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2月19日凌晨,一篇論文發表在《自然》上。
當天清早六點多,央視新聞推送了一條報道。
報道的最后一句話是:對于無數被這類疾病困擾的家庭來說,這可能是通向希望的第一道曙光。
![]()
![]()
消息傳進一個微信群。
那是個罕見病和神經發育障礙患兒家長的群,大家在里面交換國內外正在開展的實驗性治療的消息。
看到報道后,一些家長開始商量,要不要去聯系論文的作者,問問自己的孩子能不能也試一次。
這個群里還有另外兩位家長。
據《科學》(Science)雜志與學術監督網站撤稿觀察(Retraction Watch)2026年7月發布的聯合調查,他們的女兒(化名小美)一年前接受過這項治療,注射七天后死在上海新華醫院的重癥監護室里,六歲。
醫院倫理委員會開過一次緊急會議,認定這個孩子的死“肯定”與治療有關。
一年多過去,這件事外界一無所知。沒有通報,公開的臨床試驗登記頁面長期沒有更新,那篇論文里也沒有一個字提到她。
看著群里的消息,這對父母決定不再沉默。
他們向研究者所在的大學遞交了投訴,要求調查并撤回那篇論文。
按這份調查援引的投訴內容,理由是:
為了避免更多患兒重蹈他們的血淚覆轍。
他們也曾是這個群里普通的一員。
據這對父母向《科學》回憶,2023年小美四歲那年,幼兒園老師把她母親叫到一旁,說這孩子畫畫寫字不如別人,說話也跟不上。一系列檢查做下來,最后才確診CHD3基因相關的神經發育障礙。
2018年參與揭開這個病遺傳機制的,是蒙特利爾大學的醫學遺傳學家Campeau。
他告訴《科學》,帶著這種毛病的人一般能活到正常壽命,但輕重差得非常遠。嚴重一點的,孩子可能一句話都說不出來,還伴著癲癇和心臟病。對這樣的患者,基因編輯或許真能改寫命運。
小美屬于癥狀比較輕的。
她能上幼兒園,能上跑酷課。母親辭了工作,帶她做語言訓練,轉了一所幼兒園重讀一年之后,大多數家長甚至看不出她和別的孩子有什么不同。
Campeau有一句話,是說給小美這樣的孩子聽的:“但對于那些癥狀較輕的人,是否值得接受這樣的治療,就比較有爭議了。”
2023年7月,群里一位家長去聽了仇子龍的講座,把演示文稿發進群。
仇子龍是神經發育障礙領域的專家,中科院博士,在美國做過博士后,2009年回國,在頂尖期刊發過論文,出過科普書,做過公開演講。
接下來那一周,小美的父親給他發了一封郵件。父親是軟件工程師,他在信里說明了女兒的病情,然后寫道:
“我們明白基因治療需要復雜的實驗,耗資數以千萬。我們愿意也有能力來承擔這些費用。”
信的最后一句是:“每天看著孩子受苦對于父母是最痛的煎熬。”
十三分鐘后,仇子龍回信了,說很有興趣,很快約他們到研究所見面。
坐在辦公室里,夫妻倆把話說得很直白:他們不是來支持科研的,是奔著治療來的。
仇子龍的回應是:“之前要是去年來找我,就不敢說我有能力做這個事情。現在我覺得就到這么一個節點了。”
因為技術信息太復雜,怕自己聽不明白,這對父母從那時起開始錄音。
他們錄下了跟仇子龍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許多次談話,后來把錄音交給了《科學》和撤稿觀察。以下這些話,都出自這批錄音。
錄音里,仇子龍講過一些謹慎的話。
他說小美的病不危及生命,所以要拿到醫院倫理委員會的批準,門檻會很高;他說從開發到完成小鼠和猴子的測試可能需要兩年;他說無法保證一定有效。
他也和這對父母說過一些讓人放心的話。
這對父母問過風險。他們聽說過別的基因療法引發過嚴重副作用甚至死亡,也知道最大的風險,是女兒的身體把這些外來病毒當成敵人猛烈反擊。
