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姚箬君
7月28日,封面新聞記者獲悉,近日,成都大邑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維護了原告的合法財產權益。
據悉,李某承接了一趟批凍豬肉運輸業務,隨后聯系程某某負責具體運輸工作,雙方協商確定本次運輸總費用為6600元。程某某在裝貨期間,以車輛資金不足為由,向供貨方預支了2000元運費,但并沒有將情況告知李某。
貨物順利送達目的地后,李某通過微信轉賬6600元。事后,李某與供貨方對賬才得知,程某某提前支取了2000元運費。李某致電程某某核實,并多次催他退錢,但程某某屢次推諉、拒不返還。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李某將程某某起訴至大邑縣法院,要求其退還2000元預支運費。承辦法官遂向程某某釋明,私自向供貨方支取運費,在全額結算運費后,李某有權主張返還該筆款項。經過法官講解,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程某某一次性返還原告李某預支運費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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