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被“拉黑” 網購不到榴蓮車厘子
全縣都網購不到榴蓮、車厘子,商家拒絕發貨,男子頻繁下單高價水果,用AI修成壞果后“僅退款”,導致當地被電商平臺列為“高風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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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惡意索賠,全縣被“拉黑”:75部手機、100多筆訂單、1.6萬元,如何讓整個衡山買不到榴蓮和車厘子?
“當時整個衡山榴蓮、車厘子是買不到的”——這不是一句夸張的形容,而是湖南衡山縣居民在2026年初經歷的真實網購困境。
因為一個人,一座縣城被多家電商平臺集體“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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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部手機、100多筆訂單、1.6萬元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湖南衡山無業男子譚某某,在短短四個月內累計下單100余筆,先后騙取了60個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蓮和5箱5斤重的5J車厘子,涉案水果總價值1.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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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怎么做到的?
收到完好無損的高價水果后,譚某某并未正常食用,而是通過AI修圖軟件偽造水果變質、發霉的虛假圖片,將偽造的“壞果”圖片作為“證據”提交給電商平臺客服,謊稱商品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申請“僅退款不退貨”。
更“專業”的是,為規避平臺風控系統自動識別惡意退賠,譚某某通過境外加密通訊軟件非法購買了多個已實名認證的平臺賬號,分別下單,并更換不同支付賬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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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其住所查獲了75部用于作案的手機。
今年1月,某電商平臺通過大數據監測發現,多筆僅退款訂單的收貨地址全部集中在同一處——湖南衡山。平臺工作人員隨即向衡山縣公安局報案。
公安機關很快將譚某某抓獲。經查明,他曾兩次因詐騙罪、盜竊罪被判處刑罰,系累犯。
2026年7月,衡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全縣買不到榴蓮車厘子”:一個人的罪,一座城的罰
譚某某被判刑了。但被他“連累”的,是整座衡山縣的居民。
衡陽市衡山縣公安局民警趙思祺向媒體還原了當時的情形:“電商平臺已經把衡山列為異常訂單的高風險地區。轄區居民在電商平臺購買榴蓮、車厘子,商家看到收貨地址是衡山就不發貨。”
換句話說,衡山縣的普通居民想在網上買點榴蓮、車厘子——商家直接拒單。因為收貨地址是“衡山”,就被默認為高風險。
一個人的惡意行為,讓全縣城的居民為他的貪婪買單。
爭議一:平臺的“地域拉黑”,到底是風控還是連坐?
電商平臺將整個衡山縣列為“高風險地區”,邏輯上似乎說得通:同一個地址短期內出現大量異常僅退款訂單,風控系統自動標記為高風險區域,商家據此拒絕發貨。
但這個邏輯經不起推敲。
首先,譚某某使用的是多個不同賬號、不同支付方式,平臺通過收貨地址的集中性鎖定了衡山——這意味著平臺的風控邏輯是“地址優先”,而非“行為優先”。一個真實消費者的正常訂單,和騙子的訂單,在收貨地址上毫無區別。
其次,這種“一刀切”的做法,本質上是用地理坐標代替行為畫像。把所有衡山居民都劃入“高風險”范疇,等于默認“來自這個地方的人都不值得信任”。正如有評論所指出的:“這場由惡意退貨引發的‘地域拉黑’鬧劇,不僅侵害了無辜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破壞了品牌自身形象,更對電商行業的健康生態與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造成了負面影響。”
如果這套邏輯可以成立,那下一個被拉黑的可能是某個小區、某棟樓,甚至某條街。風控的邊界在哪里?
爭議二:平臺的“僅退款”規則,到底是便利還是漏洞?
