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吃飯時口腔出血,女員工沒陪同就醫(yī),一個月后因“四宗罪”被開除,她到底冤不冤?
崔女士是江蘇常熟一家醫(yī)療科技公司的普通員工。今年5月,她和同事張先生陪老板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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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供職公司)
晚飯吃到一半時,老板突然牙齦出血止不住,張先生馬上站起來說要陪著去附近醫(yī)院掛號處理。
老板擺了擺手,說自己問題不大,讓張先生和崔女士留在酒店整理資料,自己打車去處理一下就回來,不用任何人陪同。
崔女士也沒多想,一來覺得老板沒吩咐,二來同事提出陪同都被拒絕了,自己也不是私人秘書、貼身助理,還是女員工,提出陪診反而過度殷勤,顯得突兀;再者手頭還有不少工作要收尾,也就沒主動提陪老板就醫(yī)。
她萬萬沒想到,接下來麻煩來了。
當天晚上,老板娘就私發(fā)來了一連串質問,“你為什么不跟著去?萬一老板路上出點事你擔得起責任嗎?”字字句句滿是指責,怒斥她和同事冷漠自私,老板身體不適就醫(yī),竟然還安心吃飯,絲毫沒有體恤之心。
崔女士反復解釋,稱當時一個同事提了陪同,但老板堅持自己去,所以自己就沒提也沒陪老板就醫(yī)了。可老板娘卻始終揪著“你沒做到全程陪護”不放。
老板從醫(yī)院回來之后,沒說什么。
崔女士出差回來后,照常上下班,公司既沒找她談話,也沒給任何警告,一切如常。她心想,這事兒應該就算過去了。
沒想到一個月后的一天,公司人事突然把辭退通知書遞到她面前。
辭退理由是“四宗罪”: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嚴重違背公序良俗。具體的問題主要就是上個月未陪老板就醫(yī)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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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當時與她一同出差的張先生也被公司約談解聘。不過公司出具給他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中,沒有提及未陪同老板就醫(yī)這事。
但張先生說,雙方在溝通解聘時提到了這一理由:“他(老板)說如果是你的客戶,你也會做出同樣的這個決定嗎?你和主任在吃飯的時候,牙齦出血了,你也會不陪他去就醫(y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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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女士也去找人事追問,人事說:“幾個人一起出門就是集體行動,互相照應是基本準則。老板出事你冷眼旁觀,就是冷漠沒人情味,跟公司的理念合不來,公司是出于整體考慮才做的決定。”
崔女士直接氣笑了——自己入職以來考勤全勤,項目交付零失誤,加班記錄厚厚一沓,就因為“沒強行陪老板看病”突然成了有四大罪的問題員工?!
被扣上四頂大帽子的崔女士直呼太冤枉,又向公司索要員工手冊,想看看自己究竟觸犯了哪一條規(guī)定。但公司卻始終無法出示對應的條款,只輕飄飄表示:出于整體考慮解聘,未陪同就醫(yī)只是理由之一。
模糊又敷衍的解釋,說白了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所謂的“整體考量”,不過是領導私心作祟、隨意拿捏員工的體面借口。
有律師表示,“老板就醫(yī)本身不是工作的內容,可能是一個生活上的事情。一個女同事,就必須要陪男老板去就診嗎?所以通知書里用了4個嚴重,我覺得都很難構成。如果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有權主張賠償金。”
目前當地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解,如果協(xié)商不成,崔女士可以走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很顯然,員工和老板之間,首先是平等的勞動關系,不是主人和奴隸之間的仆從關系。員工付出勞動,老板支付報酬,各取所需,互相尊重。老板生病了,員工可以關心,可以問候,但這不是義務,更不是“職業(yè)道德”的底線。把“陪老板看病”當成員工的職責,這才是真正的“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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