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法官,我發現被執行人行蹤了,就在船上。”6月14日傍晚,壽縣法院執行法官時軍國接到申請執行人報警電話。這是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案涉標的264071元,案件生效后,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且長期在外躲避執行、隱匿行蹤。為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被執行人再次失聯,6月15日一大早,執行干警前往蕪湖無為市尋找被執行人。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鎖定被執行人身處無為市水域船舶內。執行干警抵達現場時,江面薄霧氤氳。結合水上執行經驗,大家克服水上出行不便、船舶環境復雜等困難,上午10點50分,登船找到被執行人,現場向其釋明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失信懲戒等相關法律規定。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溝通,雙方分歧較大,現場未達成一致意見。執行干警依法將被執行人帶離船舶,驅車返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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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點,在法院調解室內,執行法官再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溝通,耐心梳理案件案情,兼顧雙方實際情況平衡訴求,經過數小時的勸解,晚上7點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場支付案款102405元,剩余欠款雙方約定分期履行,案涉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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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水域異地執行,是執行干警攻堅隱匿被執行人、破解執行難的生動實踐。下一步,壽縣法院將持續加大異地執行、失信被執行人查控力度,以硬核執行舉措兌現勝訴權益,切實守護群眾財產安全,打通公平正義“最后一公里”。
來源:壽縣人民法院 文:時軍國、邢瑾 圖片來源:執行局
責編 :月月 審核:藍色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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