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cat
"骨頭已經不疼了,是不是可以停藥了?"
"每個月都要打一針,晚幾天應該沒關系吧?"
對于已經發生骨轉移的腫瘤患者來說,這些都是門診最常見的問題。隨著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不斷進步,越來越多患者能夠長期帶瘤生存,骨轉移也從過去需要緊急處理的并發癥,逐漸變成了一項需要長期管理的問題。
地舒單抗(120 mg,安加維?)是目前腫瘤骨轉移患者常用的骨改良藥物之一,但在臨床應用中有很多問題依然困擾患者,比如:
地舒單抗要用多久?
能不能延長用藥間隔?
能不能停藥享受藥物假期?
停用地舒單抗是否需要序貫雙膦酸鹽?
根據各國權威指南、專家共識和臨床研究,我們嘗試解答上述腫瘤骨轉移患者應用地舒單抗(Denosumab,商品名安加維/Xgeva)的困惑。
簡單來說,目前對于骨轉移腫瘤患者應用地舒單抗,標準推薦是按照4周一次,持續用藥直至患者不能耐受,延長用藥間隔可能僅適合部分患者,需要個體化決策。
停用地舒單抗會增加SRE風險,如果確實需要停藥,停藥不應超過6個月,期間密切監測,ALP(堿性磷酸酶)可能是預測停藥后SRE風險的重要標志物。如永久停用地舒單抗,則需切換為雙膦酸鹽序貫治療,但最佳藥物、劑量和療程尚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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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舒單抗使用時長:
推薦持續使用,無明確上限
核心原則:一旦確診骨轉移,應盡早啟動并在整個病程中持續使用。
- CSCO、NCCN、ESMO等權威指南均將地舒單抗列為實體瘤骨轉移和多發性骨髓瘤的 I級/1類推薦,建議一旦確診骨轉移,無論有無癥狀,均應立即開始骨改良藥物治療,以降低或延緩骨相關事件(SREs)的發生。
- ASCO轉移性乳腺癌骨改良藥物指南明確推薦:在沒有過度毒性且持續治療符合患者和醫生共同目標的情況下,骨改良藥物應無限期繼續使用,直至患者一般狀況顯著下降。
- 對于前列腺癌骨轉移,國內外指南均提示應在進行抗腫瘤治療的同時給予骨保護藥物治療。目前地舒單抗在腫瘤骨轉移中的最佳使用時長尚不明確,臨床實踐中需權衡SRE預防獲益與長期不良反應(如頜骨壞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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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舒單抗使用間隔:
標準方案為每4周1次
標準劑量與間隔:120 mg 皮下注射,每4周(28天)1次。延長間隔尚在探索,具體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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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CSCO乳腺癌指南明確指出,唑來膦酸連用2年后可延長給藥間隔至每3個月1次;但地舒單抗因其作用機制不同于雙膦酸鹽(不在骨內蓄積),不宜延長每4周1次的給藥間隔。
總的來說,一般不建議延長地舒單抗用藥間隔,如需延長用藥間隔需主治醫生結合患者情況,個體化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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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骨轉移患者停用地舒單抗后會怎樣?來自真實世界的數據
與骨質疏松患者不同,腫瘤骨轉移患者使用的是高劑量地舒單抗(120 mg/4周),停藥后的SRE反彈風險表現和時序有明確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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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E反彈風險顯著升高(3.3倍)
2025年一項專門針對腫瘤骨轉移患者的研究(78例高劑量地舒單抗使用者,以自身為對照)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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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反彈時間窗更晚、更持久
骨質疏松患者停藥后椎體骨折多在3-6個月內集中爆發;而腫瘤骨轉移患者的SRE反彈:
· 約25周(6個月)后SRE風險開始上升
·6-15個月為顯著增加期,12-15個月達峰值
· 此后逐漸下降,提示反彈可能是一過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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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鈣血癥風險(腫瘤患者特有)
骨質疏松患者停藥后高鈣血癥報道較少,但腫瘤骨轉移患者停藥后出現了3例≥3級高鈣血癥,且均發生在停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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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脆性骨折也有增加
