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源自中國、傳承千年的傳統紋樣,是屬于全體國人的公共文化財富,本土品牌沿用同源文脈傳承創新,何來侵權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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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整個心情都差了不少。
近日蘇州中院LV訴茉莉奶白千萬賠償判決落下帷幕,一枚正宗的唐代寶相花四葉古紋,原本是華夏先民創造的公共文化遺產,如今卻被國際奢侈品牌搶注壟斷、劃為私有商業資產,本土國風品牌傳承本土文化的正當舉動,反倒被扣上“侵權”的帽子,落了個巨額賠款的下場。
不知道老祖宗知道這個,會不會被氣炸?
這一極具諷刺的荒誕判例,本質其實是強盜偷搶走傳家寶后,反向勒索保管費,是對我們的第二次掠奪;且其背后影響,遠不止商業影響。面對這種文化洗劫,我們必須堅決反擊,奪回屬于我們的文化話語權。
一、西方文明底蘊淺薄,長期靠掠奪東方文化填補自身產業空白
相較于綿延五千載、代代迭代、從未斷流的中華文明,歐美西方主流文明僅有數百年近代崛起史,先天存在致命的文明短板:其近代工業、商業、時尚體系快速崛起,但原生文化傳承極短、文明積淀淺薄,自古沒有形成完整的服飾禮制、裝飾紋樣、人文譜系與審美體系,無原生成熟文脈、無自成體系的傳統審美、無積淀深厚的文化符號庫。
因此其現代時尚、設計、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追溯本源背后都是靠持續掠奪、挪用、改造各古文明成果堆砌而成。
如近年來多起知名品牌文化剽竊事件,將這種“借東方文脈造西方品牌”的套路暴露無遺:迪奧2022年推出售價2.9萬元半身裙,完整復刻流傳六百年的中式馬面裙兩片交疊、側褶、四裙門核心形制,官方卻標注為“標志性Dior原創廓形”,刻意抹去中國服飾本源,甚至對外宣稱融合韓式文化,刻意篡改文明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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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LV經典老花脫胎于唐代寶相花琵琶紋樣,是學界與文博界公認的中式傳統美學遺存,品牌在此基礎上微調改造后,瘋狂注冊兩百余件圖形商標,甚至全覆蓋奶茶、餐飲等毫無關聯的民生品類,徹底鎖死本土國風品牌使用同源古紋的空間。
這自然不是偶然,而是近500年西方開啟殖民擴張竊取世界主導權后,西方各國依托武力與霸權,以偷搶模式瘋狂、專門成體系攫取中國成熟的文化成果,以外部掠奪填補自身文明空白的結果。
近代百年,西方列強劫掠敦煌、故宮、各地古墓,海量壁畫、古籍、傳統織物、青銅紋樣流向海外;這套歷經千年淬煉、體系完備、審美成熟的中式文化資源,大多無償成為歐美奢侈品牌、設計行業取之不盡的免費素材庫,這是第一次赤裸裸的實體掠奪,也是西方短文脈文明“借東方造西方”的底層起點。
不只是LV,紀梵希logo簡化商周青銅回紋、Celine雙C取自清代壽字鐲、梵克雅寶四葉草復刻中式柿蒂紋、古馳雙G對標春秋神鳥青銅紋飾等一眾西方時尚頂奢品牌的核心視覺標識、品牌辨識度根基,幾乎全部源自中華傳統符號。
二、本質就是西方強盜的第二次掠奪
現代商標制度誕生于殖民時代,底層規則完全服務西方資本先發優勢。而
期以來,我們全盤照搬誕生于殖民時代的西方法條,形成了只偏袒外資私有商標權、未曾立足本國數千年文明底色增設制衡條款,完全忽視本國公共文化遺產的制度漏洞,由此正在將它們偷盜的事實合法化,且事實上形成對我們的第二次掠奪。
