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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只是開始,尹錫悅的司法噩夢遠沒有結束,近日,韓國大法院對前總統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案作出裁定,維持二審有期徒刑7年的判決。這是“12·3”緊急戒嚴事件后,韓國最高法院首次就尹錫悅相關案件作出裁定。7年,聽起來已經夠長了。但對尹錫悅來說,這7年不過是一道開胃菜。
這個案子本身其實并不復雜。2024年底尹錫悅發動緊急戒嚴后,2025年初他動用總統警衛部門,阻止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等機構對其實施抓捕。一個被調查的總統,動用國家警衛力量阻止自己被調查機構帶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6年1月一審宣判5年,首爾高等法院4月二審改判7年。從5年到7年,刑期不減反增。二審認定多項一審無罪的部分被推翻,刑期比一審加重了兩年。如今大法院維持原判,7年塵埃落定。
但這個案子在尹錫悅的訴訟版圖里,連主菜都算不上。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2026年2月19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內亂頭目罪一審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法院認定“12·3緊急戒嚴屬于內亂行為”,宣布戒嚴的目的在于癱瘓憲法機關職能。按照韓國刑法,內亂罪名成立的情況下,內亂頭目的法定刑只有三種:死刑、無期徒刑和無期監禁。目前該案二審因尹錫悅申請法官回避而暫時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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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2025年11月,尹錫悅被指控在2024年10月指示無人機作戰司令部向平壤派遣無人機。今年6月,韓聯社報道尹錫悅因“制造平壤上空無人機入侵事件”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
妨礙逮捕7年,制造無人機事件30年,內亂罪無期徒刑。三案相加,刑期已經遠遠超過一個正常人的壽命。而這還只是8起訴訟中的3起。
這個判決的特殊之處還在于它的標志性意義。這是首爾高等法院內亂專責法庭成立以來的首個判決。韓國司法體系為處理“12·3”戒嚴事件專門設立了內亂特別法庭,尹錫悅成了這個法庭的第一個“顧客”。從制度層面看,韓國正在用司法手段為那場持續了僅僅幾個小時的戒嚴畫上句號。
但更深層的問題在于,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集中審判前總統,本身就在釋放某種信號。韓國歷史上,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李明博,沒有哪個總統在卸任后能全身而退。尹錫悅正在把這條“青瓦臺魔咒”推向新的高度——以前是卸任后清算,現在是在任上就被彈劾、被逮捕、被判刑。從2024年12月3日發布戒嚴令到2026年7月9日大法院宣判,不到兩年時間,一個總統完成了從權力巔峰到階下囚的全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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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對普通人來說是一段漫長的刑期。但對尹錫悅來說,這只是他漫長司法征途上的一個驛站。無期徒刑還在二審路上等著他,30年刑期還有上訴的空間,其余5起訴訟還在排隊。韓國的司法機器一旦啟動,就不會輕易停下來。
尹錫悅現在唯一能指望的是,等下一任總統特赦。但看看韓國政治清算的傳統,再看看他犯下的事,根本無路可走。7年只是開始,真正的苦日子還在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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