仇子龍的解釋是,劑量怎么控制當然是關鍵,不過病毒如果直接打進腦脊液,不走血液這條路,就能避開腎臟和肝臟,反擊的風險因此可以壓到最低。
他還表示,像新華醫院這樣的頂尖醫療機構,可以確保不會發生災難性的安全問題。
夫妻倆漸漸放下心來。母親在一段錄音里對他說:
“就對我的心理來講,我還是挺保守的,但是我也愿意去嘗試一下這個事情,因為畢竟您這邊就是各方面,我覺得確實是很能讓人信任。”
這對父母不是不謹慎。他們問了風險,做了功課,甚至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錄音。
但一個軟件工程師和一個辭了職的母親,沒有能力去判斷一種拆成兩半的病毒載體需要多大劑量才安全。
對他們來講,他們能判斷的只有人:一位頂尖機構的研究員,十三分鐘回信,談吐坦誠,連“不保證有效”這樣的話都主動說了。
于是他們評估的不是這項技術,是這個人。
而在這套評估里,所有讓他們安心的信號,事后看,其實都不是關于安全的信號:頂尖的醫院、頂尖的期刊、迅速的回音,說的是地位,不是風險。
此后,錢開始流動。
據《科學》和撤稿觀察查閱的文件,第一筆匯進了另一所大學下屬的基金會,用于設計那套改字的工具。
另一些款項流向了一家美國公司的中國關聯機構,負責生產病毒;還有四川的一家研究機構,負責做猴子實驗。
這對父母保存的聊天記錄還顯示,仇子龍讓他們繞開正式渠道,用一些私下的安排,把錢直接付給團隊里的其他人。
2024年4月,在大學附近一家星巴克,父親和負責實驗的研究人員楊侃見了一面,談的是錢。臨床級病毒的生產報價出來了,超過25萬美元,比仇子龍最初說的高出一截。
父親告訴《科學》,那時他的財務承受能力已經到了極限。在錄音里,他說:“我是感覺到有點壓力。”
楊侃解釋了為什么要加錢。
他的意思是,病毒做出來、打進去,只是第一步;后面還得有數據分析和猴子實驗跟上,否則前面這筆投入就等于打了水漂。
說到后面猴子實驗那一筆,他給的是同樣的理由:“這個其實要做得很精細才能有結果的。”
在這樣的對話里,已經花出去的每一筆錢,都變成了必須再花下一筆的理由。
價錢來回談了很多輪。銀行記錄留下的數字是:整個項目做下來,這家人打進楊侃私人賬戶的錢一共13萬美元。
仇子龍本人從未開口要過任何東西。但根據這家人保存的記錄,每隔幾個月,父親會去仇子龍的辦公室、附近的餐館,或者他幾小時車程外的家中拜訪。每一次都是父親買單,另外還送過多部iPhone、一臺iPad和一箱茅臺。
按《科學》的統計,這個項目最終花掉這家人86萬美元,主要來自夫妻倆的積蓄和親友的資助。
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的醫生兼生物倫理學家Jeremy Sugarman對《科學》說,家屬自掏腰包做一款個體化療法,這事本身各國都有,不稀奇。他擔心的是錢怎么給。
在美國,一對走投無路的父母為孩子治病付出這樣的款項,是可能踩到倫理紅線的,因為研究者可能因此收下過多的禮物和金錢,形成他所說的“不正當誘導”。
而我國2024年10月起施行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專門寫了一句:研究者違規收受臨床研究經費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一年多以后,學校對那13萬美元給出的定性是:“科研服務費”。
治療定在2025年3月24日。在那之前,有幾件事這對父母并不知道。
第一件事,這個療法從設計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往孩子身上打進遠超常規的劑量。
按《科學》對這項技術的說明,改字的工具進不了大腦,得有東西運。
