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執法信息公示平臺發布行政處罰公示,山東東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兩類安全生產違規行為,被壽光市應急管理局予以警告并罰款共計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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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處罰決定書文號為(魯濰壽)應急罰〔2026〕51號,處罰決定日期為2026年7月10日。涉事企業法定代表人為郭紹軍,注冊地址位于侯鎮工業園東信路28號。
經查,該企業存在兩項違法事實:一是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二是超出許可的品種、數量,生產、經營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
執法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相關規定,結合《山東省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第114號A檔、第51號C檔裁量標準,對企業合并作出處罰:單獨罰款10000元;另予以警告、罰款45000元,兩項合并執行警告、罰款伍萬伍仟元(¥55000)整。
來源: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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