過兩周,遺體仍存放于殯儀館,未能下葬。家屬稱警方已排除他殺,但因家屬拒絕尸檢,工傷認定程序陷入僵局。院方表示正按流程辦理,人社局要求明確死因。
![]()
![]()
孫某某急診搶救病歷
7月24日,孫某某正式入職臨汾市中心醫院麻醉一科。7月29日18時27分,她完成手術后消失在監控畫面中。次日10時03分,保潔人員在醫生專用樓道處發現其倒地。急診搶救病歷顯示,患者意識喪失、呼吸心跳驟停,口腔黏膜發紫,牙關緊閉,經心肺復蘇、氣管插管等搶救措施無效死亡。
![]()
孫某某分配的科室為麻醉一科
家屬稱,7月27日、28日孫某某還與家人正常聊天,無異常表現。7月29日晚間未聯系,家人并未及時察覺異常,直至醫院來電才知曉噩耗。“我們趕到的時候搶救已經結束了。”孫父在電話中對記者說,“人應該是凌晨左右就死亡了”。孫父透露,警方已將排除他殺的結果告知家屬,但未明確具體死因。關于工傷認定,院方稱已向人社局提交相關材料,但人社局需要明確死亡原因。家屬因希望保持遺體完整,拒絕尸檢。
律師指出,尸檢并非工傷認定的法定強制項,但拒絕尸檢可能因死因無法明確而被認定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從而無法通過工傷認定。家屬可嘗試通過調取監控、封存搶救記錄、申請非侵入式體表檢驗等方式補充證據,但認定風險依然較高。
家屬的訴求很明確:希望能夠認定工亡,拿到相應撫恤。但出于傳統觀念,無法接受解剖遺體,堅決拒絕尸檢。
這就形成了本案最核心的矛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可視同工傷。自殺、自殘情形不在工亡認定范疇之內。
警方只排除了刑事案件,卻無法區分死亡究竟是突發疾病猝死、意外摔倒,還是其他個人原因。
法律層面,尸檢并不是工傷認定的強制程序,家屬擁有拒絕的權利。但不可回避的現實是:尸檢是查清死亡原因最核心、最有力的證據。沒有尸檢報告,就沒有權威結論支撐“崗位突發疾病死亡”這一關鍵事實。
人社局想要作出工亡認定,需要完整證據鏈;如果死因無法查明,按照行政認定的規則,很大概率會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予認定工亡的結果。
醫院方面已經向人社部門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但工傷認定的決定權歸屬于人社部門。家屬并非完全沒有備選路徑:調取全量監控錄像、封存完整搶救病歷、搜集逝者生前身體狀況、既往病史等旁證。但這些材料的證明力度遠不及尸檢,以此去爭取工亡,失敗風險極高。如若認定結果不如預期,后續只能走上周期漫長的行政訴訟。
一頭是中國人入土為安的樸素情感,不愿逝者再受解剖;另一頭是冰冷的行政認定規則,缺少關鍵證據就難以達成訴求。親情與法規拉扯之下,悲劇持續發酵。
消息傳出,很多臨床同行倍感心痛。
麻醉科本身就是醫院高壓科室,急診連臺手術、夜班、高強度精神緊繃是工作常態。近年來,年輕醫務從業者猝死的新聞屢見報端。每一次悲劇,都在提醒整個行業關注醫護群體的身心負荷。
但這起事件又和普通醫護猝死悲劇不一樣。它拋出一個行業很少直面的現實命題:當醫護人員在院內死亡,家屬想要工亡撫恤,卻抵觸尸檢,現實的出路到底在哪里?
我們尊重家屬不愿解剖遺體的情感,這是人之常情。但也必須客觀看清法律現實:情感訴求,不能替代法定證據。
現實里,大量類似的死亡糾紛都卡在這道關口。家屬承受喪親之痛,同時還要面對工傷認定的博弈;醫院夾在中間,同樣處境為難。
逝者已逝,我們盼望能有一個兼顧情理與法理的結果,也希望這起案例,能夠給整個行業帶來思考:既要守護醫護的職業權益,也要正視現實中情理與法條之間的鴻溝。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綜合自紅星新聞、大河報
![]()
繼續教育、公共課,關注護言醫語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