研究團隊用的運輸工具是一種被改造過的病毒,它不再讓人生病,只負責把工具帶進腦細胞。但這套工具太大,一個病毒裝不下,只能拆成兩半,分別裝進兩批病毒,兩批必須同時鉆進同一個腦細胞,拆開的兩半才能重新拼上開始干活。
要讓這種同時撞上的事發生足夠多次,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數量堆上去。最終打進小美脊髓液里的病毒,數以萬億計。
德州大學西南醫學中心的Steven Gray常年研究給基因治療做運輸工具的病毒。他對《科學》說,他懷疑這種拆成兩半的方案,能不能達到治好小美所需要的編輯量。
第二件,在治療前一個多月,猴子實驗的結論已經出來了。
那份日期為2025年2月17日的報告寫著:無論低劑量還是高劑量,四只猴子全部出現了中度至重度的肝臟損傷。
另一只打了高劑量的猴子還傷了腎,報告推測這可能來自一種叫血栓性微血管病的反應,它會在細小血管里長出血栓,嚴重時能要命。
曾任賓夕法尼亞大學研究人員的James Wilson看過這份報告后對《科學》說,僅憑這些數據,“就足以引發對更低劑量的進一步研究,以確定最大耐受劑量。”
第三件,上海市楊浦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文件寫得很清楚:醫院倫理委員會點頭批準小美這項試驗的時候,猴子安全性研究的最終報告,他們沒有看過。
這在我國是合規的。
按現行的公開規定,我國的生物醫學監管分兩條軌:一條走國家藥監部門的嚴格審批,另一條不用。由研究者自己發起、不帶商業目的的臨床試驗,在大醫院里就屬于后一條,新的基因療法不必經過國家藥監部門批準,就可以用到人身上。
走這條軌也有它自己的規矩:研究者要先在國家的臨床試驗數據庫完成登記,再交由所在機構做科學性和倫理審查。只是各家機構審得有多嚴,差別很大。
父母說,仇子龍曾向他們介紹過猴子實驗的結果,但似乎并不擔心它的意義。
2月19日,一家人到醫院簽知情同意書。那份文件把血栓性微血管病列為可能發生的風險,注明一旦出現需要及時治療。
但無論是這份文件,還是仇子龍和醫生們的任何一次溝通 , 都沒有明確說過:這些并發癥最終可能導致死亡。
斯坦福大學的生物倫理學家Hank Greely對《科學》說了一句話:“在首次人體試驗中,死亡風險始終都應該明確告知。”
據《科學》的記述,2025年3月23日,一家三口住進了人滿為患的兒科病房,和另一個患兒共用一間。
第二天,醫生在她腰部兩節椎骨之間插入針頭,先抽出一茶匙多一點的腦脊液騰出空間,再換一支注射器,把病毒緩緩推進她的椎管。
第三天,小美開始發燒。這是這類治療后的常見反應,預計幾天就會退。
就在她開始退燒時,仇子龍來病房探望,跟父母保證女兒很快就會好轉。
夫妻倆送他到電梯口。
在那里,他興奮地報了個好消息:投給《自然》的論文,修改之后就能接收了。
他接著說,小美這邊的動靜還會更大,因為這將是全世界第一例針對腦部的基因編輯療法。
小美的情況并沒有如仇子龍所說的一樣,發生好轉。
小美從接受治療起就一直沒有排尿,這意味著腎臟可能已經嚴重受損。醫生限制了她的飲水量,她飽受口渴折磨。血液里的血小板降到了危險水平。
這一連串癥狀,與知情同意書里提示的風險完全對上。
醫生給她做了全身CT,然后極速送進ICU。據父母回憶,孩子小臉上的勇敢慢慢在消失。
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夫妻倆和雙方年邁的父母一起守在候診區。仇子龍聽說病情惡化后趕了回來,一時像是接受不了。
第二天早晨醫生出來通知小美已經去世的時候,他人還在,還陪著這家人。
死因是血栓性微血管病,就是猴子報告里提到的那一種。
現在要問的是:一個孩子死在臨床試驗里,這件事要多久才會被外界知道?
