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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自然:人類為何在自然中尋找秩序?》,[美]洛蘭·達斯頓著,郭可心譯,商務印書館,2025年9月出版,110頁,45.00元
在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當下,“自然”一詞已經成為現代語言中最高頻的詞匯之一。不過,即使在西方,“自然”這個詞的意涵也并不自然。恰恰相反,圍繞自然展開的討論一直是哲學思辨的前線。這些討論不完全是象牙塔里的無病呻吟,因為無論古今中外,人類都習慣于用自然現象來比附社會秩序,無論解放天性還是男尊女卑,都被倡導者辯稱為自然的選擇。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不過,這種思維傾向也長期為人所詬病為扯大旗作虎皮。效益主義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密爾(John Stuart Mill)就試圖斬斷應然和實然之間的鎖鏈。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自然主義”也成為當代學者攻擊論敵思維滯后的代詞,幾乎等同于神學辯論中斥責對方崇拜偶像。這種對自然主義反動的思維傾向,就是書名中所謂的“反對自然”(Against Nature)。這本不到百頁的大家小書,梳理了圍繞這場觀念斗爭的語義變遷。作為一名享譽全球的科學史家,作者洛林·達斯頓(Lorraine Daston)在2019年介入這場論證時,早已不囿于具體立場,而是從思想史的維度品評這場漫長拉鋸的得失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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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林·達斯頓
“要么我們認為因為自然殺戮所以我們也應當殺戮;因為自然施虐所以我們也應當施虐;因為自然毀滅所以我們也應當毀滅;要么我們根本不應考慮自然做了什么,而應當做那些有益的事。”盡管密爾的質疑言簡意賅,人們仍然頑固地將自然視為人類秩序的回音壁。達斯頓認為邏輯上的斷裂并未能摧毀自然的規范性誘惑。人類之所以無法停止將自然道德化,是因為自然提供了極其豐富的“秩序”圖景,供我們表征那些抽象且脆弱的社會理想。在《反對自然》中,這種跨越時空的投射被歸納為三種核心形態:特殊的自然(Specific Natures)、局部的自然(Local Natures)與普遍自然法(Universal Natural 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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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科爾(Thomas Cole)繪《帝國歷程》(The Course of Empire)組畫,第一幅:《野蠻時代》(The Savage State),1834年。
作為最古老的自然意涵,“特殊的自然”關乎事物的本質屬性,即“本體論身份證”。這一概念植根于希臘語physis與拉丁語natura中關于生成與生長的語義。其核心機制在于“繁殖”,遵循“同類相生”的鐵律。在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中,這種秩序不僅規定了“a產生自a”的事實,更延伸到了規范領域:比如貨幣不具備生物的“特定自然”且無法繁殖,因此放貸取息被斥為“違背自然”的行徑。在這種秩序下,規范被等同于身份的同一性,無論是物種間的雜交還是未能復制親代的子嗣,任何偏離特定發展路徑的異象都會被貼上“怪物”的標簽,視為對本質秩序的公然挑釁。
