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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起事件,向人感慨律協對待律師的態度。一件是實習律師張文鵬被青島律協立案的事件;另一件是寧夏女律師馬云嬋案在去年陷入刑事案件,作出無罪判決后又被投訴到吳忠律協的事件。
這些不禁讓筆者想起曾經讀過文在寅回憶錄中關于盧武鉉律師陷入刑事追責中,釜山律師協會維權的一件歷史事件。
1987年1月發生了首爾大學學生樸鐘哲被刑訊致死事件。最近有一部電影《1987》講述了首爾大學學生樸鐘哲被刑訊致死事件的過程,有興趣的網友可以看一看。
1987年2月7日,樸鐘哲國民追悼會準備委員會在全國多地同時舉行了樸鐘哲國民追悼會,盧武鉉律師參與了,并當場朗誦了悼詞。
但是韓國警方對集會的人進行了抓捕,被抓走的人進行了分類——律師、宗教人士、在野團體骨干、進步青年和學生,給不同領域的代表提出了逮捕令申請。盧武鉉律師作為律師的代表,警察對其申請了逮捕令。
但是盧武鉉律師第一次逮捕令申請被法官駁回,檢方又再次申請了逮捕令。逮捕令既然已經被駁回就應該立刻放人,但是,他們既不放人,又隱瞞被駁回的事實,再次申請逮捕令,引發了各界人士的憤怒。
大韓律師協會人權委員長柳宅馨律師與人權委員河炅喆律師,為了調查事件真相,來到了法官辦公室。他二人強調他們是大韓律師協會派來調查事件真相的,逮捕令既然已經被駁回,如果法官批準了檢方的再次申請,協會不會坐視不管的。
經驗豐富的柳宅馨律師還不失時機地嚇唬那位法官,“現在大韓律協的會則修正案已經在理事會上決定,對于那些在時局案件處理中違背人權的法官、檢察官,將來不予以進行律師登記”。其實就是告誡那名法官如果逮捕令批準不當,將來他不做法官的時候,很可能也當不了律師。
事實上,大韓律協人權委員會內部確實有這種討論,但是會則修正案還沒有到理事會商定的階段。值班的部長法官思考了許久,干脆直接下班了!他說出去吃個飯,結果就一去不復返。
終于,盧武鉉律師于次日清晨被釋放了。各路媒體紛紛報道“一夜之間四次駁回逮捕令”,這個事件讓盧武鉉律師一下子名震全國,后來盧武鉉律師于2003年成為韓國第16屆總統。
我的朋友余安平律師說得好:律師協會有4個主要任務,即律師維權、專業培訓、行業宣傳、紀律監督。律師維權是保障合法執業,專業培訓是提高律師業務水平,行業宣傳則是改善律師行業現象,紀律監督是引導律師規范執業。這其中最重要的,恰恰是律師維權,或者說律師協會存在的第一價值就是維護律師執業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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