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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第一財經
“十五五”期間,公立醫院“瘦身”將朝著更精準方向推進。
《國民健康“十五五”規劃》(下稱“規劃”)于近日全文公開。床位,這個曾被視為醫院“基本盤”的存在,成為未來五年公立醫院改革的一項關鍵的約束性指標——根據規劃,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公立醫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且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醫院,原則上不再新增床位。
但“控增量”也需避免一刀切。在近幾年主動調減床位的公立醫院中,既有早年“跑馬圈地”式擴張的“大三甲”,也有經營困難、醫患減少或被虹吸的一二級醫院以及婦產、精神、傳染病等專科醫院。后者的無奈之舉可能會加深資源配置的結構性失衡。為此,規劃明確,未來五年公立醫院的新增床位將向薄弱學科、向基層傾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為推動急性醫療資源配置效率和患者照護連續性的“雙提升”,實現一二三級醫院的上下聯動和急慢分治,規劃首次提出了“接續性醫療服務床位數”這一量化指標。此外,在嚴控公立醫院擴張的同時,規劃也為社會辦醫的有序發展留出更多政策空間。
首提“接續性醫療服務床位”
根據規劃,到2030年,中國人均預期壽命將達到80歲,主要健康指標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
這加劇了供給側改革的迫切性:隨著人口老齡化加深和慢病發病率增長,傳統依賴三級醫院提供急性期治療的供給結構,面臨嚴峻挑戰。同時,若大量急性癥狀穩定后的患者,因后續照護缺位而滯留院內,或因康復需求未滿足而“復住院”“長住院”,還會直接拖累社會整體醫療服務的周轉效能。
為此,規劃再次強調,“十五五”期間,中國醫改將聚焦“優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一個衡量衛生服務連續性的客觀指標被首次提出:到2030年,每千人口接續性醫療服務床位數由當前的0.51張提升至0.65張左右,此類床位主要包括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對第一財經表示,近年來,盡管多地在前述三類床位的擴增上已初具規模,但此次是首次以“接續性醫療服務床位”這一體系化的概念,予以歸總。
金春林認為,中國計劃用五年時間將“每千人口接續性醫療服務床位數”微增0.14張,這一審慎目標的設定,考量核心并非基建投入,而源于籌資機制、人才儲備與市場需求。其一,康復醫師、治療師及老年護理員等專業人才缺口顯著;其二,長護險推廣仍面臨多重掣肘,老年家庭的支付能力與意愿直接關乎護理創新有效需求的釋放;其三,患者及家屬對急性期后專業化照護的認知尚待普及;其四,康復、安寧療護等項目收費偏低,面臨盈利困境,醫院內部床位轉化動力不足。
國務院參事、北京協和醫學院衛生健康管理政策學院執行院長劉遠立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也提到,接續性床位的執行主體應是公立醫院。基于此,醫保部門的補償和激勵作用、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管作用不可或缺。
他同時認為,作為“以人為本的整合型衛生服務體系”的關鍵要素,在理解接續性床位時,不應局限于“醫院內接續”,也應關注“體系內接續”,即實現“床位跟著患者診療階段流轉”。
規劃也提出,加快完善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具體來說,健全二級醫院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三級醫院指導支持、其他醫療機構共同參與的康復護理服務網絡,擴大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供給;支持城市二級醫院、縣級醫院發展康復、護理、精神(心理)、兒科、老年醫學、安寧療護等短缺服務。
為補足人才短板,規劃還提到,鼓勵醫學院校強化康復醫學學科專業建設,加強康復醫學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加大康復護理專業護士和康復治療師培養力度。
按照既定目標,到2030年,中國每萬人口康復醫師數、康復治療師數分別達到0.7人、1.6人。
新增床位結構性轉變
據國家統計局《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25年全國醫療機構床位數量在2024年的基礎上驟減28萬張,這是近10年來中國醫療機構床位數首次出現下降。
在“控三穩二強基”的公立醫院改革方向下,規劃進一步強化了城市二級醫院“夾心層”的作用,要求適度控制治療性床位增長,并對公立醫院舉債建設給出“紅牌警示”。
規劃明確,資產負債率高于80%的公立醫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且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醫院,原則上不再新增床位。
為了遏制大城市公立三級醫院的虹吸效應,規劃還提出:嚴格控制在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省會城市核心區新增床位,增量床位向資源薄弱、交通不便或人口凈增長的區域傾斜。
二級醫院應更好發揮承上啟下的作用。根據規劃,穩定和優化二級醫院發展。支持城市二級醫院、縣級醫院發展康復、護理、精神(心理)、兒科、老年醫學、安寧療護等短缺服務。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成立住院服務中心,逐步實現全院床位集中管理、統一調配。
新增床位則需發生結構性轉變。
根據規劃,適度控制治療性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向慢性病、重癥、精神(心理)、康復、護理等薄弱專科領域傾斜。
到2030年,中國每千人口省辦及以上醫院、市辦醫院、縣辦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預期分別為0.7張、1.38張、2張、1.23張(醫院床位含同級婦幼保健院和專科疾病防治院床位)。
三級醫院有望在承擔臨床科研項目中獲得床位增量空間。
“根據國家有關部署,承擔臨床研究任務的醫院可設置一定數量的研究型床位。”規劃稱。
劉遠立認為,醫療服務的改善過程有三個階段: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創新醫療范式。每個階段,特別是第三個階段離不開科學研究(尤其是旨在成果轉化的臨床研究)。因此,三級醫院研究型床位的規制、管理和利用對于促進臨床研究發展而言,至關重要。
金春林提示稱,在鼓勵三級醫院進行醫療創新的同時,也應避免“一哄而上”。
為此,他建議在管理上“松緊結合”。一方面,嚴控研究型床位的醫院準入標準,明確相關醫院的院級統籌和獨立核算機制,并在監管層面,對臨床造假或不達標的機構取消研究型床位的申請資格同時予以通報;另一方面,健全激勵和容錯機制,給予PI(主要研究者)相應的床位調配權,促進臨床研究型項目與政府類項目被同等對待,并對于因臨床試驗方案而導致住院日延長、費用超支等病例,允許不納入常規績效考核。
為社會辦醫松綁
第一財經注意到,在“十五五”時期國民健康規劃主要指標中,“每千人口床位數”這一涵蓋總量的傳統指標隱退,被“每千人口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取而代之。
金春林認為,上述指標口徑收窄,意味著“十五五”期間政府總量規劃干預將聚焦公立醫院,這恰能為社會辦醫松綁,促進民營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劉遠立持相近觀點。“由于公立醫院的發展涉及公共資源的投入,所以政府規劃中包含‘每千人公立醫院床位數’的規定是合理且有約束力的。”
與公立醫院境遇相似,非公醫療在經歷上一輪規模化擴張后,又直面醫保控費與公立醫院特需服務延伸的雙重擠壓,經營承壓日益凸顯。床位閑置等問題的嚴峻程度甚至超過了公立醫院。
不過,在劉遠立看來,民營醫療機構需要為自己的投資負責,政府不對其設定床位數上限實則從制度上為社會辦醫留出發展空間。
規劃設置專章聚焦“健康產業提質升級”,并為民營醫院轉型指明路徑:鼓勵社會力量在康復、護理等短缺領域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多元化健康服務;推動民營醫院專科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推動商業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勵增加覆蓋健康干預、特需醫療、創新藥等的新型健康保險產品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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