與此相比,“局部的自然”則將權威建立在地理的獨特性與“場所的力量”之上。這是一種由氣候、地形、動植物與地方習俗交織而成的生態秩序。早在希波克拉底的《空氣、水和場所》中,這種秩序便已將自然環境與人類性格、法律聯系在一起。與追求同一性的特殊自然不同,局部自然強調的是“均衡”或一種充滿張力的動態平衡。在這種語境下,自然不是冷漠的背景,而是一個與人類共同生活的“家庭”(oikos)。因此,當人類的傲慢、貪婪或疏忽打破了這種微妙的平衡,引發如颶風或核泄漏等災難時,媒體與公眾往往會訴諸“自然的報復”這一表述。這種驚恐的情緒揭示了局部自然的道德內核:一旦系統失衡,災難即刻被解釋為違背地方習俗或生態底線導致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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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科爾繪《帝國歷程》組畫,第二幅:《田園時代》(The Arcadian or Pastoral State),1834年。
近代科學則孕育了第三種圖景——“普遍自然法”。這種秩序在十七世紀由笛卡爾、波義耳與牛頓等人通過神學、數學與自然哲學的糾纏而確立。它是無處不在的鐵律,不容許任何例外。波義耳曾借用當時最尖端的機械裝置——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天文鐘來比喻自然:一旦造物主設定好齒輪,這個宏大的引擎便無需再行干預,其規律性具有絕對的確定性。在政治哲學中,這種普遍性被轉化為普世價值的基石。正如《獨立宣言》或《人權宣言》所宣揚的那樣,不可剝奪的權利被錨定在“自然法”之上。這種秩序的誘惑力在于其承諾了一種超越地方性偏見與權力的、如重力般公平且恒常的公正體系。
這三種自然秩序并非前后相繼,而是在歷史長河中并存與競合。由于自然秩序的形態如此多元,當人類試圖為各自的立場辯護時,總能從中找到合適的借口。對于達斯頓而言,這種“自然化”策略在對抗相對主義時注定是徒勞的:既然你可以用蜜蜂的母系社會來推崇平等,我也可以用狒狒的森嚴等級來捍衛權力。自然因此不再能一錘定音,而是成為了尋覓口實的百寶箱。人類根據不同的情境需求,在三類菜單中不斷挑選:時而借“特殊自然”確認歸屬,時而借“局部自然”關懷環境,時而借“普遍法則”聲張正義。
在洛林·達斯頓的視域中,秩序的崩塌并非通過單純的邏輯推導來感知,而是經由一套特殊的“非自然激情”來識別。恐怖(horror)、驚恐(terror)與驚奇(wonder)三種情緒不僅僅是心理層面的情緒波動,更是高度精密的“認知工具”:它們是人類識別特定自然秩序遭到破壞的感應器。這些激情模糊了自然事實與道德判斷的界限,標志著某種被視為天經地義的秩序——無論是本體論層面的身份、地域性的生態,還是宇宙層面的因果——正經歷著足以讓靈魂震顫的劇烈震蕩。
“恐怖”這種激情,精準地對應著對“特殊的自然”之侵犯。它捍衛的是物種本質的純正性與“同類相生”的再生邏輯。當生命界限在視覺上或隱喻上被跨越,產生出如“人頭蛇身”或無法歸類的混合生物時,引發的是一種觸及本體論根基的惡心與不安。亞里士多德將高利貸斥為反自然,其邏輯基點便在于貨幣這種死物竟能像生物一樣“繁殖”,這種對特定自然的歪曲,被視為產生了一種道德與本體論上的“怪物”,從而激發了深層的社會恐怖。
與此相反,“驚恐”則源于對“局部的自然”之均衡的破壞。當特定地域的動態平衡被打破,自然災害便不再被視為純粹的統計學概率,而是演變為帶有強烈道德色彩的“自然復仇”。2011年福島核事故引發的輿論震蕩便是一個典型案例:由于人類對生態底線的褻瀆,自然的劇變染上了沉重的“罪疚感”。這種驚恐情緒揭示了人類深層的一種偏見:天災往往是人禍的鏡像,是對破壞場所秩序的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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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科爾繪《帝國歷程》組畫,第四幅:《毀滅》(Destruction),1836年。
