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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蕪國土拍告字[2026]第9號),出讓位于江北新區湯溝鎮的一宗住宅用地(蕪儲出2610),該地塊出讓公告中標注“可試點現房銷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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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基本信息:
地塊編號:蕪儲出2610
地塊名稱:鳩江北新區楚江大道與星河路交叉口西北側1# 地塊(ZX-12-02-02)
地塊位置:江北新區湯溝鎮,東至星河路、南至楚江大道、西至經五路、北至緯二支路
土地面積:37323.5㎡(約 56 畝)
?規劃要求?:容積率 1.0-1.8,建筑密度≤25%
土地用途:城鎮住宅用地
出讓年限:70年
拍賣時間:2026年8月4日上午9:00
起拍價:9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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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房銷售制與付款方式的不同:
根據土地出讓公告,競得人可自愿選擇現房銷售制。若選擇現房銷售,則可享受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首期50%,剩余不超過2年繳清)、分期辦理規劃許可及竣工驗收、“帶押網簽”等支持措施 。
未選擇現房銷售制的,該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土地出讓金自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不低于成交價的50%土地出讓金,第二期土地出讓金須在2026年12月20日前付清。
據2020年4月蕪湖市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公開的信息,蕪湖將因地制宜開展現房銷售試點,此后即推出了多宗現房銷售的土地,但競得者均為地方國企。
例如,2020年,蕪湖城建集團以1.85億元競得總建筑面積約17萬平方米的2005號宗地,蕪湖三灣置業有限公司以約0.7億元摘得2018號宗地。2022年12月,蕪湖前灣集團有限公司以3.59億元競得2238號宗地等。
試點現房銷售,讓買房人看得見真實的商品進行選購,本質是為了讓老百姓能買上“放心房”。
此外,為了保障買房人的資金安全,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蕪湖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蕪湖監管分局聯合印發了2026年新版《蕪湖市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該細則已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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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細則在原有監管制度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再次明確并強調:所有購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商業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等全部房價款)必須直接存入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確保每一筆購房款都納入政府監管范圍,不遺漏、不例外。
資金由政府監管部門、監管銀行共同監督,實行專戶專存、專款專用,專項用于本項目工程建設(包括工程款、材料款、農民工工資以及水電氣等配套設施建設)。
這一剛性要求,為廣大購房者的購房款裝上了更加牢固的"安全鎖"。
蕪湖市住建局特別提醒購房人:
一、所有購房款(定金、首付款、按揭貸款、一次性購房款等)必須直接匯入樓盤公示的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嚴禁轉入銷售個人、開發企業普通對公賬戶或私人賬戶。
二、轉賬前,可通過蕪湖市住建局官網或售樓處公示欄核對監管賬戶信息,切勿輕信口頭告知賬戶或陌生二維碼付款;轉賬后妥善保管轉賬憑證、購房合同等相關資料。
三、切勿因所謂折扣、加急、備案等理由,將購房款轉入非監管專用賬戶。未公示的渠道費、加急費、服務費等雜費,一律無需繳納。開發企業以任何理由要挾繳費的,均屬違規行為,可直接拒絕。
四、口頭承諾不具備法律效力,所有約定務必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如遇誘導私轉資金、違規收費等行為,請保存好聊天記錄、票據等證據,及時向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舉報投訴,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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