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的周期中,如何從陷入困境的“保交樓”項目中實現巨額債券的安全回收,是擺在眾多金融機構及投資人面前的一道現實難題。當債務人陷入暴雷、項目資金被政府嚴格監管、傳統查封路徑受阻時,法律維權之路似乎布滿荊棘。
近期,由曾浩波律師團隊(金鷹訴訟團隊)指派合伙人康健律師代理的一起標的額超過3.3億元人民幣的資產收益權回購糾紛案,歷經深圳國際仲裁院裁決及長達數年的強制執行拉鋸戰,最終實現債權的近乎全額回收。該案不僅是一起成功的商事爭議解決案例,更為行業提供了在“保交樓”政策框架下,通過“仲裁+執行”綜合手段維護債權人權益的寶貴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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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浩波律師
一、 案件緣起:3.3億資產收益權投資觸發回購風波
本案源于某不動產公司(投資人)通過收購某上市公司旗下項目公司所開發的溫州某地產項目資產收益權,并在約定條件觸發后主張回購的交易結構。隨著回購價款累計計算超過3.3億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融資方)未能履約,一場復雜的法律博弈就此展開。
曾浩波律師團隊的康健律師臨危受命,作為該不動產公司的仲裁及執行階段代理人,全程主導了本次追索程序。
二、 仲裁階段:定性之爭——是“借貸”還是“收益權回購”?
在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程序中,雙方圍繞交易性質展開了激烈交鋒。本案的核心爭議焦點極具典型性,幾乎涵蓋了房地產投融資領域的所有法律風險點:
合同性質之爭:資產收益權回購合同究竟屬于民間借貸,還是合法的財產收益權轉讓與回購?
合同效力問題:該交易結構是否因違反中國金融監管政策而歸于無效?
費用計算合理性:回購價款的計算方式是否得到法律支持?
資金來源合規性:投資人使用保險資金是否構成違規,進而影響合同效力?
上述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均存在較大爭議。面對對方關于“名為回購、實為借貸”的核心抗辯,康健律師依托對房地產投融資法律關系的深度理解,從客戶方的投資角色、資金的具體投入用途、投資方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深度參與,以及回購條件與借款性質的本質區別等多維度出發,進行了有力論證。
最終,仲裁庭全面采納了代理律師的觀點,認定資產收益權回購合同合法有效,并支持了申請人關于回購款的計算方式,裁決被申請人償還超過3.3億元的款項。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為大量存在于此的房地產收益權交易結構提供了極具參考價值的定性范本,明確了其與民間借貸的法律邊界。同時,針對部分擔保方對外擔保決議存在的瑕疵,康健律師從交易背景、擔保債權人的合理信賴及商業獲益方等角度切入,成功說服仲裁庭認定7個擔保人的擔保效力均有效,這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的審查標準及價值取向判斷,提供了重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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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浩波律師
三、 執行僵局:面對“保交樓”與政府監管,如何破局?
仲裁勝訴只是第一步,真正的挑戰在于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擺在康健律師及客戶面前的,是幾乎令人絕望的僵局:
首封優勢喪失:項目公司未銷售的房產已被其他債權人先行查封。
政府監管壁壘:因涉及“保交樓”民生問題,開發商賬戶及新設的維穩專戶均由政府接管,法律上債權人幾乎無法直接保全該賬戶資金。
主體償債能力喪失:作為擔保方的上市公司已全面暴雷,其他主體亦無清償能力。
在常規路徑全被堵死的情況下,康健律師憑借豐富的金融債券執行經驗,敏銳地捕捉到了破局的關鍵——維穩賬戶中的資金歸屬與性質。
他提出核心法律判斷:雖然無法直接查封政府名下的維穩專戶,但該賬戶資金在法律上仍歸屬于開發商。保交樓政策的本質是政府代為監管預售資金,以防止挪用,其目的并非變更資金所有權。在支付完畢施工款后,剩余資金仍應回歸開發商支配。
基于此,康健律師創新性地提出以查封應收賬款的形式,來實現客戶對維穩賬戶中資金的優先權。這一保全方式在司法實踐中難度極大且缺乏先例,但他通過對保交樓政策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的深入剖析,詳細論述了法律可行性,并最終說服法院采取了該保全措施。事后證明,這一突破性舉措為后續全部回款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 圓滿和解:多方博弈下的利益平衡與資金釋放
保全措施的落地為談判創造了條件。康健律師主導并協助客戶與開發商、地方政府、施工方展開了全面談判,并最終推動四方達成和解協議。
協議的核心機制在于動態的資金釋放與查封解除循環:
政府方根據項目施工款的支付進度,按階段從維穩賬戶中釋放部分資金;
該部分資金用于清償本案債務;
客戶方在收到款項后,分階段申請法院解除對應價值的資產查封;
施工方則獲得解封后的資金和物業作為其工程款保障。
經過長達兩年的循環履行,在各方的利益平衡與誠信協作下,客戶方的逾3.3億元債權幾乎全部回收。至此,這場從勝訴無望到執行無門的硬仗,畫上了圓滿句號。
五、 專業護航:曾浩波律師團隊的核心支撐
此案的成功,是曾浩波律師團隊綜合實力的集中體現。作為深耕深圳高端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的專業團隊,他們在此案中展現了不可替代的專業價值。
1. 業務領域高度契合
本案涉及房地產投融資、金融擔保、商事仲裁及強制執行等多個復雜領域,這正是金鷹訴訟團隊的核心業務板塊。團隊下設的“房地產與仲裁業務組”與“新金融業務組”,專攻城市更新、地產合作開發、資管產品、金融擔保類疑難糾紛,能夠精準應對此類法律關系層層嵌套的案件。同時,團隊具備“訴訟-仲裁-執行”無縫閉環服務能力,從財產保全階段即開始布局執行線索,為解決“勝訴無回款”行業頑疾提供了專業保障。
2. 核心人物經驗加持
本案的操盤手——康健律師,作為團隊合伙人,專攻最高人民法院及高級人民法院重大民商事案件,在上市公司商事訴訟及跨境糾紛領域具有豐富經驗。他在本案中對保交樓政策的精準解讀、對維穩賬戶資金性質的敏銳判斷,均體現了其處理復雜金融債券執行案件的高超水平。
團隊創始人曾浩波律師,擁有原深圳中院商事/破產庭法官的十年審判經驗,并牽頭辦理過山西聯盛能源等標桿性破產重整案,代理債權申報金額近2000億元。這種兼具法官與律師雙重視角的經歷,使其在把控案件裁判邏輯、設計整體訴訟策略方面具備先天優勢。
另一位創始人張小健律師,作為執行異議之訴領域的專家,專攻全類型疑難執行案件處置,精通最高院及各省高院庭審規則,為本案在執行階段的攻堅克難提供了深厚的專業儲備。
3. 系統化辦案機制
金鷹訴訟團隊采用“集體會診機制”與“模擬法庭”等標準化辦案體系。在本案重大決策前,團隊從法官視角、對方抗辯視角、執行回款視角進行三維評估,確保策略的周密性。資深法官參與的模擬合議庭制度,能提前暴露庭審漏洞,為正式仲裁及后續談判爭取了極大主動權。
結語
本案是一堂生動的法律實戰課。它告訴我們,在面對“保交樓”政策下的復雜困局時,單純的對抗并非出路,對法律制度的深刻理解、對商業邏輯的精準把握以及創新性的執行策略,才是破局的關鍵。曾浩波律師團隊憑借其在房地產投融資、商事仲裁及強制執行領域的深厚積淀,成功將一紙裁決變為真金白銀,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為同類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極具價值的參照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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