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東阿縣一家生產驢肉食品的廠家,因驢肉漲價、經營困難等影響,為牟取利益,用豬肉冒充驢肉銷售。
2021年8、9月,山東省驢貝貝食品有限公司(簡稱“驢貝貝公司”)實控人孫圣魁,聯合副總經理畢德棟等人,共同商議,從當年10月起,借助添加劑加工,將采購的豬肉制成200克一袋裝的鹵制“驢肉”,對外銷售,銷售金額達1.05億余元。
驢肉原本65至85元一斤,200克一袋的假驢肉出廠價卻為9元至12元,只有正常價格的一半,因此在電商平臺大量銷售。警方查證,批發、銷售該產品的下游電商公司以及零售小戶多達49家。其中最大的經銷商山東萬齊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萬齊公司”)注冊了11家電商平臺店鋪,組織人員以虛假身份拍攝虛假宣傳視頻,累計銷售該驢肉產品約4712.8萬元。
此前,已有大量消費者自稱吃出“豬肉味”,向電商平臺、市監部門舉報投訴。2023年1月,河南商丘警方根據消費者舉報線索,前往山東,將兩家公司的十幾名涉案人員抓獲,后分案審理。
2025年12月,涉案10名管理人員、員工一審獲刑;另有4名主要被告人,一審分別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2026年6月,4名主犯案二審開庭。辯護律師認為,一審定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不符,是“假冒”但非“偽劣”,罪名應為虛假廣告罪,且本案行為對消費者侵害程度較低,對人體生命健康沒有危害,無期徒刑量刑畸重。截至發稿,本案二審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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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貝貝公司的電商平臺賬號,案發后已停更
用“配方”把豬肉制成驢肉
生產銷售上億元
“天上龍肉,地下驢肉。”山東聊城東阿縣流傳著這樣的諺語。東阿不僅以阿膠聞名,還被譽為“中國驢肉美食之鄉”。
驢貝貝公司許多成員都是東阿縣本地人,包括實控人孫圣魁、副總經理畢德棟。2018年,孫圣魁成立驢貝貝公司,任總經理,畢德棟負責采購原料、生產、銷售、包裝等工作。該公司主要加工生產袋裝驢肉、牛肉、鹿肉,產品品牌包括膠香滿園、驢唄醬香、驢唄低脂、驢九牧、驢大圣、東阿醬驢肉等。一般下游經銷商公司下單后,驢貝貝公司批發、代加工。
判決書顯示,據幾名員工講,前幾年,該公司一直購買活驢后屠宰,生產驢肉,注冊了16個商標,有50多名員工。但2020年至2021年,公司負債數百萬,驢肉食材滯銷,堆滿倉庫。
據畢德棟供述,他和孫圣魁是同學。2021年6月,由于進口驢肉漲價,加工成本高,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孫圣魁說,公司原本生產的200克驢肉每袋11元,2022年7月驢肉漲價,成品漲價到每袋12.5元,而下游經銷商萬齊公司將價格壓到每袋10.5元。為滿足萬齊公司要求,繼續合作,也為降低成本,獲取利潤,兩人和生產部負責人姜某義商議,2021年10月開始使用豬肉冒充驢肉進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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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驢貝貝公司工商信息 圖據天眼查
按照孫圣魁安排,畢德棟在陜西西安蓮湖區方欣市場采購熟豬肉,將購進的熟豬肉進行二次加工,之后又聯系同盛嘉和、豫申食品、西安奇跡、西安茂和幾家鹵豬肉的廠家采購熟豬肉。一審判決書顯示,其中西安方欣市場的某一家鹵豬肉攤位,以38元至42元的價格,累計向驢貝貝公司出售了約3130萬元的鹵豬肉及代加工生豬肉。
2021年12月,由于銷售量大,為進一步節省成本,畢德棟開始從河南商丘虞城縣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商丘緣源食品有限公司、商丘利源食品有限公司、商丘夏聯食品有限公司購進生豬肉,送到西安市楊凌區君吉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成熟豬肉,再拉回公司進行二次加工。