在小美這件事上,答案是一年零四個月。
先看這個系統里的人各自做了什么。
醫院這邊,兩天后就開了緊急會議,認定死亡與治療“肯定”有關。
這個動作是及時的,結論也是誠實的。
問題在于,這份結論的去向是內部:交給倫理委員會,寫進醫院的檔案。
按國家藥監局與國家衛健委發布的《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臨床試驗里出了嚴重不良事件,研究者需要向倫理委員會報告,向監管部門報告,向出資方報告。
這幾條路都通向機構內部或者主管部門,沒有通向公眾。
2025年9月,區里的衛生主管部門確實介入了,開出一張罰單,金額約3600美元。
寫明的理由是兩條:醫院沒有把這項臨床試驗監督到位;這項研究本該按商業資助的名義在國家臨床試驗數據庫注冊,醫院也沒辦。
據家屬提供的信息,被列為責任醫生的是負責臨床實施的余永國,他挨了通報,院方要求他接受誡勉談話。
這張罰單本身,也是內部文書。它沒有對外發布,直到一年后被《科學》查閱到。
真正接近“公開”的動作只剩一個:更新試驗登記。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三部門2024年9月印發、當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寫明,臨床研究發生啟動、方案調整、暫停、終止、完成等情形時,機構和研究者應當在國家醫學研究登記備案信息系統及時更新信息。
第二十六條還要求,論文發表時應當注明該系統的統一編號。
這項試驗的登記頁面,一年多沒有更新過。
但即便更新了,那大概率也不過是數據庫里一行狀態從“正在招募”變成“已終止”,不會有新聞稿,不會有通報,不會有任何人被提醒去看一眼。
這套系統被設計出來的用途是給監管者和同行留痕,不是給公眾報信。
那么,這正常嗎。
從制度上說,正常。翻遍現行的規范,包括那份2024年的管理辦法,都找不到一條要求把受試者死亡向社會公開的規定。
而且這不是某一個國家的特例。
全世界的臨床試驗監管,嚴重不良事件的報告都是走監管通道,不是走新聞通道。
美國的差別在于多了一道強制披露:按美國《食品藥品管理修正案》第801條,符合條件的試驗必須在主要完成日期后十二個月內把結果上傳ClinicalTrials.gov,違規的民事罰款最高可以每天一萬美元,近年已提到每天一萬五。
已有多項公開研究顯示,即便有這樣的罰款條款,大部分試驗依然沒有按期報告結果。
據美國食藥監局2025年度報告(2026年4月發布),那一年他們發出42份初步違規通知和2份正式違規通知,是這項執法開始以來單年最多的一次。要靠這套機制把一個孩子的死推到公眾面前,同樣很難。
所以,讓這件事沉下去的,是一整套本來就不朝向公眾的設計。
沒有人需要捂嘴。
這套規則后來收緊了。
小美去世半年后的2025年9月28日,國務院公布了《生物醫學新技術臨床研究和臨床轉化應用管理條例》,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按新規,基因治療這類高風險的新技術臨床研究要報國家審批,實施機構必須是三甲醫院,不再是本院審完、報個備案就能開始。
同樣一項試驗放在今天,走不通。
只是這些都發生在她之后。
那就剩下最后一個人可以說話:家屬。
而這家人在頭一年里,選擇了沉默。
據《科學》的報道,他們沒有起訴,沒有舉報,沒有找媒體。他們請求過仇子龍撤回那篇論文,理由是擔心它會誤導其他有類似患兒的家庭和研究人員,仇子龍起初表示同意,后來不再回應他們的詢問。
楊侃退還了此前收取的全部費用。仇子龍的公司為這項試驗買過保險,但賠償他們一分沒拿到,而且他們自己也沒開口要過。
按他們對《科學》的說法,他們一直在責怪自己:當初問得太少,對仇子龍的權威信得太滿。
這家人不只是受試者家屬,同時還是這個項目的出資人。86萬美元是他們自己湊的,知情同意書是他們自己簽的。
在這樣的位置上,一件事的性質會變得含混:這究竟是一場事故,還是一次失敗的嘗試?做實驗就是有可能失敗的,他們從一開始就被告知過療效無法保證。
區別在于,“失敗”和“本不該開始”是兩回事。
而要看出后者,需要知道那份猴子報告在批準之前根本沒被送到倫理委員會手里,需要知道四只猴子全部傷了肝。這些他們當時都不知道。
