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設軍隊、只靠成員國配合的國際司法機構,憑什么讓全球頭號超級大國如此忌憚?為什么美國要在2026年這個時間點,把一張藏了整整二十二年的舊牌,突然攤到桌面上?
帶著這兩個疑問翻開這場博弈的賬本,會發現事情遠比一封公函復雜,也遠比表面看到的"退群式聲明"更冷酷。從海牙那家法院被推到聚光燈下,到白宮端出制裁大棒,再到國會把長臂管轄直接套到國際法頭上,這條鏈子每一環都是精心焊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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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美國司法部公開了一封由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寫給國際刑事法院院長的信,信中明確寫道司法部拒絕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人主張任何管轄權,并強調美國不是《羅馬規約》締約國,從未同意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權威。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聲明,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已致信國際刑事法院院長赤根智子,今后美國將不會配合國際刑事法院開展任何調查、詢問、傳喚或訴訟程序,也不會將任何美國人員引渡或移交國際刑事法院。
布蘭奇在信中還直接指責,國際刑事法院行事"越來越缺乏合法性和正當性",其"選擇性執法"的記錄和內部有不當行為的"可信說法",讓人對該法院的公正性、可信度和合法性產生嚴重懷疑。措辭冷到冰點,也重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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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外界脊背發涼的,其實不是這封信本身,是信里那句幾乎被媒體一筆帶過的話。如果任何美國人被以國際刑事法院名義拘押,美國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當事人立即獲釋。翻譯成大白話就是,誰敢抓我的人,我不排除派兵去搶。
這句話不是布蘭奇拍腦袋想出來的,它有法律撐腰。
2002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國軍人保護法案》,這部法律阻止美國與國際刑事法院合作,禁止將美國人或合法永久居民從美國引渡或移交給該法院,并授權總統采取行動,解救被該法院或以其名義拘押的受保護美國人。二十二年前埋的雷,今天算是被徹底摁下了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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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法案在民間有個更露骨的外號——"海牙入侵法案"。字面意思就是,一旦美國公民落到海牙那家法院手里,白宮有權動用包括軍事在內的一切手段實施解救。聽著像好萊塢電影橋段,可它就是白紙黑字躺在美國法典里的正式立法。躺了二十二年,如今被叫醒。
時間倒回到2002年那個轉折點。中國、俄羅斯、美國、以色列均未加入《羅馬規約》,其中美國曾在2000年12月31日簽署該規約,但在國會批準前取消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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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撤簽,美國還圍著這家新生機構筑了一圈防火墻。與美國簽署旨在排除國際刑事法院管轄權的"98條協定"的國家一度達到30個。這就等于挨個和小國單獨簽"免罪協定",你敢把美國公民交給海牙,我們的雙邊協定就作廢。
這些協定的目的僅在于禁止締約國向國際刑事法院移交任何美國公民,從而使美國公民免受該法院的管轄,與《羅馬規約》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回過頭看,從2002年撤簽、通過《美國軍人保護法》、拉盟友簽"98條協定",到2025年的行政令、2026年的正式公函,這條對抗線走了二十二年,方向一次都沒變。這一步一步下來,不是臨時起意,是系統性的封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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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大學全球事務中心的臨床教授特拉漢對相關媒體表示,美國立場本身已有幾十年歷史,此次時機令人費解,因為國際刑事法院早前對美國在阿富汗行為的調查已被降低優先級,
她還指出國會曾通過立法,允許美國就俄羅斯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調查與該法院合作。這段分析點到了要害,美方的姿態和法律現實之間,其實存在不小的張力。
想理清這次公函的直接導火索,得把鏡頭拉到以色列身上。2025年2月6日,在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訪美之際,特朗普簽署行政令宣布制裁國際刑事法院,指責其"針對美國及其親密盟友以色列采取非法和毫無根據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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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行政令指責國際刑事法院"在沒有合法依據的情況下,聲稱對美國及其某些盟友包括以色列的人員具有管轄權",行政令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和以色列沒有司法管轄權,
據此美國將制裁國際刑事法院有"越權行為"的相關人員,包括沒收房產及財產,以及禁止國際刑事法院人員、代理人及其直系親屬入境美國。制裁的錘子,砸到了法官和檢察官頭上。
特朗普針對國際刑事法院的敵對態度早在2024年11月便埋下伏筆,彼時該機構發布了針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以及時任國防部長加蘭特涉嫌犯下戰爭罪行的逮捕令,引發以色列及美國的強烈反對。
特朗普曾在第一個任期內就國際刑事法院調查駐阿富汗美軍戰爭罪行一事對檢察官本蘇達及一名高級助手實施制裁,堅稱國際刑事法院在美國"沒有管轄權、沒有合法性、沒有權威",此后該制裁被拜登政府取消。
布蘭奇的信還專門援引了特朗普2025年2月6日簽署的第14203號行政令,該行政令在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官員采取行動后對該法院首席檢察官實施了制裁,