驢貝貝公司制定了“配方”,添加復配增稠劑、焦糖色、紅曲紅、驢肉精膏、乳酸鏈球菌素(防腐劑)等進行二次加工,以增香和提升肉色,增加口感和種類,讓豬肉模擬驢肉味。姜某義負責在生產車間組織工人按比例添加配料后,再封口包裝進行銷售。
電商市場的便利和規模,讓商品價格遠低于實體市場。而產業鏈上下游為牟利,進一步要求降低價格,擴大產量。判決書顯示,孫圣魁稱,“市場上生驢肉價格每斤65元,電商心里清楚(銷售的)是什么肉”;管理公司倉庫的孫圣魁岳父丁某德說,生產假驢肉后,銷量大增,“臨近過年旺季一天能走10萬包左右”。
2023年1月18日,河南商丘警方根據消費者舉報線索,趕赴山東東阿縣,將孫圣魁、畢德棟和多名管理人員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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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縣養殖的黑驢 來源驢貝貝公司電商賬號
經審計,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驢貝貝公司共銷售給萬齊公司、東阿匯九食品有限公司、東阿縣鴻業阿膠制品有限公司等49家公司以及零售小戶的假冒驢肉制品共計1.05億余元。案發時,公安機關在驢貝貝公司倉庫內當場查扣成品及裸包的鹵制驢肉26.8萬袋。加上另外兩處倉庫的庫存,警方共扣押41萬袋驢肉制品。
49家經銷商通過電商平臺銷售
制作虛假視頻宣傳
據畢德棟供述,銷售假驢肉的49家經銷商中,最主要的是萬齊公司和安徽合肥思溜發電子商務公司。其中,賣給萬齊公司200克袋裝驢肉每袋10.7元、合肥思溜發公司150克袋裝驢肉每袋9元。此外,驢貝貝公司還為其他公司代加工驢肉,小部分出售給其它銷售商和個體戶。
邵偉偉也是聊城東阿縣人,于2021年3月注冊成立萬齊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其姑父劉愛軍擔任公司副總經理,也是第二大股東。
據邵偉偉、劉愛軍供述,萬齊公司為擴大銷售,設置了多個部門。其中劉愛軍主要負責拍視頻、直播、部分產品采購;人事部負責招聘員工;設計部負責短視頻制作、剪輯;客服部負責平臺的運營,以及將客戶投訴反饋給廠家;私域部負責加客戶微信、打電話,通過朋友圈推送公司產品;營銷部負責客戶下單后未支付的情況;營業部負責電話營銷、客戶二次復購。
2022年8月,邵偉偉又成立食盡歡公司,各部門分工明確:營運部負責線上銷售、寫視頻文案,管理某平臺開設的18家店鋪,并處理客戶反饋;設計部負責視頻拍攝、剪輯。兩家公司約有90人,管理人員會用專門的話術,對營銷人員會進行崗前培訓。
邵偉偉稱,一開始萬齊公司與某平臺官方進行合作,但虧了錢。2021年11月,驢貝貝公司的銷售人員畢德棟推銷鹵制驢肉,“由于報價低,我們開始合作”。
據判決書,劉愛軍稱,因為賣的熟驢肉比市場價低,所以萬齊公司在電商平臺銷量巨大,“走量,薄利多銷”。邵偉偉供述,公司從驢貝貝公司的進貨價從200克每包10元漲到10.7元,在抖音、快手、拼多多平臺銷售價格為99元3包、149元5包和199元8包。為支撐龐大的銷量,萬齊公司還與三家“云倉”公司合作,儲存產品,按訂單打包、發貨。從2021年10月至案發,萬齊公司營業額為1.5億至1.6億元,主要支出是房租、員工工資、物業費、進貨成本、推廣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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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齊公司工商信息 圖據天眼查
警方查明,為銷售假驢肉牟利,萬齊公司前后使用多人身份,注冊了18家抖音店鋪,其中涉案店鋪11家。
邵偉偉供述,員工工資是底薪加提成,為宣傳產品,讓消費者信以為真,公司虛構劉愛軍生產廠家廠長、劉某星廠長之子的身份,拍攝短視頻。如果收到平臺售后投訴,萬齊公司則將投訴、反饋發到與驢貝貝公司的對接微信群。
一審中,邵偉偉提到,劉愛軍成立的另一家公司的店鋪所售醬牛肉產品,被抖音平臺檢測“不含牛成分”,導致被平臺處罰封店,驢貝貝公司解釋稱“把驢肉錯裝成牛肉袋中”。此外,曾有消費者投訴“假驢肉”,邵偉偉認為是消費者“訛錢”,而當職業打假人來向他們要錢,他們也會交給驢貝貝公司處理。
