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東交警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查獲一輛超員長途大巴車,考慮到當時車上乘客就醫、上班等出行需求,他們暖心安排轉運,化解出行難題。
查處案例
6月8日清晨,浦東交管支隊民警在G1503高東收費站開展執勤執法工作時,發現一輛迎面駛來的長途大巴車車窗內人頭攢動,疑似存在異常,隨即示意車輛駛出收費站后靠邊接受檢查。
經現場核查,該車輛為公路客運大巴,核定載客50人,實際載客54人,超員4人。現場可見,4名超員乘客無有效乘坐位置,或手扶車廂行李架站立,或坐在車輛后門階梯上,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行車安全隱患突出。據駕駛人交代,該車從江蘇啟東載客出發,沿高速公路前往上海市區,本想僥幸超員行駛,不料剛到高東收費站就被浦東交警查獲。
執勤民警當場對駕駛人及乘客詳細講解了客運車輛超員的危害性:車輛超員會改變車身載重平衡,壓縮應急處置空間,大幅降低車輛安全性能,在高速行駛狀態下,一旦遭遇緊急情況,極易引發摔倒、碰撞等意外,嚴重威脅全車人員生命安全。
執法過程中,民警了解到車上乘客有的需前往醫院就醫、有的急于上班。為兼顧執法規范與群眾出行需求,民警引導大巴車行駛至就近地鐵站方便車上乘客換乘,并安排警車將4名超員乘客安全轉運至地鐵站,最大限度降低該違法行為對群眾行程造成的影響。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交警部門針對該駕駛人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到10%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扣留機動車的行政強制措施。
安全提醒
客車超載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及駕乘人員生命安全。車輛超載會顯著增加制動距離,影響車輛操控性,且超員乘客缺乏安全帶等必要保護,事故風險極高。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事故。超員超載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況,將會給乘客逃生、人員搶救等帶來極大困難。超員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最先受到傷害,且傷害后果比有座、有安全帶保護的乘客更嚴重。
當前,中小學生即將迎來暑假,“小候鳥”群體出行增多,廣大家長千萬以孩子安全為第一要務,不要讓孩子乘坐超員、車況差的車輛。作為客運駕駛人,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核定人數載客,堅決杜絕超員行駛。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從事旅客運輸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駕駛人很可能觸犯危險駕駛罪而面臨刑事處罰,對此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也會同樣觸犯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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