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沒想結婚卻向對方索要彩禮,被告上法庭后,只要退還就可以免受刑罰嗎?
2023年2月,四川某縣法院接到了一起訴訟。男子周某表示,2022年初,其與女子廖某經介紹認識。一周后,廖某提出要9萬元彩禮,周某給付并希望盡快辦理結婚登記,可廖某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脫,甚至拒絕。
周某表示,如果不能結婚,那就返還彩禮。廖某同意返還,還給周某打了一張欠條。其后,周某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廖某向周某返還彩禮9萬余元。
然而,短時間內,又有數名男子到法院起訴廖某,要求退還彩禮,大致情形也都與周某的遭遇相似。
法院綜合分析,廖某可能騙婚,甚至有可能涉嫌詐騙罪,于是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了有關線索及證據。
那么,什么情況下,不歸還彩禮會被認為是犯罪呢?面對借婚姻索取財物的現象,司法機關又將如何治理?
說案例、講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人民日報政文部、人民網推出“說法”特別策劃。本期“說法”關注“騙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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