“僅退款”機制的設立初衷,是為了讓消費者在遭遇貨不對板或嚴重質量問題時能快速獲得救濟。但這項便民政策,正在被部分人異化為惡意薅羊毛的工具。
譚某某的作案手法并不復雜——AI修圖、偽造證據、申請僅退款、轉賣套現。這套流程能反復成功100多次,說明平臺在售后審核環節存在明顯漏洞:AI生成的假圖能輕易通過人工或系統審核,平臺對同一地址集中出現大量僅退款訂單缺乏有效預警。
更值得警惕的是,圍繞“僅退款”已衍生出系統的灰色產業。據報道,有“師傅”聲稱支付288元學費即可傳授“僅退款”竅門,宣稱一個賬號約可成功退款30次。這意味著,譚某某不是一個人在“戰斗”,而是一個灰色產業鏈的終端執行者。
平臺在享受“僅退款”帶來的用戶粘性和交易便利時,是否同步承擔了規則被濫用的風險防控責任?當規則出現漏洞,受害者是商家,最終被“連坐”的是無辜消費者——而平臺幾乎不用付出任何代價。
爭議三:AI造假,誰來為此負責?
譚某某案被媒體稱為“全國并不多見的使用AI圖像偽造技術實施網絡詐騙的典型案件”。
AI修圖軟件的普及,讓造假成本趨近于零。過去偽造一張“壞果”圖片需要真的去拍壞果,現在只需要一鍵生成。技術的便利性,正在被不法分子轉化為犯罪的效率。
但問題在于:當AI生成的內容被用于詐騙,技術提供方是否應當承擔一定的審核或標識責任?目前,大多數AI修圖軟件對生成內容沒有任何水印或溯源標記,用戶可以無痕地將其作為“真實證據”提交。這無異于為造假者提供了“完美犯罪工具”。
有評論指出:“AI的濫用給社會帶來了一些風險,其中包括制作假圖牟利,再結合平臺的‘僅退款’機制,就容易被人當作生財之道。”當技術、規則、人性三個環節同時出現漏洞,犯罪就成了必然。
爭議四:譚某某該不該從重處罰?
法院查明,譚某某2024年曾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此次犯罪系累犯。
衡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曠雯文在宣判時表示:“累犯一般不適用緩刑,考慮到前罪才犯不久,都是詐騙罪,說明自己反思不夠,再犯罪的風險很大,對他從重處罰。”
從法律角度看,這個判決沒有問題。但輿論的分歧在于:1.6萬元的涉案金額,判處一年實刑,是否過重?支持者認為,累犯+AI作案+社會影響惡劣,從重處罰符合法律精神;反對者則認為,1.6萬元的數額在詐騙罪中屬于“數額較大”而非“數額巨大”,一年實刑偏重。
更深層的問題是:如果譚某某沒有使用AI,只是用手機拍了一張真實的壞果照片去騙僅退款,他會不會被判刑?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普通消費者薅點羊毛,通常只是被平臺封號了事。但當他用AI造假、批量操作、累犯作案時,性質就完全變了。
規則不能因為一個人的惡,懲罰所有人的善
譚某某案的核心矛盾,不在于一個人騙了1.6萬元,而在于一個人的惡,如何被規則和技術的放大效應,轉化為對一座城的懲罰。
平臺用“地域拉黑”的方式解決問題,是最省事的,也是最不公平的。它把風控的成本轉嫁給了無辜的消費者,把監管的責任推給了商家的拒單按鈕。法官建議,平臺應“完善異常訂單預警、虛假圖片識別、人工復核及申訴糾錯機制”。這比簡單地拉黑一個地址,要復雜得多,但也正確得多。
良好的電商市場生態,需要消費者、經營者、平臺等多方共同維護。消費者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平臺應切實履行主體監管責任,加強AI圖片識別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只有各方共同遵守誠信交易原則,才能營造公平合理的市場秩序。
譚某某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一年刑期、五千元罰金。但衡山縣的居民,至今可能仍在為“買不到榴蓮車厘子”而困惑:我們什么都沒做,為什么被懲罰的是我們?
這個問題,電商平臺應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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