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高層居民樓狹窄樓道內,一名孕早期女子騎電動平衡車快速過拐角盲區,與步行住戶相撞,女子重重摔倒,磕碰腰后腹痛出血。
該女子當時處于孕早期,胎兒著床不穩定,醫院檢查確認胚胎無胎心,最終未能保住孩子。
律師分析指出,孕婦明知自身懷孕的情況下仍在狹窄樓道騎行危險滑行工具,是導致事故的核心誘因,需承擔主要責任。
網友紛紛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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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平衡車
作為新 晉的“ 代步神器”
深受年輕人和孩子的喜愛
上述視頻曝光后
大量網友唏噓不已
也再次敲響警鐘
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滑行工具
看似輕巧便捷
實則暗藏巨大安全風險
一是它們完全依賴于駕駛者重心的移動來實現加速、減速和轉向,如果速度過快,使用者很難平穩掌控,極易因失去重心而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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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作為載人移動器具,它們存在沒有駕駛資質要求、沒有方向盤、沒有手動剎車、行駛時速高、剎車距離普遍過大等安全隱患,使用其在道路上滑行,不僅增加了使用者自身的安全風險,也給其他交通參與者造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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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
電動平衡車、滑板車等滑行工具
不是交通工具
不得上公共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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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說電動平衡車、獨輪車、滑板車等玩具或器械,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不能上道路行駛。
使用此類滑行工具
發生事故案例有很多很多
男童跪騎平衡車,遭轉彎轎車碾壓
2017年10月,安徽一名男孩在巷口跪在電動平衡車上玩耍。此時,一輛轎車拐進巷口,因孩子處于司機盲區,轎車右前輪直接碾軋到孩子身上,事故致男童胸腹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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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駕駛電動滑板車,致路人死亡
2019年12月17日上午,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駕駛電動滑板車致人死亡的案件。年輕男子陳某駕駛電動滑板車上班,途中將一名過馬路的七旬老人碰倒在地,老人經醫治無效死亡。經審理,法院最終宣判陳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據悉,這是四川首例駕駛電動滑板車致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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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行電動平衡車、滑板車
除了會導致摔傷外
還存在起火爆炸、電擊等危險
這份消防安全提示
務必要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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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經常看見
有人騎著電動平衡車
在大街小巷里穿梭
這看似“拉風”的背后
潛藏著不少安全隱患
請大家一定要以案為鑒
不要把滑行工具當作日常代步工具
騎行玩耍時
盡量選擇封閉空曠的專用場地
并做好防護措施
聽勸 聽勸 聽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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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昌晚報、法治進行時、應急管理部等
編輯丨羅璐 實習生 王巧倩
一審丨羅璐
二審丨薛琳
三審丨郭文雯
微信改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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