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的旗幟,是營商環境的標桿。當一面旗幟開始傾斜,倒下的不僅是一家企業,而是整座城市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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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光明區中心占地10萬平米的工業園)
一、事件概述:10萬平米土地2.05億“清倉”,46億估值蒸發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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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46億元)
2025年5月26日至27日,深圳市北科聯藥業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光明高新園區的兩宗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宗地號A503-0061(面積50064.64㎡)和A512-0018(面積50001.95㎡),合計約10萬平方米——在司法拍賣中以底價成交。競得方為深圳市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深圳市安創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兩宗地合計成交價僅約2.05億元。
然而,根據第三方專業評估,這兩宗已完成從工業用地到商住用地規劃調整的土地,價值高達約46億元。2.05億與46億之間,相差整整22倍。而北科聯藥業累計投資超60多億元的產業園項目,一夜之間“清零”。
更令人震驚的是,拍賣發生時,申請執行人已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并提交了撤回拍賣申請。超過99%債權本金的債權人也明確反對拍賣。然而,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法院仍以“涉及多個債權人利益”為由強行推進拍賣。
這起事件引發了關于司法執行權邊界、國企與民爭利、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及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深刻拷問。
二、和解協議已簽、撤拍申請已交,法院為何“強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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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債權人1向法院提交的中止執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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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2向法院提交的中止執行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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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3向法院提交的中止執行申請書)
2025年5月23日,申請執行人與北科聯藥業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協議約定分期還款計劃,被執行人同時支付了50萬元和解誠意款。協議第七條明確規定:“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向光明區人民法院遞交《執行和解協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的、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不需要拍賣財產的,法院“應當”撤回拍賣委托。法律用詞是“應當”——意味著沒有裁量空間,必須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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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25年5月26日,拍賣照常進行。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涉及多個債權人利益”。產權方認為,此次拍賣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和實體不公,已委托專業律師團隊啟動執行監督和檢察監督程序,并向中紀委和中央有關領導實名舉報。
三、評估縮水22倍:工業用地評估 vs 商住用地現實
此次司法拍賣的核心爭議之一,是評估報告所依據的土地性質認定。
法院所依據的評估報告按工業用地性質對兩宗土地進行估值。然而,事實上,北科聯藥業名下的土地已完成從工業用地到商住用地的規劃調整。第三方按新規劃給出的估值高達46億元——與法院評估及最終成交價2.05億元之間存在逾22倍的落差。
北科聯藥業自落戶光明高新區以來,已累計投資超過60億,一期3萬平米廠房已建成,設備已完成1.3億元的采購,二期工程用地早已平整,基地內道路管網已鋪設完成。公司擁有藥品項目15個、專利20多個,還獲得了廣東省科技廳批準設立“廣東省心腦血管中藥作用機理及新藥創制院士工作站”。公司20多年來,在研發生產及廠房園區的累計投資超60億元。
以工業用地評估已調規為商住用地的土地,如同以白菜價評估黃金——評估基準的錯位,直接導致了國企與民爭利、民企損失慘重的嚴重后果,對營商環境和企業家信心,更是一場毀滅性的災難。
四、安創投資:國企“突擊變更”經營范圍,“量身定做”競買?
此次拍賣的唯一競買人——深圳市安創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其行為引發了“量身定做”的強烈質疑。
安創投資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冊資本400萬,實繳資本200萬,是一家典型的零社保、零員工的空殼公司,實控人為深圳光明區國企深圳市光明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在拍賣前,該公司突擊進行了經營范圍變更。
根據工商信息,安創投資變更后的經營范圍包括“中藥提取物生產;中草藥收購;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等內容。而北科聯藥業正是一家以中藥現代化產業為核心的企業,其“北科聯中藥現代化產業基地”被列為“深圳市重大建設項目”、“深圳市高技術產業示范化工程”。
更令人關注的是,安創投資還獨家取得了產業準入書面意見。最終,在4757次圍觀和113人設置提醒的情況下,安創投資成為唯一的競買人——沒有競價、沒有對手,以底價輕松拿下估值46億的土地。
國企“量身”競買、突擊變更經營范圍、獨家取得產業準入——這一系列操作的巧合程度,令人不得不質疑:這究竟是市場行為,還是一場精心策劃的“定向輸送”?
