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利潤高,詐騙來錢快,最暴利的黑產居然是壓榨未成年職校生——利潤比販毒穩定,風險比詐騙更低,靠榨取學生的勞動價值穩賺不賠。在違規職校和勞務中介眼里,這些孩子從來不是待培養的學生,而是源源不斷的人形搖錢樹。
這套灰色生意的核心載體,就是職校強制要求的崗位實習。湖南郴州市第一職業中專就業辦原主任,2013年至2023年十年間,利用安排學生實習的職務便利,收取企業回扣,每人每月抽取300到600元,十年累計受賄高達255萬元。這還只是單個管理人員的涉案金額,是落入個人腰包的灰色收入。
在整個行業里,更多違規院校是直接以學校名義從學生每小時的實習報酬中抽取差價。企業付給學生的勞動報酬先過一遍學校的賬戶,扣掉所謂的管理費、服務費之后,剩下的才發到學生手里。三名學生干滿一整月,學校就能從中獲得2000元左右的凈收益。300人規模的普通實習批次,三批次收益就能達到60萬元。對很多中職院校來說,這已經成了一筆公開、穩定且幾乎無成本的副業收入。
早年向工地輸送農民工、抽取人頭費的群體,在地產行業持續收縮、工地用工需求銳減之后,已經集體轉向了職校實習合作業務。相比有社會經驗的農民工,職校生年齡小,社會經驗更少,被畢業證牢牢綁定著,不敢隨意離職,服從性更強,人員流動率極低,收益也更穩定。一頭打通學校的就業辦、校領導,一頭對接工廠的人事部門,把原本本該是核心教學環節的實習徹底做成了一門勞務倒賣的生意。
這門生意能大行其道,本質是鉆了制度的空子。教育部等八部門2021年修訂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明確,職教生畢業前崗位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實習考核納入畢業要求。這項規定存在核心執行漏洞:實習從組織管理到考核全程由學校主導,沒有獨立第三方機構開展常態化監督。
學生與企業簽訂實習協議,雙方不屬于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國內多數地區的勞動仲裁機構不受理實習報酬、工時類糾紛,學生遭遇意外后,工傷認定也存在爭議空間。
教育部門發布禁止克扣報酬的文件,企業簽訂合規用工協議,學校完成備案流程,三方各自走完程序,學生被壓低的報酬差價以管理費名義入賬,資金流向缺乏常態化追溯機制。多數違規實習崗位每日工作時長達12小時,每周出勤6天,工作內容為純流水線重復操作,不包含系統的技能培訓。
被侵占的從來不只是勞動報酬。2026年5月,安徽蕪湖轄區河道內發現一名17歲男性遺體。死者為就讀于山東某職校的河北籍學生,由學校統一安排至當地汽車零部件企業崗位實習,崗位為流水線操作工,底薪1900元。事發前一日,死者因身體不適向班長請假,對方要求提供醫院紙質證明,請假未獲批準。
他隨后向帶隊老師提出終止實習,老師聯系其家長后,家長勸說他堅持完成學校安排的實習。當晚,死者以出門買飯為由離開廠區,最終死亡。同年9月,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一名20歲大二學生,在學校合作的物流企業長期從事夜班搬運卸貨,8月25日至9月13日期間連續排班未休息。9月13日下班后,他身體不適送醫,因心臟性猝死離世。家屬表示,死者入職前體檢無異常。
比身體傷害更長期的影響體現在認知層面。十五六歲進入職校的青少年,十七八歲進入流水線,長期從事重復勞動,接觸不到清晰的技能提升路徑,容易形成自身價值僅等同于工時的認知,這種認知偏差很多人長期難以扭轉。
這類問題存在成熟的解決路徑。德國雙元制職業教育體系中,學生實習津貼標準由行業集體談判確定,企業必須與學生簽訂正式培訓合同,行業協會定期開展合規核查,學生設有完全獨立于學校的投訴渠道。該體系明確禁止學校參與學生薪酬分配,將教育職能與勞務中介職能做制度性切割。當前,國內部分職校同時承擔教育管理與實習輸送職能,兩個角色存在天然利益沖突。這種結構性的角色重疊不改變,僅靠更換管理人員、發布規范文件,無法從根源解決違規實習問題。
最后說給所有家有職校生的家長:孩子實習前,你有權查看三方實習協議的全部條款,核實每日工作時長、實際到手報酬、安全責任劃分。如果學生遭遇不公待遇,不要僅對接學校,可直接撥打12345政務服務熱線投訴,向屬地教育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舉報,或向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那個17歲的少年已經離世,還有更多正在參與實習的學生,需要有人幫他們守住應有的權益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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