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孫蘇皖)近日,云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刑事判決書。云南某小學退休女教師李某在家種植903株罌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5年農歷十月,李某在她家公路邊發現兩個疑似罌粟果并拿回家,后將罌粟果內的種子種在家中房屋樓頂。2026年3月17日,李某種的罌粟被公安機關查獲,民警現場拔除、清點罌粟苗,共計903株。后民警隨機提取兩組27株送檢,經鎮雄縣林業和草原局林木種苗質量監督檢驗站鑒定,送檢的27株植物品種為罌粟。
公訴機關認為,李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其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建議法庭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并認罪認罰,愿意繳納公訴機關在量刑建議中提出的罰金,有悔罪表現。
2026年6月22日,云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文中人物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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