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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公子的劍——從商業的角度,看看這個世界
贛南臍橙開采,鐘睒睒向記者介紹農夫山泉收購臍橙,扶農助農,但沒忍住,最終暢所欲言,炮轟一切。
聊到電商,他說,拼多多的規則,讓價格體系一直下降,對中國產業是一種巨大傷害,是劣幣驅逐良幣。
聊到直播帶貨,他說,看不起直播帶貨企業家。
最后壓軸的,更勁爆,鐘睒睒氣勢洶洶喊話張一鳴。
首先讓我驚喜的,是“說話”本身。別說“首富”們了,早就集體閉聲消失,就連普通的企業家,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全部變得如此“和氣”,一點有爭議的話題都不敢碰,鏡頭下的發言永遠都是在“和稀泥”,拉著全公司陪自己塑造樸素勞模的人設。果然,鐘睒睒的發言一流出,我朋友圈就有了“大道理先生”,好為人師地指點:農夫山泉沒有公關部嗎,企業家管不住嘴又要惹麻煩了……
而我想說,一個多簡單的道理——企業家敢說話,才是健康的營商環境。
況且鐘睒睒說的話 ,不是憑空指點江山,而是他所在行業的現實挑戰,以及自己親身的痛苦經歷——2024年初,中文互聯網發生了一場針對農夫山泉和他本人的網絡暴力,期間,不僅公司經 營受到影響,鐘睒睒一直身體健康、沒有基礎病的95歲母親離世。前幾天鐘睒睒的“炮轟一切”發布會,提及此事,哭的不能自已——這時我們才發現,鐘睒睒也是一位70歲的老人了。
當下,中國的營商和輿論環境,房間明明有一只大象,很多人看到了,但是因為利益相關不敢說,或者因為人微言輕說了沒用。鐘睒睒愿意牽頭來捅破這層窗戶紙,非常好。
這頭“房間里大象”的叫 做——流量霸權。重災區,就是鐘睒睒喊話的,由算法驅動的抖音和今日頭條。
這絕對是中國商業歷史上值得反復深刻討論的一個事件。2024年2月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因病去世,但是,火莫名燒到了鐘睒睒。
這讓人有機會具象化的了解什么是“大眾情緒”,喜歡二元對立分明,對人物的理解臉譜化,像劣質電視劇一樣,一定要有完美的好人,和邪惡的壞人——既然大家都緬懷宗慶后是好人,那么曾經的對手鐘睒睒,就應該是壞人。網絡上逐漸興起對于農夫山泉和鐘睒睒的攻擊,越來越猛烈,直至徹底失控。最后夸張演變成,農夫山泉的紅色瓶蓋是日本國旗,鐘的照片被貼上小胡子扮成日本人,說他是日本戰犯的后代。
其實,個別分散的語言暴力,不會形成網暴,對受害人的影響非常有限。只有通過平臺和算法,匯集成海量的大規模集中性網絡攻擊言論,才會出現網絡暴力。
互聯網平臺常援引“避風港原則”來規避自己的責任。避風港原則”源于1998年美國《新千年數字版權法》,又稱為“通知-刪除”原則,這是一個最初針對著作權的原則——網絡服務提供者(ISP)使用信息定位功能,包括目錄、索引、超文本鏈接、在線網絡存儲,如其鏈接、存儲的內容涉嫌侵權,在可以證明其無惡意且及時予以刪除侵權鏈接及內容的情況下,網絡服務提供者則不用承擔責任。
簡單來說,避風港原則下,平臺沒有惡意就沒責任,當受害者通知平臺,平臺立刻處理,也沒有責任。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 “避風港原則”誕生于互聯網產業發展早期的,政策的初衷是國家鼓勵新技術、新產業的發展。而如今,互聯網已經是一個完全成熟的行業,深入我們的生活,左右極大的資源,對應的也要承擔更大的責任。相比于避風港原則,到了今天,更多適用的是“紅旗原則”。——當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飄揚,網絡服務商就不能裝做看不見,或以不知道侵權的理由來推脫責任。
“紅旗原則”也出現在美國1998年版權法修正案中,意思是如果侵犯著作權的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就像是“紅旗”一樣醒目,那么網絡服務提供者就不能裝作看不見,亦不能以不知道侵權行為做借口來推脫其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紅旗原則從著作權問題、假貨問題,再延伸到名譽權。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專門提到了平臺的責任——平臺在發現網暴行為之后,如果基于蹭熱度、引流量等目的放任網暴升級,可能會構成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而如果平臺的行為不只限于消極放任,而是積極教唆、鼓勵或參與,則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應按相應的罪名予以處罰。
總結來看,第一,對于明顯的謠言和攻擊,比如“紅色瓶蓋是日本國旗”,平臺應該立即制止。第二,被侵害人,多次聲明,辟謠,且證據充分,那么平臺就更應該,止住網絡暴力,而不能蹭熱度,繼續鼓吹推話題。
但是可惜,治理的難度在于——算法下的流量誘惑。
我常常在想,人類進步了嗎?
