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視《焦點訪談》曝光湖南永州江華瑤族自治縣水稻種植面積臺賬造假事件,但這樣一檔重磅節目曝光的“紙上種田”的荒誕亂象之后,網絡輿論似乎并沒有一面倒地支持《焦點訪談》,反而很多人對江華縣基層的做法表示理解。
當地官方常年上報水稻種植面積穩定在39萬畝左右,然而稻谷目標價格補貼的真實確權數據顯示,實際種植面積僅23.88萬畝,憑空虛報近15萬畝,數字造假幅度超三成。
這也是為什么會有很多人理解江華縣的關鍵原因,因為江華縣只是水稻種植面積臺賬數字虛增了,但江華縣并沒有以臺賬虛假的水稻種植面積去騙取補貼資金,他們堅守了這條紅線。
央視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大量農田改種羅漢果、烤煙,還有 “路邊種水稻、深處種經濟作物” 的應付式種植,產生數據存疑的初步懷疑,隨后調取補貼發放檔案交叉比對,發現了賬面上報面積遠大于申領補貼面積的數據矛盾。
作為全國13個糧食主產省份之一,湖南實行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剛性考核機制,省市逐級下達硬性指標,將種植面積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績考核、鄉村振興實績考評,未達標者將面臨通報問責、考核扣分、干部約談等處罰。
顯然江華縣是為了應付上級攤派的水稻種植面積考核指標任務,所以才想出了這樣的臺賬造假方式來應對,這實際上是撕開了糧食作物種植考核與農民實際收益嚴重脫節的深層矛盾,同時我們也應該對耕地保護、糧食安全核心內涵進行反思。
我們現在政策上往往將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簡單化,耕地保護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確保糧食安全,但政策執行的時候片面地將耕地保護等同于耕地必須種上糧食作物,實際上耕地保護應該是永久保護耕地的基礎生產能力,也就是確保耕地的地力可以隨時滿足種植糧食作物的條件。
耕地保護應該是保住“可種糧”的土地底線,而非“必須種糧”的表面指標,只要耕地水土條件完好、未遭硬化破壞,能夠根據糧食供需形勢、政策調控需求隨時切換種植糧食作物,就已經實現了耕地保護、保障糧食安全的核心目標。
從江華縣水稻種植面積臺賬造假的案例來看,江華縣是很無奈的,一邊是一刀切政策考核硬指標,一邊是無法落地的種植現實與農民的收益困境,基層陷入兩難,最終只能以臺賬造假規避問責,淪為“數字政績”和形式主義的犧牲品。
基層造假的背后,是農民種稻“高投入、低回報”的殘酷現實,加上農村老齡化的趨勢,結合湖南湘南地區種植數據測算,水稻種植的經濟效益持續低迷,農戶種糧普遍增產不增收,耕地“非糧化”趨勢是必然發生的結果。
像湖南早秈稻每畝產值約1000元,總成本高達1100元左右,畝均凈利潤為負,中晚秈稻畝均凈利潤僅30至50元,風調雨順的豐收年景,小農戶一畝水稻純收益不足百元,一旦遭遇旱澇、病蟲害災害,極易虧本。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江華當地農戶改種羅漢果、烤煙等經濟作物,畝均收益遠超水稻,差距可達數倍以上,而且湖南永州還是珠三角都市圈的蔬菜供應基地,硬逼著永州當地農民將大部分農田種水稻就是“自欺欺人”。
種植水稻不賺錢,憑什么要求農民去種!
我認為,我們耕地保護政策是應該做出一些修正,要在確保糧食安全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農民自主選擇做到一定的平衡,應該考慮以下兩點政策調整:
一是放開農戶改種經濟作物,條件是沒有破壞耕地土層與耕作條件,耕地依然保留完整糧食生產能力,這完全符合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核心要求。
二是糧食價格必須要適當上漲,不能讓種水稻的農民來單獨承擔糧食安全的責任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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