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數日前,聯合國安理會圍繞伊朗核問題展開激烈交鋒。會議過程中,俄羅斯直接提議取消會議,認為依據已過期的第2231號決議繼續討論伊核議題缺乏法理基礎。中方也是當場表態,直接投下了反對票,但最終11國贊成、2國反對、2國棄權的結果。當出現這樣的投票結果時,仍使會議照常舉行。這就讓很多人形成了一種誤判,難道中俄兩個大國的一票否決權失效了?答案當然不是,關鍵在于此次表決屬于程序性投票,即決定“是否開會”,而非就制裁或軍事行動等實質性議題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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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憲章》,程序性事項只需9票贊成即可通過,五常的否決權在此不適用。美歐也正是鉆了這個規則的空子,將爭議議題直接推上了議程,繞開了中俄可能動用的否決權。這場博弈背后,是伊核協議法律效力的深層分歧。2231號決議原定于2025年10月18日終止,但英、法、德三國在截止前啟動“快速恢復制裁”機制,想要以此延續對伊朗的控制。中俄和伊朗堅持認為,一旦決議到期,相關機制即告失效。而西方則主張“恢復程序”已在期限內啟動,制裁狀態應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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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代表孫磊會后表示“對投票結果深感失望”,發言措辭也是意味深長。這次中方投下反對票,并非僅反對會議召開,而是質疑整個操作的合法性。會議上,中方代表強調,安理會從未就歐洲三國是否有權單方面激活“恢復機制”達成共識,此舉實為以程序之名行政治施壓之實。中方發言人表示,如果此類策略被頻繁使用,安理會賴以維系的大國協商機制恐將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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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重要議題不斷被包裝成“程序事項”推進,五常之間的戰略默契將逐漸瓦解,多邊體系的權威性也將受損。當前僵局下,伊朗承受著名義上的“制裁恢復”和實際上的全面封鎖雙重壓力,而美國堅持要求他們先簽署新協議。雙方互不讓步,波斯灣局勢持續緊繃。安理會這場看似技術性的程序之爭,實則牽動著地區乃至全球安全的神經。而中俄做出的舉動,雖已盡力,但可能也難挽回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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