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 題:典型案例揭示個人信息泄露套路
新華社記者李明輝、薛晨、蘭天鳴
非法破解網購訂單信息、通過旅館共享充電寶套取個人信息、行業“內鬼”倒賣客戶資料……公安部網安局近日公布一批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當前個人信息泄露的幾類典型套路。
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極易滋生電詐、網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公安機關提示,公眾與商家要提高防范意識,從源頭筑牢個人信息保護防線。
非法破解網購訂單數據
電商平臺的消費訂單包含大量個人信息,雖然平臺普遍對這些信息進行了加密和脫敏處理,但仍有不法分子千方百計違法收集、倒賣。
四川內江警方破獲的一起跨境網絡黑灰產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訂單解密”技術手段,對電商平臺訂單信息實施破解,還原出收件人姓名、手機號、住址等。
經查,李某等人原為直播帶貨從業者,通過獲取大量客戶信息來拓展業務。“一個手機號碼就意味著一個商機。”李某交代,在尋找信息來源的過程中,接觸到所謂“訂單解密”技術手段,并發現有利可圖,于是轉而充當“中間商”。
“不法分子通過技術手段,對批量獲取的加密訂單數據進行整合破解,非法還原出明文信息。”內江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網安大隊民警介紹,李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倒手販賣,從中賺取差價。經查,該團伙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00余萬條,涉案金額800余萬元。
2026年6月,李某等5人因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并沒收違法所得及作案工具。同時,因其行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法院依法支持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求。
警方提醒,公眾在進行網購等網絡活動時應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為賬號設置強密碼并定期更改,盡量減少姓名、住址、手機號等敏感信息的非必要填寫,同時謹慎授權不熟悉的App獲取通信錄、定位、相冊等權限。
共享充電寶背后藏貓膩
上海警方破獲的一起案件顯示,2022年以來,以董某為首的犯罪團伙成立了一家共享充電寶公司,向多家旅館承諾,只需提供住客姓名、入住時間等信息,即可獲得充電寶租賃收益分成,并可以幫助其在相關酒店預訂平臺上“刷好評、刪差評”。
“公司分工嚴密,有銷售部、技術部、好評部、差評部、售后部等5個部門,員工都進行了系統的話術培訓。”辦案人員介紹,該團伙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重點鎖定小旅館,以高返利誘導經營者合作。
在利益驅使下,部分合作旅館違法向涉案公司提供住客姓名、入住時間等信息。董某等人獲取信息后,再通過電話回訪等手段,操控提升旅館網絡評分,進而獲得更多旅館的合作,牟取非法利益。
警方查明,董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余萬條,操控網絡平臺評價10萬余條,涉案金額1100余萬元。目前,董某等33人已受到法律嚴懲。
“旅館、酒店入住信息受法律保護,商家不得將公民信息當作‘籌碼’進行利益交換。”上海市公安局網安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合法經營才能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平臺、商家等應強化主體責任落實,依法保護好公民信息安全。
倒賣個人信息的“內鬼”
此次公布的案例顯示,一些行業內潛藏倒賣個人信息的“內鬼”。
一起案件中,廣東警方查明,吳某通團伙指使“內鬼”入職某房產中介公司,獲取內部系統權限,再利用技術手段批量爬取并倒賣經紀人信息,供裝修公司推銷業務使用,并按比例抽成。
另一起案件中,山西警方從頻繁出現的教培“精準推銷”電話入手,查明王某杰在教培機構任職期間,為完成招生指標,與多個教培機構工作人員非法交換和出售學生數據,隨后又向多家眼科醫院和學校的工作人員購買學生信息,形成一條“‘內鬼’竊取、行業倒賣、精準推銷”的犯罪產業鏈。
目前,這兩起案件涉案人員均被依法處置。
“對在履行職責或提供服務中獲知信息后倒賣的‘內鬼’,應依法從重處罰。”北京中銀(石家莊)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叔凡說,政法機關在加大偵辦力度的同時,應堅持全鏈條追責,督促個人信息存儲、使用機構嚴格履行保護義務,從源頭防范此類犯罪發生。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安部網安局表示,將持續保持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妥善保管、儲存和使用個人信息,如發現個人信息泄露線索,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舉報投訴,使用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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