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是社會化路考,路又不是考場建的,我們憑什么要額外給考場再交一筆錢?”7月29日,在陜西商洛市洛南縣科目三社會化考場外,學員小劉看著眼前這條普通公路,滿是不解。
小劉的困惑并非個例。近日,多名學員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在洛南縣參加科目三考試,必須繳納一筆500元的“考場使用費”,否則無法正常參加考試。根據陜西省相關文件,這筆錢不得收取。
更令人意外的是,早在2016年,商洛市當地媒體就曾報道過這一收費亂象。
>>考生:不交500元,不讓考科三
考點:所有駕校一視同仁,來考試就得交
對于洛南縣的駕考學員來說,科目三只有一個選擇——洛南縣力軒科目三社會化考場。如果要去別的縣考,最近的考場也在幾十公里外。
7月29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這個位于洛南縣靈洛路與S92盧洛高速入口交叉口東側的考場。考場是一棟四層建筑加一個小型停車場,柵欄門外就是普通公路。這條公路,就是學員們的科目三“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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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里停著6輛白色考試車。柵欄外的路邊,十余名學員正等著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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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考試車輛。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隨機采訪了3名學員,他們均表示,只要在洛南考試就要交這筆錢。“能有啥辦法?洛南縣就這一個考場,讓交就交唄,我們得考試呀!”一名學員說。
記者隨后以學員身份聯系了一位駕校教練。教練確認,科目三需要交500元“考場使用費”,但“只交一次就行”,補考不用再交。如果需要在考場路段練車,再另外按圈交模擬費。
記者走進考場一樓候考室,工作人員明確告知,“考場使用費”這筆錢確實要收,無論哪個駕校,一視同仁,統一收取500元。考試前掃描桌上的二維碼繳費即可。記者掃描二維碼后發現,收款賬戶是一個名為“諾*”的私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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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的二維碼
>>考場:“收費向車管所備案過”
“路不是我們建的,但我們有成本”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仔細觀察考場周邊路段和普通市政道路,未見有明顯區別,“考場”也沒有封閉管理設施,教練車、考試車與社會車輛混行。那么這筆500元的“考場使用費”,收的合理嗎?
對此,考場工作人員解釋:“這路雖然是市政的道路,但我們肯定要給人家(交錢)的呀!路不是我們建的,但設備、車輛、人員全是公司的。我們(收費)全部在車管所那邊備案過的。”
考場負責人確認,科三考場只有考點建筑是他們建的,考場實際使用的道路并非考場投資建設。“路咋可能是咱們建的嘛。考試必須要有車流量、人流量。”該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的說法與洛南縣交通運輸局的信息相互印證。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查詢發現,考場公布的3條考試線路中,有一段路線位于一條“由洛南縣交通運輸局于2024年以795萬余元招投標翻新”的公路上。7月29日上午,記者聯系洛南縣交通運輸局,工作人員表示這條路確實由他們建設,但后續管理歸城管負責。記者聯系城管,城管稱只負責道路養護,至于涉及駕考的事情,讓記者再問問交通局。
>>省上文件明確不得額外收費
“考場使用費”為啥還在收?
那么,這筆錢有沒有收費依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檢索發現,2023年8月1日起執行的陜西省發改委、財政廳聯合通知(陜發改價格〔2023〕1342號)明確規定:“各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它任何費用。”
該通知明確的收費標準為:汽車類考試費每人次510元——科目一60元,科目二300元,科目三150元。補考按相應科目收費標準的80%收取。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補考不再收費。
通知同時要求,收費應“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監(印)制的政府非稅收入收費票據,所收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并按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
2026年7月23日,由陜西省發改委、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于重新明確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收費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顯示:收費標準從510元每人次降低至500元(科目二由300元降至290元每人次)。
同時明確規定:“各執收單位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所收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以上文件中均未提及“考場使用費”或類似收費項目。
而洛南縣科目三考場是用私人收款碼收取的500元,對此,考場工作人員確認;“錢是由我們力軒公司收的,我們是正規的考點,收錢給車管所報備過。”
>>這筆錢到底該誰管?
洛南縣車管所:和我們沒關系,給市車管所報備
7月29日上午11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洛南縣車管所。一名工作人員回復:“人家給市級報備的,與咱這兒縣級車管所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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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車輛管理所
記者注意到,洛南縣車管所大廳內公示了駕考收費標準:“理論考試60元/次;場地駕駛技能考試120元/次;道路和安全文明駕駛考試80元/次”,該價格比陜西省公示的駕考收費標準還低了不少,其中也并未出現“考場”字樣的收費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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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收費標準
記者隨后聯系商洛市車管所。工作人員表示:“我知道有這個考場費。因為這些考場都是人家私企弄的。要是國家建的話,就不用收費。”當記者告知科目三是路考、道路并非考場建設時,該工作人員說:“你等一下,我問好了給你回。”隨后,回電稱:“我問了一下相關負責人,他說讓你問一下運管。”
記者聯系商洛市交通局,一名工作人員確認:“現在沒有運管這一說了。”他介紹,改革后原運管處的職能分散到交通綜合執法支隊、道路運輸發展中心等單位。對于科目三考場收費問題,“這個跟交通上沒關系。駕校雖然是交通上管的,但我們只管培訓是否規范、場地是否規范。考試考場啥的,是公安部門管的。”
>>商洛市車管所:錢該收,經過物價備案
商洛市發改委:沒備案,可以向市監舉報
7月30日上午9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再次聯系到商洛市車管所,對于考場稱“已向車管所報備”一事,導辦臺工作人員咨詢相關科室后回應稱,“我們問了相關科室和領導,得到的回復是:駕考場所是私人建的,不是政府出資的,所以考生要交場地使用費。”
考場實際為公路,并不是駕校自建,也要收費嗎?“收取考場費是經物價局備案過的,你不能老問我們。你的問題我已經向領導反饋了,人家領導就是這么給我們回復的。領導還說這個問題不是我們車管所就能把事情解決的。”對于相關科室的電話,工作人員沒有提供。
隨后,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商洛市價格主管部門咨詢,7月30日上午10時許,商洛市發改委價格科一工作人員回復稱,“按照一般情況,若是經過物價正規備案的,收費時就會公示。如果收費沒公示,那大概率就是沒有備案過。”下午3時許,該工作人員回復稱,商洛市市監局的工作人員也已注意到此事,而經市發改委價格科查詢發現,這500元“考場使用費”并未經過報備,“駕考收費有明文要求,也就是汽車類考試費每人次510元——科目一60元,科目二300元,科目三150元。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它任何費用”。
商洛市發改委價格科另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已經交錢了的考生,可拿著繳費憑證,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檢索發現,此項違規收費并非首次發生。2016年4月,當地媒體就曾曝光,商洛市商州區埡口考場考科目三的學員被收取350元“考場使用費”,沒有票據,考試路段也是普通公路,物價部門明確指出此收費帶有壟斷性、應納入管理。
10年過去,商洛市洛南縣再次出現同樣的收費項目,不同的是——換了個考場、價格漲到了500元。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實習生 李佳森 編輯 劉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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