布蘭奇引用特朗普的話重申,美國"毫不含糊地反對,并期待我們的盟友反對國際刑事法院針對美國、以色列或任何未同意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美國盟友采取的任何行動"。這段話把美國的對外要求擺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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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過來就是,跟不跟海牙那家法院合作,別國也得選邊站。布蘭奇在信中說,美國司法部不會配合國際刑事法院任何涉及美國公民的調查、詢問、傳喚或訴訟,并將反對任何外國政府向該法院引渡或移交美國人的做法。
2025年這份行政令宣布該法院的行為對美國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構成威脅,授權對協助針對美國人或其他受保護個體調查的法院官員及相關人員實施資產凍結和旅行限制。這就是典型的長臂管轄思路,把美國國內法的手,直接伸到了國際司法領域。
這條對抗邏輯,把國際社會硬生生逼到了選擇題面前。選邊站的成本,對小國來說尤其扎心。得罪海牙那家沒有強制執行力的機構,和得罪擁有美元結算、簽證權和全球市場的美國,后果哪個更重,不用想也知道答案。這就是超級大國話語權的裸露版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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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4年12月,國際刑事法院院長、法官赤根智子就曾警告,美國可能發起的制裁行動將"迅速破壞國際刑事法院的運作,危及該機構的生存"。
自從向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發出逮捕令以來,國際刑事法院一直為美國政府可能的報復行動進行準備,消息人士1月向路透社透露,國際刑事法庭已提前三個月向工作人員支付工資,以應對美國可能施加的財務限制措施。生存危機四個字,擺在了這家法院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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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抗并不是單向的。6月24日,國際刑事法院3名女法官在美國紐約聯邦法院起訴美國總統特朗普及其政府,指控此前對她們實施的制裁措施非法。官司歸官司,制裁歸制裁,兩條線各走各的,可這三名法官能不能推翻現實,眼下并不樂觀。
美國此前曾試圖制裁一名國際刑事法院官員阿爾巴內塞,但被美國聯邦地區法官里昂阻止,2025年7月實施制裁時,國務卿魯比奧曾指責阿爾巴內塞參與"非法和可恥的努力,推動國際刑事法院對美國和以色列官員、公司及高管采取行動"。
法官認為特朗普政府侵犯了阿爾巴內塞的第一修正案權利,因為制裁針對的是她批評以色列的言論。國內司法系統跟行政令之間的角力,也在同步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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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那家法院最根本的軟肋,其實就擺在明面上。國際刑事法院基于125個國家締結的《羅馬規約》成立,但因沒有警察而依賴其締約國執行逮捕令。
沒有自己的警隊,沒有跨境執法權,所有逮捕、調查、引渡都要靠成員國配合。碰上小國還能借著國際壓力推一推,碰上美國這樣的對手,判決就是一張漂亮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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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規約》于2002年7月1日生效,截至2026年3月共有125個締約國,中國不是締約國。除美國之外,中國、俄羅斯等主要大國也沒有加入這家法院。真正手握重兵和影響力的國家,很多都沒進場。
美國曾在2000年由克林頓總統任內簽署了創建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但從未批準,并在2002年正式撤回簽署,布蘭奇的論點是條約不能約束一個未同意的國家。
這是美國二十多年來始終不變的法律立場。布蘭奇的信不能改變現有規則,但它明確保證華盛頓永遠不會引渡任何人,法律學者對這種一概拒絕是否符合現行美國法律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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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條鏈子從頭到尾捋一遍,思路其實很清楚。2002年撤簽加立法,2015年前后拉小國簽"98條協定",2020年制裁本蘇達,2025年簽署新的行政令,2026年司法部正式發函拒絕合作。
每一步都不是孤立事件,都在往同一個方向使勁——把這家國際司法機構的手,一根一根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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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之際,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本人也因內部紀律問題被暫停職務,該法院的監督機構將這位英國大律師轉交紀律程序處理。布蘭奇信里指控的"內部不當行為",正好踩在這個節點上。對手內部出了亂子,美方順勢出手,時機拿捏得剛好。
那些替美國這次操作辯護的聲音,說這是在捍衛國家主權。可主權這兩個字,從來不該成為踐踏國際共識的擋箭牌。
對普通國家和普通人來說,這事看著很遠,實際上離每個人都不遠。當超級大國可以隨時對著國際司法機構說一句"我不認",那明天它就可以對任何國際公約、任何國際共識說同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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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花了七十多年才勉強搭起來的國際法治框架,被一封公函和一部舊法案掀去了半邊天。海牙那家法院眼下能做的,除了發聲明、走程序,剩下的只有等待。這場博弈的結果,或許還要拖上很多年,可這個七月留下的裂縫,恐怕短時間內已經補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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