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秦慶武
由于我平時很少看短視頻,所以對最近出現的“竹知了”事件不甚了解。由于最近刷到的文章不少是談這個事情的,已經形成了輿論熱點,所以就了解了一下。
![]()
“竹知了”事件是本月剛發生的一起由傳統玩具引發的網絡輿情風波。事件的起因是傳統竹制玩具“竹知了”在搖動時發出的“哇哇”聲,被網友認為與華為常務董事余承東在發布會上的語氣高度相似。
隨后,大量網友將竹知了的畫面與余承東的發言音頻拼接,配上“一千萬以內最好的玩具”等文案進行二次創作和玩梗,相關視頻在短視頻平臺上迅速蔓延。
隨著玩梗視頻的增多,華為方面(鴻蒙智行)認為部分視頻涉嫌惡意剪輯、仿冒高管聲音、AI丑化肖像及損害企業商譽,向平臺發起了批量投訴,導致部分視頻被下架。
然而,這一維權行為引發了網友的逆反心理,產生了“越禁越火”的傳播效應(即“史翠珊效應”)。原本不知情的網友紛紛涌入搜索、圍觀和二次創作,導致竹知了玩具在電商平臺的銷量暴漲,事件從一個小圈子的調侃演變為全網關注的熱點。
說實在的,我是一個華為手機的忠實用戶。從10年前我由三星手機,改為用華為手機以后,從最初的mate8到后來的Mate30一直到現在用的mate80,一直認為這款手機還是不錯的。
唯一感到不滿意的是,去年我在使用nova 12的時候,系統提示要從原來的安卓系統變成鴻蒙系統。我對鴻蒙系統并不了解,但改變系統以后,發現不如原來安卓系統好用,因為很多功能沒有跟上。當然,鴻蒙系統在不斷的改進,時間長了就逐步適應了。
這次竹知了風波的發生,作為一個有世界性影響的大企業來說,我認為華為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有點兒過于敏感。本來可以一笑了之,像雷軍那樣以自嘲的方式來解決,但是卻動用了公司的法務部,以狀告侵權的方式,直到這件事情驚動了無數的網民,造成了人們對這一壟斷性企業的反感和不滿。
![]()
面對網絡上層出不窮的“造梗”和“玩梗”文化,企業在維護自身權益時確實需要把握好尺度。結合法律界的專業觀點與公關實務,我們可以將網絡玩梗的邊界大致劃分為“合理調侃”與“涉嫌侵權”兩類:
一、 屬于“合理調侃”的范疇 (通常不構成侵權)
這類行為通常屬于網友自發的娛樂行為,未對企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法律上一般予以寬容:
單純的情緒表達與幽默夸張:如果網友僅僅是借用某個網絡熱詞或梗來吐槽日常、表達幽默,且沒有明確指向特定企業或高管,屬于正常的言論自由。
無惡意的二次創作:在不丑化、不貶損的前提下,對公開信息進行善意的改編或拼接,且未用于商業盈利,通常被視為網絡文化的一部分。
正常的商品展示與銷售:例如在“竹知了”事件中,商家正常售賣該玩具,或者網友僅僅為了展示玩具的把玩過程而發布視頻,沒有附加針對企業的惡意攻擊,這屬于合法的商業行為和正常的分享。
二、 涉嫌“侵權”的范疇 (企業可依法維權)
當玩梗行為越過娛樂邊界,對特定主體的名譽、肖像或商業利益造成實質性損害時,便涉嫌違法:
惡意剪輯與AI偽造:未經授權使用AI技術換臉、模仿特定高管聲音,或者通過惡意剪輯拼接,故意制造虛假語境,導致公眾對高管或企業產生負面評價。這涉嫌侵犯名譽權和肖像權。
帶有侮辱、誹謗性質的暗喻:如果特定的梗在特定語境下,已經形成了明確的指向性暗喻(例如用某種物品代指企業高管并進行貶損),且帶有明顯的侮辱性,這就逾越了調侃的底線。
商業蹭流量與惡意競爭:如果商家為了博取眼球,故意將玩具與某企業高管綁定,甚至使用貶損性文案進行營銷,或者競爭對手借機推波助瀾,這不僅涉嫌侵犯名譽權,還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大規模網暴與商譽損害:當玩梗演變為有組織的群體性攻擊,導致企業社會評價顯著降低、產品銷量異常受損時,這就構成了對企業商譽的侵害。
三、 給企業的應對建議
在明確了上述邊界后,企業在面對網絡玩梗時,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精準打擊,避免“連坐”:維權應針對具體的侵權內容(如惡意剪輯、侮辱性文案),而不是針對某個物品或某個話題。正如鴻蒙智行在聲明中強調的,只投訴具體的侵權視頻,不干涉正常銷售和把玩展示。
警惕“史翠珊效應”:在采取行動前,需評估輿情風險。對于無傷大雅的小范圍調侃,可以一笑置之甚至順勢自黑;對于真正觸碰底線的侵權,應保留證據、依法維權,并在事后及時、透明地向公眾說明情況,避免被誤解為“資本捂嘴”。
(“史翠珊效應”(Streisand Effect)是一個傳播學和社會學概念,簡單來說,它指的是:試圖隱藏、刪除或審查某項信息,反而導致該信息被更廣泛地傳播和關注。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越禁越火”或“欲蓋彌彰”。)
完善日常監測機制:建立常態化的輿情監測體系,區分“正常討論”與“惡意攻擊”,做到抓大放小,將有限的維權資源用在刀刃上。
總之,網絡玩梗是企業與公眾互動的雙刃劍。企業既要有包容網絡文化的雅量,也要有捍衛自身合法權益的底線。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