當目光轉向那套如同精密鐘表般運作的物理世界,“驚奇”則成了感知“普遍自然法”失效的唯一途徑。在絕對因果鏈條主導的宇宙中,任何不可解釋的隨機性、奇跡或是自由意志的瞬間閃現,都像是撕開了嚴絲合縫的必然性外殼:它不僅是對法則斷裂的智力困惑,更包含著對超越性意志的敬畏與迷戀,無論其來自神靈還是群氓。
這些激情的本質在于它們共同觸發了一種“雙重意識”:自我在這一瞬間分裂為懷疑者與目擊者,在“這不可能發生”與“這確實發生了”之間劇烈角力。這種極致的心理沖突恰恰反證了人類對“秩序”的終極依賴。我們之所以對反常感到如此徹底的戰栗,正是因為我們內心深處對自然秩序及其所承載的道德規范,持有近乎本能的、不可動搖的信任。在此意義上,這些激情充當了人類理性的哨兵,在秩序的廢墟之上重新確認了秩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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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科爾繪《帝國歷程》組畫,第五幅:《荒蕪》(Desolation),1836年。
人類之所以執著地從自然中提取規范,是因為“規范性”(normativity)本身就預設了“秩序”的存在。在充滿波動與不確定性的世界中,自然成為了最大、最持久且最現成的“秩序倉庫”。正如達斯頓援引伊恩·哈金(Ian Hacking)的觀點,人類本質上是“表征的動物”(homo depictor),擁有一種將無形的道德理想具象化與物質化的沖動。由于社會秩序往往難以捉摸,自然那隨處可見、觸手可及且極具質感的“表面”便成為了承載人類道德投射的最佳媒介。哪怕自然本身充滿了相互矛盾的面相,它依然是我們想象并維持“應當”這一維度不可或缺的基石。
達斯頓的論證并非要為“自然主義謬誤”翻案,而是旨在從哲學人類學的高度重新審視其存在的必然性。她指出,試圖剝離自然表象來建立一種純粹理性的道德是徒勞的,因為人類僅擁有一種理性,即“居于人類身體中的理性”(human reason in human bodies)。這種理性深受感官系統的塑造,必然依賴于現象與表征來構建意義。承認自然秩序的多元性反而帶來了一種思想的解放:既然自然提供彼此對立的論據,那么訴諸自然便不再能導出單一的獨斷教條,而是為道德論辯提供了近乎無限的資源庫。最終,對自然的訴求不再關乎某項具體規范的合法性,而是關乎如何在秩序的廢墟之上,重新錨定人類規范性的根基。
這本輕快的大家小書中展現的不單是科學史家豐富的知識面,更是一次哲學人類學嘗試。她將駁雜的歷史觀念精準地晶析為三種理想型:定義本質的“特殊的自然”、錨定地緣平衡的“局部的自然”以及作為宇宙鐵律的“普遍自然法”。這種分類法不僅理清了知識譜系,更揭示了這些秩序如何通過“恐怖”“驚恐”與“驚奇”這三種認知激情,轉化為人類識別規范失靈的直覺預警。達斯頓的核心洞見在于人類作為“表征的人”(homo depictor)的底層邏輯:道德規范本身是抽象且難以捉摸的,為了使其獲得操作層面的合法性,我們必然要求助于自然這個意象的寶庫。這種對“表征需求”的挖掘,有力地解釋了為何邏輯上的“自然主義謬誤”始終無法在心理層面斷絕人類向自然尋求道德背書的執念。
不過,“三種自然對應三種激情”的架構雖然清晰,但也被批評為略顯“強行對應”(forced)。例如,并非所有的反常都會引發恐怖或驚奇,有時也可能是娛樂或困惑。例如華夏的祖先神話就包括人頭蛇身的伏羲女媧,引發的情緒遠不止恐懼。同時,達斯頓將自然主義動機簡化為“表征的沖動”,某種程度上回避了其背后更具侵略性的政治意圖,甚至在描述“人類傾向”與論證“傾向的合理性”之間存在一定循環論證。比如,書中雖提及密爾,卻未能深入處理密爾關于“廣義自然”與“狹義自然”的關鍵裂隙。“狹義自然”也就是未經干預的狀態,往往具有本質上的保守性。正如凱爾·約翰遜(Kyle Johannsen)所評論的那樣,現代社會的諸多道德演進(如減輕野生動物痛苦的醫療干預)在本質上都是對自然狀態的能動反抗。如果僅強調自然的多元性可以作為道德辯論的資源庫,卻忽視了這種資源庫更容易用于加固現狀,那么達斯頓對規范性根基的重構便顯得有些過于持中了。
孫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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