目前,整個人類的內容消費,已經從編輯推薦制,進入了算法推薦制。其結果是,內容上更豐富了,但是在價值觀上急劇退步。
算法帶來是一種糟糕的獎勵機制。
在農夫山泉事件上就有一個惡性循環——只要大眾情緒形成之后,捧去世的宗慶后,罵農夫山泉,就有流量。而當下的市場,流量就等于金錢。于是,很多對農夫山泉,原本沒什么恨意的人,在流量密碼的誘惑下,加入了狂歡和施暴。
我常好奇于,為什么中國有那么多“愚昧者對從未見過的人恨之入骨”,原因在于游戲規則建立在人性的弱點和金錢的誘惑之上。
還有一個很令我遺憾的觀察—— 算法的不當獎勵機制已經扭曲了專業創作者的生態。
我有很多深刻、睿智、有創意的創作者朋友。私下和他們探討某件事的觀點,總令我耳目一新。但是最后他們自己去拍短視頻,說的又是另一套。沒辦法,內容公司,都要靠流量為生,一個大事件出來后,你去講一個平衡的、全面的、深入分析的看法,沒有流量。我很感慨,這個時代有機會成為卓絕創作者的人,成了算法 的奴隸。 思想的價值在于碰撞、辯論,但是現在,都被算法豢養。 其結果,就是中文互聯網上, “ 愛國牌 ” 被亂用, 最終形成信息繭房,最后造成整個民族的智力退化 。
鐘睒睒說了這樣一句話,“社會的惡是上層的,有知識的人產生的,不是底層老百姓”,“罵我的人,也是受害者”。
平臺對謠言及其傷害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我特別喜歡三表寫的引發熱談的文章,《張一鳴必須回應鐘睒睒》。
我也補充一個簡單的類比:
在商品領域,買到了一瓶劣質牛奶,超市和生廠商都要承擔責任。在編輯負責下的內容市場,編輯如果推薦虛假、捏造的文章給讀者,編輯當然也要承擔責任。那么,算法時代,為什么就可以不承擔責任?就因為算法不是人,是虛擬的嗎?
可別說什么算法中立、算法中性,眾所周知,抖音和今日頭條,看不到罵張一鳴和字節跳動的內容,不是嗎?
所以啊,誰在開創算法,誰在管理算法呢?——還是人。
抖音已經超級強大,是當下中國制造話題、制造明星最高效的武器。
鐘睒睒喊話里也說道,“你用你的流量來盈利,也就是你用流量制造了產品,這就是你的產品,你必須對你的產品承擔起法律的責任,承擔起人類文明的責任”。
這早就成了“房間里的大象”,看到的人,要么利益攸關不敢說破,要么人微言輕說了沒用。既然,鐘睒睒,既有親身經歷,又是“首富”,他愿意牽頭捅破這層窗戶紙,很合適。那么就別浪費這個機會,全民好好討論一番。
就在剛才,網信中國發布了《關于開展“清朗·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重點整治同質化推送營造“信息繭房”、違規操縱干預榜單炒作熱點。政策發力,聚焦社會的關切。
經濟學里有一個概念,邊際效用遞減。互聯網,作為曾經的新興科技,從前是英雄主義式的褒義詞,這些年逐漸越來越像一個貶義詞。算法內容對于我們輿論環境的傷害,算法電商對于我們產業的傷害,令人心痛。
天下苦算法久矣。前首富鐘睒睒,喊話現首富張一鳴,這不是吃瓜,而是一場嚴肅的中國商業文明之 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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