LV就是深諳這套西式規則的強盜邏輯的典型。依托盜取改造的唐代寶相花紋樣,早早在國內45大品類全覆蓋注冊圖形商標,培育為跨類馳名商標;即便茶飲與皮具行業毫無交集,也不惜動用司法手段起訴本土國風茶飲品牌茉莉奶白,最終一審獲賠超千萬,制造了“同源古紋、本土禁用、外資獨占”的荒誕判例。
無獨有偶,Oracle取用商代歷史專有名詞“甲骨文”注冊IT賽道核心商標,獨占該歷史文化名詞商用渠道;海外企業批量搶注孔子、魯班、花木蘭等歷史人物商標,覆蓋教育、美妝、器械全品類。
第一次搶走文物、織物、典籍等文化實體載體,無償獲取成熟文化符號;第二次依靠我們照搬而來的西式法律規則,壟斷文化符號的商用權、解釋權。先祖代代傳承、屬于全體國民的公共文化遺產,經過外資簡單改造、搶先注冊,便化為私人獨占的商業資產;本土文創、國風產業想要正常使用自有文明符號,反而處處碰壁、動輒巨額索賠,文化話語權與產業收益雙雙外流。
三、照搬西式法條的危害遠超商業,是“滅國先除史”的套路
當前司法裁判的核心矛盾,源于我們直接移植西方商標規則,未配套設立平衡外資私有商標權與本國公共文化遺產的專屬例外條款,形成三重無法調和的制度失衡。
其一,裁判標尺唯“注冊在先、馳名保護”,文化本源不具備抗辯效力。法庭判定侵權只比對圖形近似度、商標注冊時間、品牌市場知名度,即便企業拿出完整古籍、壁畫、文物證明紋樣、服飾形制、文字源自中華公共文化遺產,也難以作為有效抗辯。
馬面裙、寶相花紋流傳千年,屬于全體國民共享的傳統文化資源,卻因海外品牌搶先完成商標布局、外觀改造,本土企業使用同源設計即認定侵權;反觀外資企業取用東方文化元素,無需溯源、無需授權,便能享有全行業排他保護,雙重標準一目了然。
其二,馳名商標跨類保護無限擴張,公共文化資源被永久私有化。西方商標體系以個體私權為核心,不存在“本國傳統公有符號合理使用豁免”,外資一旦將竊取而來的文化符號培育為馳名商標,便可跨全部商品大類限制本土主體使用。
歷史人物、傳統紋樣、傳統服飾形制是民族集體財富,不屬于任何單一商業主體,現有法律卻無條款限制外資批量囤積、全類搶注文化符號,公共文脈淪為西方資本牟利工具。
其三,公益文化傳播與商業使用邊界割裂,文化解釋權持續旁落。法條僅區分商業商標使用與學術科普,但長期由外資獨占文化符號商用渠道,全球市場主流敘事將由海外資本定義。
迪奧刻意掩蓋馬面裙中式起源、LV淡化寶相花紋唐代本源,海外品牌為適配商業需求隨意解構、歪曲歷史符號內涵;大眾通過奢侈品、海外商品接觸相關文化元素,接受的是改造后的異化版本,正統中華文明敘事失去對外傳播的主流商業載體。
產生的惡劣后果,除了商業損失,還有:
一是商業敘事取代正統歷史敘事。外資長期獨占文化符號商標后,會按照自身商業需求重構符號內涵:為適配海外市場,隨意篡改歷史人物定位、割裂紋樣背后的中式精神寓意。海外民眾接觸這類符號,接收的是資本改編后的簡化、異化版本,而非我國正史、非遺、文博體系的正統解讀。久而久之,全球主流民間認知里,文化符號的歸屬、起源會發生偏移。
二是長期積累形成難以扭轉的歷史認知偏差。幾代人持續通過海外品牌接觸寶相花、甲骨文、三國人物等符號,會形成固化刻板印象:默認這些符號是西方品牌原創元素。千百年后后人梳理文明交流史、文化傳播史時,商業史料、海外市場記錄會大量留存 “某海外品牌首創該符號” 的記載,先民原創、文明原生的歷史事實被邊緣化,等于在歷史記錄層面消解中華文明的原創起源地位。
三是嚴重削弱文化自信根基。對內而言,國人會產生割裂感:自家傳承千年的文化符號,自己商用處處受限,外資卻能隨意壟斷牟利;對外,我們失去用自有文化符號自主輸出價值觀、講好中國故事的商業載體,文化話語權持續被動,與文化復興、文明對外傳播的國家長期目標完全相悖。
四、西式私法規則邏輯,不配中華數千年集體文明
西方知識產權體系誕生于近代工業文明,僅數百年歷史,底層邏輯是個體獨創、私產獨占、先占先得,完全適配其歷史短暫、文脈碎片化、無集體文化傳承的文明特質。
西方文明本就沒有千年公共文化積淀,所有商業文化素材幾乎都來自對外掠奪與移植,因此其制度設計只保護個體商業私權,完全不考量跨世代、群體性、公共性的文明傳承價值。