女兒去世幾天后,夫妻倆搬進酒店,隨后又搬進新公寓。原來的住所里,所有家具和女兒的遺物都封存著。
他們和一些最親近的朋友斷了聯系。
“我不知道該怎么回復他們,所以只能假裝沒看到他們發來的消息。”母親說,“我還沒有勇氣面對這一切。”
一個正在這種狀態里的人,很難同時是一個舉報人。
我們習慣問一句“為什么不早點說”。但這個問題本身,預設了受害者負有說出來的義務。
把這套安排攤開看,會發現一個別扭的結構:知道真相的機構沒有對外說的義務,唯一有動機說的人,是那個剛剛失去孩子、連朋友消息都沒有力氣回的母親。
責任落在了最沒有力氣的人身上。
二十七年前,幾乎同樣的事在另一個國家有過一次不同的結局。
據公開記載,1999年18歲的美國青年Jesse Gelsinger死在賓夕法尼亞大學的一項基因治療試驗里,同樣是身體對打進去的病毒發起了猛烈反擊。那次事故逼著整個基因治療領域做了一場深刻反思。
賓大吃了超過50萬美元的罰款,基因治療研究被叫停;主持試驗的James Wilson因為多項違規,被美國食藥監局禁做人體研究五年。
被點名的違規里,有這樣一條:給Gelsinger簽的那份知情同意書,沒有寫明猴子實驗中已經觀察到的不良反應。
“公開披露這些信息,對于確保這一領域安全發展至關重要。”Wilson對《科學》說。他現在是一家基因治療公司的總裁,也是這次受邀評估小美案的專家之一。
同一類違規,兩次事故的處理結果放在一起:一邊是五十萬美元罰款、研究叫停、負責人五年禁令;一邊是三千六百美元罰款,和一次針對臨床執行醫生的誡勉談話。
截至《科學》調查發布,仇子龍本人沒有受到任何處理措施。
2026年2月,那篇審了一年多的論文發表了。
它是一篇動物實驗論文,講的是在帶有和小美同樣毛病的小鼠身上做同樣的改字。
按央視的報道,這項成果由新華醫院李斐、楊侃團隊,仇子龍團隊,復旦大學程田林團隊和中科院李勁松院士團隊合作完成。
按《科學》與撤稿觀察的調查,論文里有三個東西不見了。
第一個是這家人。
早期的投稿版本里,第一幅圖展示的就是父親、母親和小美的基因序列,致謝中還專門感謝了這個家庭的參與和支持。最終發表的版本,這些內容全部刪掉了。
不止如此。當初由這家人出錢做的那批小鼠實驗,看上去也整個重做了一遍。
給《自然》審過初稿的Campeau說,修訂稿再進他郵箱的時候,他沒意識到里面換掉了這么大一片,就簽字放行了。
第二個是那四只猴子。同一套療法在猴子身上做安全測試時傷了肝、傷了腎,這些在論文里一個字都找不到。
第三個是小美以及她的離世。
論文發表后反響熱烈。
《自然》給它配了評論文章,執筆的是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神經科學家。他在文章里寫道:“這些令人鼓舞的結果,或許將為開發有效的臨床治療方法鋪平道路。”
他當時并不知道,已經有一個女孩接受了這項治療,并且已經去世。
第二天清早,就是央視那條推送。
央視的報道講的全是小鼠:讓小鼠帶上和人類患者一樣的基因錯誤,打一針裝著“基因修理工具”的藥,原來躲在角落里的小鼠開始主動去找同伴玩,學迷宮的速度也追上了正常小鼠。
關于猴子,報道是這樣寫的:“為了更保險,他們還在和人類更接近的猴子身上做了實驗。結果顯示,這個工具同樣能在猴子的腦子里找到目標,完成工作。”
關于下一步,報道轉述了研究人員的說法:“從動物到真正能用到病人身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多細節需要打磨。”
逐句對照那篇論文,這些話沒有一句是錯的。
四只猴子在安全測試中全部傷了肝,論文里沒有。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句話見報的時候,這條路上已經走過一個六歲的孩子,走了七天。
她死在十個多月前。
這是整件事的分水嶺。
在此之前,需要知情的人是有限的幾個:這家人、研究團隊、倫理委員會、監管部門。這些人都已經知道了。
不公開固然讓人不適,但它傷害的主要是問責,而不是別人的安全。
論文發表之后,情況變了。
一篇沒有提到死亡的論文,加上一篇把它稱作“第一道曙光”的報道,正在把新的家庭往同一扇門里送。這時候的沉默不再只是一個態度問題,它開始有下一個受害者。
這對父母正是在這個位置上改變了主意。
讓他們開口的,不是自己的痛,是別人的孩子。