停藥后良性脆性骨折從治療期間的2例增加到停藥后的4例,說明骨轉換反彈不僅影響腫瘤相關SRE,也影響整體骨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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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藥后SRE反彈的預測指標
ALP(堿性磷酸酶)可能是預測停藥后SRE風險的重要標志物:
- 停藥后6個月時ALP ≥ 95 U/L可預測后續SRE(AUC 0.80)
- 9-18個月時出現ALP一過性升高與停藥后SRE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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腫瘤骨轉移患者的"藥物假期"建議
基于實體瘤骨轉移的回顧性研究(298例),專門針對腫瘤患者提出建議:
"地舒單抗假期"(Denosumab holiday)應限制在6個月以內,以降低SRE風險。
這與骨質疏松領域"不建議任何藥物假期"的立場有所不同——在腫瘤患者中,如因不良反應(如頜骨壞死)必須暫停,6個月內的短期中斷可能是可接受的,但需密切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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頜骨壞死后重啟地舒單抗的可行性
臺灣乳腺癌隊列研究中,10例頜骨壞死患者有7例在口腔清創完全恢復后重新使用地舒單抗,其中5例耐受良好未再發頜骨壞死,2例出現復發。
這提示:對于因頜骨壞死停藥的腫瘤患者,頜骨愈合后重啟地舒單抗是可行的,而非必須轉換至雙膦酸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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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舒單抗停藥后如何序貫雙膦酸鹽?
目前腫瘤骨轉移患者地舒單抗停藥后的序貫管理,主要依據ESMO等腫瘤指南的簡要推薦和藥理學原理,"地舒單抗→唑來膦酸"的具體時機、劑量和療程在腫瘤領域尚無高質量前瞻性研究證實。臨床決策需個體化,并充分告知患者證據局限性。
ESMO 2020骨健康口袋指南(專門針對腫瘤患者),這是目前少數明確針對腫瘤患者地舒單抗停藥策略的權威指南,其核心要點如下:
- 腫瘤患者(無論有無骨轉移)停藥后均有椎體骨折風險
- 如停藥超過6個月,推薦雙膦酸鹽治療
- 推薦方案:每次唑來膦酸4-5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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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目前對于骨轉移腫瘤患者應用地舒單抗,標準推薦是按照4周一次,持續用藥直至患者不能耐受,延長用藥間隔可能僅適合部分患者,需要個體化決策。
停用地舒單抗會增加SRE風險,如果確實需要停藥,停藥不應超過6個月,期間密切監測,ALP(堿性磷酸酶)可能是預測停藥后SRE風險的重要標志物。如永久停用地舒單抗,則需切換為雙膦酸鹽序貫治療,但最佳藥物、劑量和療程尚不明確。
為什么腫瘤骨轉移患者要盡早開始骨保護治療?地舒單抗規范用藥指南詳解丨患者版專家共識解讀
參考文獻
1、CSCO《惡性腫瘤骨轉移診療指南》(2026版)
2、CSCO《乳腺癌診療指南》
3、ESMO Bone Health Pocket Guidelines (2020)
4、ASCO Guideline Bone-Modifying Agents in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
5、Nokitaka Setsu,et al. Transient increase in skeletal-related events after discontinuation of high-dose denosumab in cancer patients. https://doi.org/10.1016/j.jbo.2025.100717
6、Atsushi Mihara,et al. Clinical efficacy and safety of long-term treatment, discontinuation, and extended dosing intervals of denosumab treatment for solid cancer bone metastasis: A retrospective study. https://doi.org/10.1016/j.jos.2025.04.012
7、Fu, PA., Shen, CY., Yang, S. et al. Long-term use of denosumab and its association with skeletal-related events and osteonecrosis of the jaw. Sci Rep 13, 8403 (2023). https://doi.org/10.1038/s41598-023-3530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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