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小面起訴渝見小面的鬧劇,剛剛過去才不幾天,現在又看到新聞報道說,桔子酒店要起訴橘子賓館,而且是鐵了心。
于是不禁感嘆,這年頭生意領域頭世風日下,做生意都開始不講道理了,只要能搞到錢,管它什么商業道德,管它什么仁義禮智信,這些東西又不能賣錢!
橘子賓館,是河南平頂山一位姓馮的女士開的,十幾年了,定位低端市場,一共16間房子,住宿費每晚百元上下。
很明顯,這就是一個個體戶,利潤微薄。
而桔子酒店呢?是大企業華住集團旗下的一個連鎖酒店品牌,其市場定位是中端設計師酒店,一般價格在200元以上。
現在,就是這樣一家大企業,要起訴一個個體戶,索賠10萬元。這不是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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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女士收到法院傳票,表示很難接受,對記者說,自己賓館名字和“桔子酒店”就一個字相同,賓館裝修的樣子,以及消費人群,都完全不同,既不會誤導消費者,也不會爭搶到桔子酒店的客源,不明白對方為什么會起訴自己。
這里面需要說明一下,馮女士的橘子賓館,是只注冊了營業執照,沒有注冊商標。這其實是普遍現象,個體戶開個店,誰會去注冊商標?有營業執照就行了。
然而,現在桔子酒店就是拿商標起訴的,其商標是2012年就注冊了的。現在,桔子酒店起訴橘子賓館的理由,就是說“橘子”與“桔子”標識近似,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侵犯其商標權。
桔子酒店聲稱橘子賓館給其造成500萬損失,要求橘子賓館停止使用“橘子”標識,改個名字,并且還得賠償10萬元。
不知道桔子酒店憑什么認定橘子賓館給它造成500萬損失?證據何在?難道桔子酒店能夠證明至少有5萬人本來想住宿桔子酒店但卻住進了橘子賓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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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馮女士對記者說,對方曾打來電話,說可以和解,但是馮女士拒絕了。
為什么?因為馮女士不愿意改變賓館的名字,改個名字至少得花去四萬塊。
其中,系統更名要2萬,然后房間里印有賓館名稱的一切東西都得更換,也需要大約2萬元。
馮女士之所以拒絕和解,我覺得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她覺得自己不會輸掉官司,對方純粹是有棗沒棗打一桿子。
我也覺得馮女士應該不會輸掉官司。如果橘子賓館輸掉官司,我覺得這世道就完了,以后就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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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可以看看上下兩個圖,桔子酒店和橘子賓館,標識設計完全不一樣,沒有一點相似之處,其中只有一個字相同,桔子酒店方面說會引起消費者混淆,這不是胡說八道嗎?
試問,哪個消費者分不清這兩家單位?而且消費檔次在那里擺著,高層次的消費者能分不清哪個好哪個差?
而且,“橘子”“桔子”為通用漢字,“酒店”“賓館”也是通用的,憑什么你能用,別人就不能用?
說到這里,我認為中國的商標注冊應該反思一下了,像這些平時公眾都經常用到的詞匯,不應該被個別人壟斷。
你開個酒店叫“桔子酒店”,別人就不能再用這個名字,這是不合理的。
比如,以后有人名字就叫“桔子”,人家開個酒店用自己名字命名,有什么不可以?或者人家就喜歡桔子,為什么就不能用這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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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桔子酒店以前有過兩次成功的起訴,獲得了賠償:
2021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國)有限公司曾就侵害商標權等事宜起訴一家名為“橘子酒店”的店鋪,并獲賠8.5萬;
2022年,桔子酒店管理(中國)有限公司因商標權起訴奉節縣一家名為“橘子香商務酒店”的店鋪,獲得賠償3萬元。
這次,桔子酒店鐵了心要起訴橘子賓館,肯定是因為嘗到了甜頭。
但是,我相信,桔子酒店這次贏不了!
有人說是6月25日開庭,讓我們等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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