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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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的身份證、醫(yī)保卡大張旗鼓地貼在門崗值班室的玻璃窗上,這樣的失物招領似乎不太合適。”近日,市民馬先生撥打天津日報熱線23602777,對長虹公園公示招領游客遺失證件的方式表示質(zhì)疑。
馬先生家住在長虹公園附近,常看到門崗值班室玻璃窗上有各種居民身份證、老年乘車卡、醫(yī)保卡等證件,沒有任何遮擋。問過才知道,這些證件都是在公園內(nèi)撿到的,插在玻璃上是為了讓失主一眼就能看見。馬先生認為,園方的熱心值得肯定,但是這種做法不妥,容易泄露市民個人信息,希望引起關注。
記者現(xiàn)場看到,長虹公園北門的值班室有一扇面向公園過道的大窗,玻璃上貼著數(shù)張證件,其中包括兩張身份證、兩張老年乘車卡,關鍵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證號等未作任何遮擋。對此,長虹公園的工作人員說,公園共有三個大門,每個門的值班室玻璃上都有證件,這些證件都是在公園內(nèi)拾得的,有的是游客撿了交給園方的,有的是保潔人員撿到的,園方就近放在值班室,便于失主尋找。長虹公園開放十幾年來,每年都能在園內(nèi)撿到不少證件。有人來認領,他們核實信息后會還給失主,長時間沒人認領的,園方判斷失主已經(jīng)補辦,沒有想過要將證件上交公安機關,也沒有因此產(chǎn)生過糾紛。
記者從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有明文規(guī)定,根據(jù)公安部相關規(guī)定,撿拾到居民身份證后,應就近上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會登記信息并設法聯(lián)系證件所有人,對于所有人已補領新證或撿拾到的證件已過有效期的,公安機關會將撿拾證件銷毀。
天津市日久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清武認為,長虹公園的此種做法欠妥,直接把完整身份證原件貼在玻璃上存在法律風險。身份證上的姓名、身份證號、戶籍住址、照片等,未經(jīng)本人同意公開展示,屬于泄露個人信息行為。張清武認為,公園可以代收游客撿到的身份證或醫(yī)保卡,并第一時間轉(zhuǎn)交公安機關,還需做好登記工作。轉(zhuǎn)交后及時做好公示,如某月某日拾到身份證、醫(yī)保卡,現(xiàn)已送某某派出所,請失主盡快聯(lián)系。
長虹公園管理方表示,將對接公園所屬派出所,就失物招領事宜推出更加安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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