而中華文脈是數千年集體傳承的公共財富,服飾形制、歷史人物、裝飾紋樣屬于全體國民共有、代代延續的文明根基,二者底層邏輯天然對立、完全不適配。我們不加甄別、不加改造地全盤照搬,必然讓淺薄的西式規則,綁架、束縛、掠奪厚重的中華千年文明,嚴重損害國家整體文化利益。
西方規則從根源上就存在文明偏見:因其自身無長期、穩定、公共的文化傳承,所以不承認東方集體文化遺產的優先使用權,刻意抹殺文明溯源邏輯,只冰冷判定商業注冊先后。
這套制度本質是短文脈的西方,為適配自身霸權擴張、掠奪全球古文明資源而打造的博弈工具:允許自身無償挪用、剽竊各文明千年成果私有化牟利,卻禁止古文明發源地自主使用自有文化符號。
我們只完成了法律條文的機械移植,卻忽視了長短文明、公私文脈、新舊秩序的深層博弈,缺失制衡外資文化壟斷、保護本國公共文脈的特殊例外條款,最終陷入“千年文明供養百年資本,我們孕育文化,外人壟斷商用”的長期被動困局。
五、如何破局?規則必須基于本土文化,奪回文明話語權
想要終結對中華文明的二次掠奪,絕不能機械沿用西式單一私權保護邏輯,必須從立法層面補齊制度短板,增設專門平衡外資商標私權與本國公共文化遺產的例外條款。
一是修訂《商標法》,新增中華傳統公有文化符號合理使用例外。明確源自我國上古紋樣、傳統服飾形制、歷史先賢、傳統文字的公共文化符號,本土國風、文博、非遺企業基于文化傳承的合理商用,不受境外馳名商標無差別跨類限制;區分“外資單純挪用文化符號牟利”與“本土企業傳承傳統文化創新”,降低本土企業使用同源傳統元素的法律風險。
二是建立國家級傳統文化符號防御商標庫。由文旅、文博部門對寶相花、馬面裙形制、甲骨文、歷代先賢形象等核心公共文化符號進行集體防御注冊,提前卡位海內外商標賽道,遏制外資批量囤積搶注,守住文化商用主動權。
三是優化司法裁量標準,將民族公共文化利益納入裁判權重。審理涉傳統文化符號商標案件時,全面核查符號文化本源、傳承歷史,不再單一以注冊先后、品牌知名度作為唯一判案依據,平衡私產保護與文明傳承的國家整體利益。
而更長遠的根基之策則是振興文科,復興文脈!
縱觀全局,LV商標壟斷、迪奧馬面裙挪用、傳統文化符號海外搶注等一系列被動局面,從來不是簡單的商業侵權糾紛,而是文明解釋權、文化定價權、歷史定義權的世紀博弈。
我們當下遭遇的制度困境、文化失語、商業被動,根源不僅在于法律條文的照搬套用,更在于長期以來社會重理工、輕人文的認知偏差,導致文科建設滯后、文化話語權缺失、傳統文脈的當代價值無人深耕、無人界定、無人捍衛。
很多人片面認為科技、理工是硬核實力,文科虛無無用,卻不知沒有文科兜底定義文明,理工創造的成果只會淪為他人的文化嫁衣。沒有文史研究者梳理紋樣源流、考證服飾譜系、界定文化權屬,就沒有法庭抗辯的核心證據;沒有人文體系構建文化標準、輸出正統敘事、守住文明根脈,我們的千年文脈只會持續被西方資本解構、私有化、異化改寫,最終出現“中國人建設文明,西方人壟斷文明”的荒誕結局。
如今,依靠掠奪與壟斷搭建的西方單極格局正在加速瓦解,美國建國250周年的多重危機集中爆發,標志著西式規則主導全球的時代已然落幕。舊秩序的松動,正是中華文明重塑話語權的最佳窗口期,也讓振興文科、重塑人文體系成為當下最緊迫的時代任務。
振興文科絕非死讀書、誦古籍,而是培養一批能夠考證文明源流、界定文化邊界、完善法律體系、輸出中國敘事、守護文化主權的核心力量,從制度、法理、輿論、產業全方位打破西方規則壟斷,終結持續百年的文化二次掠奪。
只要我們堅定文化自信,補齊制度短板、重塑文科價值、守住文脈根脈、拿回文明解釋權,中華數千年積淀的璀璨文明,終將擺脫西式規則的桎梏,完成從“文化資源大國”到“文化話語權強國”的蛻變,在全新的世界秩序中,寫下新的屬于中華文明的不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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