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馬文升,鈞州人(今河南禹州),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進士,明憲宗朱見深成化年間受命節(jié)制三邊,因得罪大太監(jiān)汪直而貶官。
汪直倒臺后,馬文升得以復(fù)職,一路由遼東巡撫升任右副都御史,總督漕運。明孝宗朱祐樘即位后,馬文升于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入朝出任兵部尚書,可謂是圣眷正隆。
![]()
汪直劇照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國之重臣,卻在弘治年間和封國于本鄉(xiāng)的徽王朱見沛矛盾極深,甚至到了被逼辭職的地步。那么這位徽王殿下是何許人也?他為什么要和當(dāng)朝大臣過不去?他在孝宗弘治年間又有哪些故事呢?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
徽王府家事
朱見沛,生于天順六年(公元1462年),明英宗朱祁鎮(zhèn)第九子,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冊封為徽王,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之國鈞州。
筆者在之前的文章中介紹過,徽王是憲宗的幼弟,所以皇兄在位期間,他算是很受優(yōu)待。那么到了大侄子孝宗即位之后,徽王這位叔父的待遇有沒有改變呢?
- 徽府田產(chǎn)
成化年間,憲宗賜給了徽王大量的田地。朱見沛對此習(xí)以為常,到了弘治年間依然不加收斂,在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的時候又要“請乞歸德等州地土”。孝宗讓河南鎮(zhèn)巡官進行核實,將沒有起科(指的是對農(nóng)田計畝征收錢糧)的田土賜給徽王。
![]()
孝宗朱祐樘劇照
吏部尚書王恕對此不敢茍同,明確表示隨著人口的增加,原先很多沒有起科的田土成為百姓的口糧之地,若是一概賜給徽王,則百姓“何以聊生”?更何況自陛下即位以來“災(zāi)變屢見,人心未安”,徽王身為宗室親王,正該為朝廷分憂,如何還能與民爭利?
臣聞徽王得地已不少,兼有本等祿食,凡吉兇之禮合用之物又出特賜,其富貴視朝廷不甚遠。而顧與軍民爭尺寸之地哉?乞收回成命。—《明孝宗實錄卷二十八》
不過即位不久的孝宗腦子還比較清楚,反駁王恕的理由非常充分:空閑之地被百姓占據(jù)而不“稽考”,怎么確定真的在百姓手里?這筆糊涂賬必須查清楚,并不是給徽王開后門。
![]()
明代親王府大門
朱見沛接著又提出河南鹿邑縣有無糧地七千三百余頃(七十三萬余畝),請求交給自己“管業(yè)”。
戶部行勘以后,表示這些田土已經(jīng)被百姓“開墾成業(yè)”,只可“照例起科”,不可賜予徽王。孝宗還是給叔父面子,命有司從每年的收糧內(nèi)撥給徽王府一千石。朱見沛猶不知足,纏著大侄子要求“加賜不已”,孝宗不得不再下旨每年加一千石。
眼見得田產(chǎn)要不到,徽王又把主意打到食鹽頭上,弘治六年(公元1493年)七月,朱見沛求取河?xùn)|鹽數(shù)千引。戶部當(dāng)即提出反對,理由有兩條,其一是成化年間朝廷已經(jīng)賜給淮鹽每年三百引,王府并不缺鹽。其二是如果準了徽王的請求,各地親王紛紛效尤怎么辦?孝宗從善如流,第一次明確駁回了叔父的請求。
- 徐恪案
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九月,徽王上奏朝廷,稱河南左布政使徐恪膽大包天,擅自裁革王府官職,請求將其治罪。
![]()
孝宗朱祐樘劇照
朝廷上下深感震驚,王府官員有罪,可以革職下獄,官職設(shè)置都出自于《皇明祖訓(xùn)》,連皇帝本人都不會隨便裁革,徐恪的膽子這么大嗎?