2023年1月18日,河南商丘警方趕赴山東濟南,將邵偉偉、劉愛軍和萬齊公司多名管理人員抓獲。
警方調取的驢貝貝公司銷售清單顯示,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該公司銷售200克袋裝驢肉共計1.2億余元,其中向萬齊公司銷售200克袋裝驢肉共計8089萬余元,占比66.5%,是最大的下游經銷商。
邵偉偉說,因孫圣魁說用的是進口驢肉,有進貨渠道,所以價格便宜,因此他一直相信賣的是真驢肉。邵偉偉、劉愛軍均稱不知是假驢肉,不認罪認罰。
但警方查到,2022年6月至9月,邵偉偉、劉愛軍兩次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獲得報告“未檢出驢成分,檢出豬源性成分”。因此檢方和法院將萬齊公司的犯罪時間從2022年6月開始算起。
檢方指控,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邵偉偉、劉愛軍等人明知驢貝貝公司生產的驢肉產品低于市場成本價,且銷售過程中被消費者頻繁投訴、銷售的醬牛肉產品被平臺強制關店下架,且送檢部分產品未檢測出驢成分,仍制作虛假廣告,通過平臺店鋪、電話聯絡等營銷方式,將假冒驢肉產品銷往全國各地,銷售金額共計約4712.8萬元。
消費者屢投訴
二人被判無期徒刑
這批假驢肉的價格,低于正常價格。其中一家委托驢貝貝公司代加工驢肉的下游電商老板田某新說,用進口驢肉生產的熟驢肉200克的成本價是17元一包,用東阿本地驢肉成本價25元。但驢貝貝公司和經銷商銷售的價格只有一半。判決書顯示,多名食材商、員工均稱,驢貝貝公司的驢肉產品“價格不正常,不像是真驢肉”。
據一審判決書,2022年12月,陳某刷短視頻時看到一家“國興食品”店鋪賣阿膠醬驢肉,支付149元下單購買5包。視頻顯示的廠家賬號即驢貝貝公司。陳某吃過后覺得口感異樣,不是驢肉,且拉肚子厲害,他找賣肉的朋友確認,對方肯定,“不是驢肉做的,真驢肉不能這么便宜,你買到假驢肉了”。看到該店鋪銷量極高,身邊也有朋友買,他怕更多人上當受騙,遂向睢陽區市監局舉報。
2023年1月,睢陽分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受案并立案偵查。
判決書顯示,早在驢貝貝公司開始生產假驢肉一個月后的2021年11月,就有兩名消費者在“國興食品”短視頻平臺店鋪下評論,“我買了假驢肉,和商家聯系不承認,吃著像豬肉”。此后不斷有消費者反映不是驢肉、肉質發臭、生蛆等問題的內容。
據判決書,偵查過程中,警方前后找到近100名網購該食品的受害人,大家幾乎一致表示“味道不對,吃著像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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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縣的驢肉 來源驢貝貝公司電商賬號
警方搜集的舉報投訴單顯示,德州市、聊城市12345以及東阿縣、齊河縣市監局均收到過投訴舉報,消費者反映在短視頻平臺上購買的驢肉產品“脂肪含量嚴重超標”“變質、售賣假貨、虛假廣告宣傳”等問題。
辦案過程中,為查清下游經銷電商情況,商丘警方還將本案線索移交至河南省公安廳食藥環偵總隊,由省廳報公安部,發起全國協查。
本案偵辦過程中,睢陽警方委托睢陽區市監局對驢貝貝公司、萬齊公司倉庫中的驢肉產品進行隨機抽樣檢測,青島市一家檢測技術公司出具了12份檢測報告,結論均為“檢出豬成分,未檢出驢成分”“無驢肉源性成分”;同時,警方對5名受害消費者送交的驢肉產品也做了第三方檢測,結論同為“檢出豬成分,未檢出驢成分”。
此外,警方還對劉愛軍公司銷售的驢肉、醬牛肉做了第三方檢測,檢測結果也均未檢出驢成分、牛成分,而檢出豬源性成分。
2025年12月,商丘中院對孫圣魁、畢德棟、邵偉偉、劉愛軍4人做出一審判決,驢貝貝公司實控人孫圣魁、萬齊公司實控人邵偉偉2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畢德棟、劉愛軍2人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2年、11年,并各處罰金150萬元。孫圣魁、邵偉偉隨后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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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孫圣魁、邵偉偉2人被判無期徒刑