五、權屬重疊:A512-0092與A512-0018的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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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國企花2億拍下10萬平米工業園區,僅28043.75平方轉手就12億起拍,賺瘋了啊!摘自深圳規自局官方公告)
2026年6月24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深土交告[2026]41號),宣布將于2026年7月24日15時掛牌出讓光明區光明街道A512-0092宗地。該宗地面積28043.75平方米,掛牌起始價12.66億元,土地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
然而,問題在于:A512-0092宗地與北科聯藥業一期土地宗地號A512-0018存在權屬重疊。A512-0018宗地正是2025年5月被司法拍賣的北科聯藥業兩宗土地之一。
據網易新聞報道,A512-0092宅地位于觀光路和光僑路交匯處東北側,“原是北科聯藥業公司所在地”。一期地塊的產權訴訟和執行程序司法審理程序尚未結束。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權屬存在爭議、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土地,不屬于“凈地”,不得掛牌出讓。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明知A512-0018宗地權屬訴訟和執行程序尚未結束的情況下,仍將與之重疊的A512-0092宗地掛牌拍賣,被質疑為公然違法。
六、債權人的“反對票”:99%本金債權人的聲音被誰忽視了?
此次拍賣中,另一個被嚴重忽視的聲音來自債權人。
據報道,超過99%債權本金的債權人明確反對此次拍賣。這意味著,絕大多數債權的利益相關方并不認為通過低價拍賣能夠實現債權的最優回收。然而,法院仍以“涉及多個債權人利益”為由強行推進。
北科聯藥業的債務規模相對有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債權本金為8320萬元,利息6844.07萬元,債權總額約1.516億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債權本息合計約1.82億元。
用價值46億元的土地去清償不到2億元的債務——這本質上不是在保護債權人利益,而是在以“執行”之名行“賤賣”之實。絕大多數債權人的反對,恰恰說明了這一點。
七、法律與市場的雙重拷問:司法權邊界何在?
這起事件折射出司法執行權與行政產業準入權在巨額土地權益分配中可能存在的程序失范與利益輸送風險。
從法律層面看,幾個核心問題亟待回答:
第一,在申請執行人已簽署和解協議并提交撤拍申請的情況下,法院強行推進拍賣的法律依據究竟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明確要求“應當”撤回,法院的“強行推進”是否構成程序違法?
第二,評估報告按工業用地估值,而土地已完成商住用地規劃調整——評估基準的選擇是否涉嫌故意低估資產價值?
第三,A512-0092宗地與A512-0018宗地權屬重疊、司法程序未終結的情況下,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掛牌出讓是否違反《土地管理法》關于“凈地”出讓的規定?
第四,安創投資突擊變更經營范圍、獨家取得產業準入意見,是否存在“量身定做”競買條件、排除潛在競爭對手的行為?
從市場層面看,一個累計投資超60億元、擁有15個藥品項目和20多個專利的民營企業,其核心資產在司法程序中被以2.05億元“清倉”——這對深圳的營商環境、民營企業家信心以及法治化市場秩序,都構成了嚴重沖擊。
八、結語: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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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0日,國家頒布了《民營經濟促進法》,明確要求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然而,北科聯藥業一案被輿論稱為“《民營經濟促進法》頒布以來,深圳出現的對民營企業最大的一次傷害案例”。
產權是市場經濟的基石。當司法拍賣可以無視和解協議強行推進,當評估可以無視規劃調整刻意低估,當競買條件可以為特定主體“量身定做”,當權屬重疊的土地可以被政府掛牌出讓——那么,法治化營商環境便成了一句空話。
北科聯藥業已委托專業律師團隊啟動執行監督和檢察監督程序,并向中紀委和中央有關領導實名舉報。A512-0092宗地將于2026年7月24日15時正式掛牌出讓。這起事件最終將如何收場,不僅關乎一家民營企業的生死存亡,更關乎司法公信力、政府依法行政和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當司法和行政的權力運行失去制衡與監督,受傷的不僅是一家企業,而是整個市場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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