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嗎?打了一個多月工,最后到手工資連兩杯像樣的奶茶都買不到。貴州貴陽的小陳最近就遇上了這種離譜到家的事,辛辛苦苦干了34天,原本算好能拿三千一百多塊工資。發薪那天他點開手機銀行,直接看傻了——賬戶里一共就躺著42塊4毛3,說出去都沒人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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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陳自己都吐槽,這哪是打工掙錢,相當于白干一個月還要倒貼路費來上班。三千多的工資怎么會變成四十多塊?這里面的扣款操作真叫一個五花八門。店家先是說按勞動法要扣20%,一開口就是六百多塊沒了。轉頭又說小陳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扣了兩千元的違約金,這么一算三千多的工資直接剩了個零頭。
小陳氣不過,專門跑去勞動局咨詢,得到的答復是這些扣法涉嫌違法,換誰遇上這事能咽得下這口氣?小陳直接把這事曝了光,還向當地云巖區勞動監察大隊提交了投訴。咱也得聽聽店家這邊的說法,這事才好掰扯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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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門店是貴陽益禾堂的一家加盟門店,位置在鹿沖關,負責人熊先生給出的說法是小陳屬于突然離職。按規矩簽了合同要提前三十天打招呼離職,沒提前說就走,門店最高可以扣20%當違約金。畢竟員工突然走了店里缺人,只能臨時高價找兼職頂班,這部分額外支出的成本,總得有人承擔。
關于那兩千元違約金,熊先生也松了口,說店里專門咨詢過律師,合同上這條本身寫得不合法,所以這部分錢就不扣了。熊先生還說,之前是算錯了工資,重新核算下來,小陳34天的工資應該是2533元,扣掉之前預支的500元和20%的扣款,實際能發到手大概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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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重新核算的結果小陳并不買賬,20%的扣款到底合不合理,社保的問題又怎么算,他心里全是問號,自然不會接受這個結果。記者翻看小陳簽的合同才發現,里面藏了不少坑普通人根本注意不到。
合同里明明白白寫著,店方不繳納社保,改為給員工發社保補貼,還約定了轉正后未滿四個月離職需要繳納兩千元違約金。可從頭到尾,合同里壓根沒提過“突然離職就扣20%工資”這回事。兩邊各說各的理,老板覺得突然走了添了麻煩,員工覺得自己干活拿錢天經地義,到底誰站得住腳,還得按法律來斷。
記者專門找了專業律師咨詢,把幾個大伙都關心的問題說的明明白白。員工沒提前通知就離職,老板能不能直接扣工資?律師給的說法很明確,法律根本沒有規定“沒提前通知離職就能直接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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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店家能拿出實打實的證據,證明員工離職確實給店里造成了實際的經濟損失,不然這種扣款就是實打實的違法克扣,不是老板一句“添了麻煩”就能算數的。那合同里白紙黑字寫了兩千元違約金,難道也不作數嗎?這里給大家補一個很多人都不知道的冷知識,違約金真不是用人單位想寫就能寫的。
按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兩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一種是提供了專項培訓后的服務期約定,另一種是競業限制約定。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任何名目的違約金約定都是不合法的,根本不作數。小陳遇到的“轉正未滿四個月離職扣兩千”,壓根不屬于這兩種法定情形,所以小陳根本不需要付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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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少人注意到,小陳簽的是勞務合同不是勞動合同,那是不是就不算勞動關系?律師分析說,從實際用工情況來看,小陳的情況完全符合勞動關系的所有特征,就算叫勞務合同,本質還是勞動關系,該有的權益一點都不能少。
合同里“不繳社保改發社保補貼”這一條,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規定,屬于無效條款。勞動者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事發酵之后,涉事奶茶店的店名也被公開,不少貴陽當地的網友都已經開始轉發避雷。
這幾年大街小巷開了太多奶茶店餐飲店,招兼職短工的需求特別大,尤其是很多加盟門店,合同版本五花八門,里面藏了不少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很多年輕人剛找工作,急著入職賺點錢,常常合同不細看就簽了字,等出了問題才發現,自己稀里糊涂就同意了一堆坑自己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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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簽合同這一步真的不能偷懶,每一條都要過一遍眼睛,尤其是工資結算、扣款規則、違約金、社保這些和自己權益相關的內容,一個字都不能放過。分不清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也沒關系,記住核心判斷標準就行,只要你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按時按點上崗,按月拿勞動報酬,基本就構成了勞動關系,法律給你的權益一分都不能少。
平時也要多留個心眼,打卡記錄、工作聊天記錄、工資流水這些都要存好,真遇上了糾紛這些都是最有力的證據。別吃了虧還自己憋著,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都是免費又有效的維權渠道,該出手時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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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十多塊的工資之所以能戳中這么多打工人,就是因為太多人都能體會到那種辛苦一個月還被坑得血本無歸的憋屈。目前這件事已經交由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處理,小陳能不能順利拿回自己應得的工資,還要等后續的處理結果。不管最終結果如何,這個事給所有找工作的年輕人上了生動的一課,簽合同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別交這種冤枉學費。
參考資料:貴州日報 貴陽小伙打工34天僅獲42.43元薪資事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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