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近視了,家長心急如焚,總想找個法子“逆轉”視力。然而,一些所謂的“視力矯正機構”正是利用了這種心理,打著“治愈近視”“摘掉眼鏡”的旗號行騙。近日,北京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給所有家長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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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6萬“治療”近300次,視力卻大滑坡
北京的賈女士在熟人介紹下,將當時9歲、左眼100多度近視的孩子,送到了一家視力矯正機構。該機構法定代表人丁某承諾,采用獨創的“眼腦全息訓練法”,能徹底治愈近視、不反彈,甚至還能“益智健腦”。
信以為真的賈女士累計付費26000元。從2020年11月至2024年4月,孩子接受了近300次的“治療”——內容僅僅是盯著筆頭轉眼睛,以及佩戴儀器看圓圈是否對齊。
結果令人痛心:孩子的視力非但沒有好轉,反而從最初的左眼100多度近視、右眼正常,惡化為左眼400度、右眼100度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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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專利、恐嚇家長,機構套路深
調查中發現了該機構的諸多貓膩:
* 偽科學: 丁某宣稱的“眼腦全息訓練法”雖有專利申請,但已被駁回。
* 無資質: 丁某本人并無醫師執照。
* PUA家長: 丁某反復警告賈女士,千萬別帶孩子去醫院散瞳,否則就是中斷治療;還將視力下降編造為“模糊期”,是好轉的前兆,以此拖延時間。
另一位家長張女士的遭遇更為典型:孩子一年級時僅75度近視,在該機構“訓練”400多次后,到五年級竟飆升至500度。醫生痛心疾首:“你們怎么這么無知,把最佳控制時機全耽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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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定欺詐,判決“退一賠三”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該機構在宣傳中使用了“恢復”“降低度數”“摘掉眼鏡”等用語。法院指出,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可治愈,該機構的宣傳違背科學常識,且因無醫療資質,延誤了患兒規范診療,構成消費欺詐。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院判決機構退還服務費并給予三倍賠償:
* 賈女士:退費25250元 + 賠償75750元
* 張女士:退費30105元 + 賠償90315元
* 周女士:退費22400元 + 賠償67200元
* 孫女士:退費34898元 + 賠償104694元
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決已生效。
青科新聞綜合:央視新聞
編輯: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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