結(jié)果仔細一問,徐大人裁革的是徽王私自所設(shè)的承奉司吏典。王府承奉司,管理王府宦官,設(shè)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給宦官配備官吏,顯然讓徐恪非常不滿,但他未上報朝廷就操切從事,也被孝宗判定為“處事率易”,扣了他兩個月的工資。
上以祖訓(xùn)條章并諸司職掌俱無承奉司吏典,貽書諭王及各王知之,吏典令照例裁革。謂徐恪處事率易,停其俸兩月。—《明孝宗實錄卷三十》
![]()
明代親王府承運殿
事實上所謂的停其俸兩月,不過是給徽王一個面子,因為徐恪隨即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最終以南京工部右侍郎之職致仕(退休)。
- 徽王家族
徽王共六子,均為庶出。長子朱祐檯、次子朱祐檖年歲相仿,朱見沛在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上奏朝廷,為二子求取書籍。孝宗對此大為贊賞:“叔父生身富貴,能以是為教,詒謀遠矣”,隨即賜以《四書大全》、《四書集注》、《貞觀政要》、《唐李白詩五音集韻》等大量書籍。
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十月,冊封朱祐檯為興化王、朱祐檖為太和王,朝廷隨即按照慣例為二王修建王府。
![]()
明代親王府一角
朱祐權(quán),徽王第三子,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十二月冊封為遂昌王。朱祐椀,徽王第四子,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冊封為景寧王。
炮轟馬文升
- 馬玠案
馬玠,馬文升之子,在弘治十年(公元1497年)的時候被徽王參了一本,指控他魚肉鄉(xiāng)里,無端唆使家人將無辜平民打死。
經(jīng)過法司的查勘,給出的判決是“罪當(dāng)絞”,也就是依律當(dāng)處以絞刑。換句話說,在這個案子里面,馬文升本人至少應(yīng)該擔(dān)一個教子無方的罪名。
![]()
孝宗朱祐樘畫像
考慮到兵部暫時還離不開馬文升,孝宗特旨寬宥了馬玠,同時安撫了一下這位老臣,讓他不必引咎辭職。
得旨:“馬玠等事已發(fā)落,卿其安心供職,不必再辭。”—《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本文開頭說過,馬文升這個人能力很強,脾氣也不小,連汪直都敢懟。出任兵部尚書后,又風(fēng)風(fēng)火火地開始罷黜貪賄怯懦將校,氣得兵頭們準備懟馬大人搞暗殺,孝宗不得不派出金吾騎士十二人對其貼身保護。
而在本年三月,馬文升又對皇親國戚、達官貴族討要團營軍士為自己修府邸、造墳園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要求立時禁止。團營創(chuàng)建于土木堡之變后,由三大營精銳軍士組成,被認為“居重馭輕,所系甚大”,可惜慢慢被皇親國戚私役。
馬文升這一刀又一刀,全都砍在權(quán)貴身上,馬玠案不能排除是被人做局。
- 馬天祿案
馬文升雖然仇家不少,但憑借著出色的能力,官運依然亨通,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十月改任吏部尚書。六部尚書雖然品級相同,但吏部掌管文官的選拔和任免,其尚書也被稱為“天官”,為六部之首。
![]()
紫禁城皇宮
然而到了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八月,馬文升卻突然向朝廷提出辭職,讓孝宗大為驚訝。那么馬大人辭職的理由是什么呢?我們來看一看。
癸卯,吏部尚書馬才升奏:“從子天祿,先定婚他族,被徽府選充儀賓。身為大臣,義當(dāng)回避。”因乞致仕。—《明孝宗實錄卷一百九十》
估計孝宗皇帝看到這個原因,應(yīng)該是眼前一黑又一黑。馬天祿,馬文升的侄子,本來已經(jīng)訂婚,卻被徽王橫插一腳,要將他選為自己的女婿。
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的時候,朝廷出臺了一條規(guī)定,王府儀賓的族屬,不得升除京職。馬文升身為吏部尚書,自然是京官,徽王此舉,顯然是沖著馬大人來的。
![]()
明代親王府復(fù)建
當(dāng)然估計連朱見沛本人,也沒想過用這招來扳倒馬文升,但這一招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逼得馬老頭不得不上疏辭職。孝宗也很頭疼,畢竟規(guī)矩是自己定的,于是皇帝陛下釜底抽薪,直接否決了馬天祿成為徽府儀賓的可能性:“馬天祿既已定婚,不必選為儀賓。”
此后徽王殿下身體抱恙,自顧不暇之余,終于沒有再找馬文升的麻煩。從馬文升的施政舉措來看,得罪了無數(shù)的權(quán)貴,來自于徽王的攻擊,不過是其中的一道而已。
結(jié)語:綜合朱見沛在弘治年間的表現(xiàn)來看,基本和在成化年間并無太大差別,依然還是那么的貪財,也依然還是那么的護犢子。徽王一脈日后在明世宗嘉靖年間,因各自離經(jīng)叛道的行為,被除國廢為庶人。依筆者看,只怕根子還在朱見沛這位老祖身上。
![]()
嘉靖皇帝朱厚璁畫像
其實早在弘治五年(公元1492年)的時候,王府紀善龔天錫就曾上奏朝廷,稱本府有“不遵祖憲二十一事”。孝宗命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李榮、駙馬都尉周景(孝宗親姑父)帶著敕書去鈞州,對徽王進行訓(xùn)誡,朱見沛也不得不上奏反省。
上命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李榮、駙馬都尉周景赍敕諭王,使之自新。所奏事,聽榮等隨宜改正。其造端撥置犯人,解京問罪。既而王亦自疏服罪,且辯天錫所奏之誣。命并行榮等處之。—《明孝宗實錄卷六十二》
朱見沛的身子骨一直不怎么好,出于這點考慮,他在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奏請冊封庶長子興化王朱祐檯為徽世子。
到了弘治十六年(公元1503年),徽王請令世子“代理國事”。禮部認為朱見沛的年齡還不算大(四十二歲),只同意由世子代行“迎詔敕、進表箋”之事。
那么等到孝宗駕崩,武宗朱厚照即位的正德年間,徽王家族還有哪些故事呢?我們放在以后的文章中再講。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