此外,2023年1月,兩家公司的10名部門負責人和員工也一同被抓獲,后被另案審理。2025年年底,商丘市睢陽區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10人三年至三年四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0人隨后向檢方申請抗訴,認為量刑不當。2026年4月,商丘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二審律師:
本案并非食品安全問題,量刑畸重
2026年6月,孫圣魁、邵偉偉等4人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二審在河南省高院開庭兩次。
北京樺天(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濤、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代存田在二審中擔任孫圣魁的辯護人。二人均認為,孫圣魁等人的行為涉嫌虛假廣告罪更為妥當。
本案一審判決主要依據刑法第140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張濤表示,2001年最高院、最高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稱,《刑法》中“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種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種使用性能的產品的行為。而現有法律中并沒有評價肉類使用性能的明確標準。張濤認為,對驢肉和豬肉產品“性能”差異問題,應出具客觀證據,如專家意見或鑒定意見。
代存田認為,豬肉本身具有食用價值,用其代替驢肉,屬于“偽”而非“劣”。
關于涉案金額認定,張濤稱,本案對假驢肉的金額曾給出3份審計意見,1.05億余元案值的審計意見未經當庭舉證質證,且與豬肉的進貨量不匹配,因此不夠準確。代存田指出,第三方檢測機構在11處僅抽樣16.2千克,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規定的“從同一批次樣品堆的4個不同部位抽取相應數量的樣品,抽取樣品量不少于3千克,且不少于8個獨立包裝”。因此代存田認為,“檢測結果不能排除合理懷疑,不能用于推定41萬余包被扣產品均不含驢肉源性成分”。
代存田還提出,商丘方面將孫圣魁、邵偉偉等4人與10名員工分案處理,違反了《刑訴法解釋》規定的“就高不就低”級別管轄原則和管轄權集中原則,且導致4名主犯的量刑遠高于從犯。
關于電商平臺消費者投訴,張濤稱,總投訴量多,實際上比例不高,“邵偉偉說,某平臺店鋪的好評率在85%以上”。
在案證據顯示,萬齊公司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多個店鋪后臺導出的廣告費為6690余萬元。張濤稱,這印證了邵偉偉陳述的“萬齊公司僅電商店鋪廣告費就占營業額的50%左右”。
此外,張濤和代存田提出,即便一審定罪正確,和已公開的同類案件判決比較,本案的量刑也畸重。“本案并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未受到侵害,財產權也沒有受到侵害或較輕微,只是知情權受到侵害,這樣的法益侵害程度與無期徒刑不相適應。”
刑法第140條的量刑分為四檔,其中最高檔為“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張濤表示,這些分檔的規定源于上世紀90年代。
截至發稿,本案二審尚未宣判。
紅星新聞記者 陳龍
編輯 郭宇
審核 王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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