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修士會“基督兄弟會”名下房產曾被用于安置已被定罪的兒童侵犯者,其中包括一名曾侵害孤兒的修士,以及另一名在高層早已知曉其侵犯行為后,仍被保留在教學崗位近30年的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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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米于2005年11月因在20世紀70年代對布倫瑞克三一學院學生實施10項不當侵害罪名成立并入獄。2019年,他又因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侵犯兩名分別為14歲和15歲的男孩再次入獄。澳大利亞皇家委員會認定,基督兄弟會在圖米職業生涯很早期就已知悉針對他的兒童侵犯投訴,但仍允許他留在其學校任職,直到2000年底,前后近30年。
1973年,基督兄弟會高層曾接到警告,稱圖米與一名男孩發生過“不當行為”。在首次報告后的兩年內,他們又被告知,圖米“在觸碰男孩時過于親昵”。此后,圖米被迅速調往帕克維爾、福里斯特希爾和大教堂學院等學校。高層明知他在大教堂學院負責合唱團、祭壇侍童以及學校的“性教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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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委員會指出:“由于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我們確信,更多兒童因此面臨遭圖米侵犯的風險。基督兄弟會將自身聲譽置于圖米所接觸兒童的福祉之上,這是毫無可原諒之處的錯誤。”1990年,圖米隨后被派往西澳大利亞州賓杜恩的基爾尼學院。1994年,他又因一次“不當行為”被舉報,并承認了相關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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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侵害在我心里肆虐了46年。這么多年里,我從未真正發揮出自己人生的全部可能。對我來說,這段經歷始終潛伏在意識陰影中;每當我以為自己已經把它拋在身后,它總會再次回來。”1998年,一名量刑法官表示,埃爾默的受害者當時相信自己無能為力。法官說:“站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成年人,一個掌權者,一個上帝的仆人。他所做的,無疑是那些孩子認為屬于他們私密領域的事,那些行為具有侵入性、令人厭惡、令人恐懼,而且是錯誤的。他們覺得自己無能為力。他們能告訴誰?誰又會相信他們?難怪直到今天,你的所有受害者仍承受著深重的情感創傷。”
基督兄弟會一名發言人援引該修會大洋洲負責人杰拉德·布雷迪在法庭上的證詞,解釋其為何持續支持已定罪的修士。布雷迪說,這類罪犯通常沒有經濟來源,如果修會不提供支持,他們將成為納稅人的負擔。他說,修會也有責任照顧有需要的人,并且依據教會法,有義務“照顧所有修士”。他說:“我們承認,這一理念要求我們繼續與那些被認定犯下嚴重刑事罪行的人保持聯系,并繼續向他們提供支持。這一理念被表述為福音書賦予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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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迪還表示,如果將犯罪者逐出修會,“他就有可能既不尋求,也得不到針對其犯罪行為的治療”。他說:“我們認為,如果基督兄弟會讓犯罪者繼續留在修會內,我們就能夠監督其行為,并支持其接受治療。我們對此承擔責任。我們相信,讓犯罪者繼續作為修會一員并受到監督,更有可能保護社會。”“基于這些原因,那些實施過犯罪、曾被監禁并已獲釋的修士,仍由修會負責。不過,我們絕不會讓對犯罪者的支持取代我們對受害者、兒童安全、與執法部門合作以及保護社區的首要義務。”
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上周下令,暫停針對該天主教修會當前和未來的虐待案件審理。暫停令將為幸存者留出時間,以考慮基督兄弟會提出的一項方案:出售其剩余的36處房產,并將所得在包括幸存者在內的多類債權人之間分配。房產記錄顯示,過去10年間,基督兄弟會一直以每處1美元的價格,將價值數百萬美元的住宅、土地和校舍轉移給另一實體——埃德蒙·賴斯教育澳大利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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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賴斯教育澳大利亞公司表示,不會出售這些資產來幫助賠償幸存者,不過基督兄弟會稱,它不會阻止幸存者嘗試起訴該公司。目前,埃德蒙·賴斯教育澳大利亞公司正在抗辯幸存者提出的一項請求,即要求由該公司取代基督兄弟會,成為相關民事索賠案件中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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