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姐說我行得正走得端。網友:偽造病歷要承擔三重法律責任
剛才,偶爾刷到傘姐的一個直播視頻。只見她精神抖擻、意氣風發、伶牙俐齒、斬釘截鐵:我行得正走得端,身正不怕影子斜,有理走遍天下!我啥都不怕!她還說,六年了,謠言甚囂塵上,有些人為了流量喪失良知,但是,謠言永遠敗在真理面前!
好家伙,第一次見到這樣的畫面,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聲音,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正義的化身,還以為是守法的楷模。殊不知,這都是讓許姚夫婦的長文逼得胡說八道。
許姚夫婦公開發表的長文,把六年了追查到的證據全都擺在桌面上,把六年了壓在心里的憤懣全都吐在傘姐的面前,把六年了遭受的阻撓全都掰碎了撒在南河大地上,有些人心虛了,有些人膽怯了。而傘姐就是傘姐,死鴨子嘴硬的本性始終不變。
看到傘姐的拙劣表演,很多網友嗤之以鼻:偽造病歷要承擔三重法律責任。
今天,看到網友發文稱,病歷從來不只是醫院內部的一份記錄,它既是醫生診療過程的客觀記錄,也是患者維權、司法鑒定、醫療糾紛處理的重要證據。很多人認為,病歷只是醫生寫給醫生看的記錄。實際上,在法律層面上病歷具有非常重要的證據屬性。正因為如此,我國法律法規對病歷管理一直有著嚴格的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按照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記錄診療活動,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電子病歷同樣屬于法定病歷資料,其形成、修改、保存和調取都應當符合相關規范,并保留相應的信息記錄。
該網友在文中說,如果存在故意偽造、篡改病歷并造成嚴重后果,不僅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還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看到了吧,偽造病歷要承擔的三重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和刑事懲罰。行政處罰對的是醫院,民事賠償既有醫院也有個人,而刑事懲罰則直指參與者、動手者。
昨天,在潯陽的直播間里聽到,他們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證據,目的就是讓她付出最高的生命代價。潯陽解釋說,所謂最高的生命代價,就是讓她吃花生米!
結合遺棄、拐騙、偽造公文、偽造病歷看,如果數罪并罰的話,那么,給她一粒花生米都是便宜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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