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軍擁有了數艘盾驅以后,越來越領先于巴基斯坦海軍:巴基斯坦嚴重缺少大噸位的海上作戰網絡節點,特別是大噸位的盾驅;如果巴基斯坦為了應急響應,可以向老大哥求援,快速完成建立一支海上作戰節點編隊的要求;
中國的“中達79”驗證模式切實可行:“中達79”本身是民船搭載集裝箱式武器模塊的試驗驗證船,核心是標準化外貿型集裝箱垂發套件、配套指揮控制與火控系統,相關外貿版本已經在國際防務展進行過技術方案展示。中巴長期存在成熟軍貿合作,巴基斯坦海軍裝備有中國設計的054A/P護衛艦與配套外貿導彈體系,巴方艦船指揮鏈路可以兼容這套模塊化系統,從裝備適配性來講完全可行;
截至目前,中國官方軍貿部門、巴基斯坦三軍公共關系部(ISPR)均沒有簽署該模塊化作戰系統出口的公告,也沒有轉讓完整作戰模式的官方安排。中達79項目現階段定位為國內技術驗證,并未納入對外軍貿現貨清單,不會直接轉讓整船模式,僅存在對外出售標準化集裝箱武器模塊的選項;
出于鞏固中巴海上防務協作、強化巴基斯坦近海反艦與航線防衛能力考量,在雙方協商一致前提下,我國可以向巴基斯坦出售外貿版集裝箱垂發組件(鷹擊-12E、CM-302外貿反艦導彈、外貿型防空模塊),幫助巴方改造本國民用商船,形成本土化的海上分布式打擊能力,但不會直接照搬國內“中達79”全套作戰運用條例;
估計,中巴防務合作會限定在武器裝備銷售范疇,不會全盤輸出我方完整的海上指揮調度、民船戰時動員整套戰法體系,相關戰術運用由巴基斯坦結合自身國情自主消化;
不過,巴基斯坦實施“中達-79”需要克服幾個主要困難:這套模式涉及民船戰時動員法規、海上全域指揮調度體系,屬于國家內部國防動員制度內容,不在對外軍貿轉讓范圍內;巴基斯坦的民用船舶規模、后勤保障體系和我國不同,完全照搬“中達79”的使用方式并不適配南亞海域環境,只需要引進武器硬件,由巴方制定自身使用戰術;中國軍貿輸出會嚴格遵循裝備分級管控原則,只輸出適配外貿規則的武器模塊,核心的調度算法、頂層作戰指揮邏輯不會對外轉移;
所以,中國肯定不會把完整的“中達79作戰模式”整套轉讓給巴基斯坦,但可以向巴方出口同技術同源的外貿集裝箱化武器裝備,允許巴基斯坦改造本國貨輪,打造屬于巴基斯坦自身的海上分布式武裝貨船作戰手段。裝備銷售具備可行性,頂層作戰體系與動員模式不會對外輸出。
巴基斯坦引進集裝箱武器模塊后的近海運用戰術(基于中巴現有海上裝備體系推演)很廣泛,完全可以遏制印度海軍的封鎖戰略,甚至可以反制之!
巴方可挑選中型遠洋貨輪進行隱蔽改裝,搭載CM-302外貿超音速反艦導彈集裝箱模塊,日常以普通商船身份在阿拉伯海北部航線正常航行。戰時分散部署在近海航道兩側,不集中編隊,依靠岸上雷達與岸基指揮系統提供目標諸元,接到指令后快速完成發射,打擊敵方大型水面艦艇,發射完畢立刻脫離航線混入民用船舶之中,極大提升對手搜尋與反打擊的難度;
巴海軍在卡拉奇外海、阿曼灣入口等關鍵水道,武裝化商船作為岸基反艦力量的延伸。配合巴方岸基反艦導彈部隊,形成遠近兩層火力網,對進出海域的敵對艦船實施威懾與封鎖,彌補巴海軍護衛艦數量不足的短板,在不擴大艦隊規模的前提下強化海岸線防御;
面對印度海軍絕對優勢兵力,巴海軍可由054A/P執行前沿偵察、空域警戒任務,將海上目標信息通過數據鏈下發給改裝貨船。護衛艦不主動暴露自身位置,集裝箱貨船執行遠程反艦打擊任務,做到偵察平臺與打擊平臺相互分離,降低主力戰艦遭受敵方反艦火力攻擊的風險;
此外,“中達-79”可以快速改裝無人機電磁彈射裝置:這是巴基斯坦海軍顛覆印度海軍的新型概念!
按照公開的“中達-79”試驗結果,他可以搭載4-6架中型察打一體無人機:而中國的察打一體艦載無人機具備空戰、空對面、偵察/預警等功能—如果巴基斯坦哈羅列裝3-6艘,海上航空作戰能力全面領先印度海軍的航母打擊群,而且成本更加低廉(量產的成本優勢)!同時,這款小型電磁彈射航母可以對印度潛艇進行探測、打擊;
由于他由貨船改進,隱蔽工作比較方便:他可以抵僅印度軍港實施打擊,破壞印度海軍戰爭潛力—艦載察打一體無人機可以掛載更多微型無人機群癱瘓印度造船工業基礎—這是全新的不對稱全域戰略:巴基斯坦無需投入巨資發展航母和萬噸級驅逐艦等,節約的經費可以采購更多艦載無人機和機載無人機群;
目前,巴基斯坦造船工業建造軍艦效率有效,但是,改造集裝箱武器模塊平臺卻可以提升戰斗力:巴基斯坦可以劃定部分資質合格的民用運輸船舶,平時不進行改裝,只儲備集裝箱式武器模塊。一旦局勢緊張,在港口內短時間完成吊裝加裝,數天之內形成一批具備反艦能力的臨時作戰船只,彌補正規軍艦損耗,執行近海巡邏任務;
該型改裝船只不會進入高烈度遠海交戰區域,活動范圍局限在近海。主要任務是牽制敵方兵力,迫使對方分散艦艇進行大范圍海域搜索,稀釋對手海上作戰力量,減少其對卡拉奇港口核心地帶實施突擊的可能性。
巴基斯坦只會引進武器硬件模塊,并不會復刻我國完整的民船戰時全國動員體系。其使用模式局限于近海防御和航道封鎖,不作為主動遠海進攻手段,所有行動均由巴基斯坦自身岸基指揮體系管控,完全貼合本國的海洋防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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