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重慶的王先生一行到伊犁旅游,兩名同行女士因酒店僅剩一間大床房而無法入住,被迫在車內蜷縮了兩晚,離店時竟被索要150元“住宿費”。
記者采訪了解到,當地監管部門也認為,這筆收費不合理。目前,涉事酒店已承認系管理失誤,已主動退款并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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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停車場
7月27日晚,王先生與兩位女同伴抵達了新疆伊寧的伊美臻選酒店。當時店內房源緊張,僅剩下一間大床房。周邊的酒店、民宿已全部爆滿,為了不耽誤行程,隨行的兩位女士決定在自己的車里湊合一晚。
7月28日早上,酒店一位管理人員將王先生一行10人介紹到了自家親戚經營的酒店入住。沒想到房間還是不夠,無奈之下,其中一名女士便主動提出繼續在車里過夜。
7月29日,王先生一行辦理離店手續。結算房費時,一張令人瞠目結舌的賬單擺在了他的面前:除了原本的房費,酒店竟要額外收取“車上過夜費”,每人50元。按照酒店的說法,7月27日晚車上有2人,7月28日晚車上有1人,合計收取150元。
王先生說,“車是我們的,油是我們的,停車費我們也交了,怎么睡自己車里還要收錢?”當他要求酒店開具正規發票時,遭到了拒絕。在警方協調下,酒店才勉強同意開具發票,但在發票項目的開具上備注為“車上住宿費”。
對此,王先生和同伴難以接受,便撥打了12315進行投訴。
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于安全考量,酒店是不允許客人在車內過夜的。當記者追問“車上過夜費”一事時,該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情”,并稱具體的經營事務由當時的看管人員負責。
隨后,記者聯系了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確認此事屬實,并稱接到投訴后已第一時間介入督辦。“這種事情我們也是第一次遇到,確實不合理。哪怕只有一個人入住,同行的旅客也應得到尊重和幫助。”這名工作人員說。
8月3日,自稱是酒店負責人的馬女士聯系了王先生。馬女士向王先生表達了歉意,她表示,酒店開業還不到一年,經驗不足,這幾天她外出辦事,酒店臨時交給別人打理。在得知此事后,她非常愧疚,也會進行深刻檢討,后續將進行培訓和整改,絕不讓類似的事情再發生。
經過雙方協商,酒店全額退回了“停車住宿費”,還補償王先生1000元,以此來彌補他們的旅途損失和不好體驗。至此,這起旅游消費糾紛圓滿解決。
來源:重慶晨報
編輯丨胡元媛 實習生 陳璨
一審丨胡元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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