這在道德上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失去孩子的人,最自然的反應是把自己關起來,他們也確實這么做了整整一年:搬家、封存遺物、不回消息。
要從“我失去了什么”轉到“別人可能失去什么”,需要先有力氣抬起頭,看見后來的人。
而這個轉向能夠發生,還依賴一個偶然:他們恰好還在那個群里,恰好看見了那些消息。
如果他們退了群,如果那幾位家長是在別處商量的,這件事到今天可能仍然沒有人知道。
一個孩子的死能不能被看見,最后取決于她父母有沒有力氣說話,以及有沒有恰好看見。
4月30日,答復來了,先是一封郵件,接著是一通電話。
院長辦公室給出的處理結果是:不動仇子龍。
學校在答復里解釋了兩件事。
打給楊侃的那些錢,性質是臨床試驗的“科研服務費”;至于楊侃本人,學校確實找他談了話,屬于正式誡勉。
而那篇論文,學校的說法是:“與您出資的實驗無任何關聯。”
6月,他們把孩子的死和其他疑慮寫成郵件,發給了《自然》。回信的是副主編。
她的答復是,這些屬于倫理問題,“并不屬于我們在數據完整性方面的職責范圍”,該由學校去處理。
大學說,論文跟你們的實驗無關;期刊說,倫理不歸我們管。沒有人說謊,沒有人越權,沒有人違反自己的職責說明書。
每一扇門關上的時候都看起來有理有據,只是合起來之后,這家人再沒有一扇門可推。
到這一步,他們才去找了撤稿觀察和《科學》。
七位來自遺傳學、病毒學、生物倫理學等領域的專家為這兩家媒體審閱了論文和試驗細節。
他們的意見集中在三點:團隊在向父母描述風險時淡化了風險;忽視了動物實驗中的安全信號;在成功可能性并不大的情況下仍然推進了試驗。
一位專家說:“這本來就不該進入臨床。”
另一位專家則談到了處置層面:“即便只遺漏了一項資金來源未予披露,也足以成為撤稿的理由。”
《自然》給兩家媒體發了一份聲明,說這些情況在論文見刊之前期刊都不知情,醫院挨過行政處罰這件事,期刊同樣是事后才聽說。
截至調查發布,這篇論文沒有被撤回。
仇子龍、上海交通大學和新華醫院均未回應記者的多次置評請求。調查發布后,上海交大醫學院表示已經啟動調查。
2018年11月賀建奎違規開展胚胎基因編輯實驗后,一百多位中國科學家聯名發表公開信予以譴責。據當年的公開報道,仇子龍是聯署者之一。
他當時接受采訪時說:“這個項目完全無視生物醫學倫理原則,在尚未證明安全性的情況下就開展人體試驗。”
這兩件事并不相同。賀建奎改的是受精卵,改動會一代一代傳下去;小美改的是她自己腦細胞里的基因,不會遺傳給后代,這個項目也經過了醫院的倫理審查。
但那封公開信里的那句話,一個字都不用改,就可以用在2025年3月的新華醫院。
這對父母至今沒有索賠,也沒有起訴。他們要的東西從頭到尾只有一樣:那篇論文被撤回,或者至少被重新審查一遍。
這是個不太常見的訴求。賠償是對過去的清算,撤稿是對將來的阻斷。他們放棄了前者,只要后者。
撤稿救不回小美,這一點他們比誰都清楚。
他們想攔住的是下一個人:某個在深夜里搜索這項技術的家長,讓那個人看到的不只是“曙光”兩個字。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件事為什么要由他們來做。
一個孩子死在臨床試驗里,本該有一整套東西讓它被看見:倫理委員會、監管部門、試驗登記、同行評審、學術期刊。
這些環節確實都動過:倫理委員會開了緊急會議,衛生部門開了罰單,期刊回了郵件,學校做了答復。
問題可能出在兩個地方。
一個是那幾處沒做到位的地方:批準之前沒看毒理報告,登記一年多沒更新,監督沒到位。這些換來的,是一張三千六百美元的罰單和一次誡勉談話。
而第二個,就是當你把這套規矩通讀一遍會發現,里面沒有哪一條寫著,要讓外面的人知道。
于是最后站出來的,是一對剛剛失去女兒、連朋友消息都沒有力氣回的父母。
他們做了那個本該由系統做的動作。
而這件事能做成,還靠了一連串偶然:他們恰好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錄音,恰好把三年的對話都存了下來,恰好還留在那個群里,也恰好在兩條路都堵死之后,遇到了愿意花幾個月做調查的記者。
下一次未必還有這樣的運氣。
感謝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