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篇“鵝腿阿姨”的事,說了她一句“挺狡猾”,結果就有人私信我:做個人吧,她的烤鵝腿還是烤鴨腿已經沒那么重要了,十幾年老生意,大家也就吃個回憶而已,沒那么多人真在乎是鵝腿還是鴨腿的。況且都已經道歉了,不要咬著不放。
這句“吃個回憶而已”,給我整笑了。反正作為消費者我不愛聽這種渾話,不過作為商家,鵝腿阿姨肯定愛聽得很。
至于我說她“還挺狡猾”有沒有說錯,請看VCR(其實是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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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正常人,看完鵝腿阿姨這段“小告示”,應該都能感受到她的小心眼吧?指東打西,胡攪蠻纏,偷換概念,我給分析分析。
1,把事實問題,強行解釋成“情感問題”。
這個事情的爭議最簡單不過了:您老賣的是鵝腿還是鴨腿?
承認做錯了就行,而她在說什么?
幾乎所有篇幅都在講:
我想給同學們減輕壓力。
我陪同學聊天。
同學們吃的是心情。
我不是故意的。
得,感情揭露她“指鴨為鵝”的人,反而是做錯事的一方了。好熟悉的感覺,這套打法,不是正能量博主們常用的嗎?你跟他們說質量好壞,問題在哪,他們來一句:你買的是舶來品,我買的是國產。這是光看質量的事情嗎?這特么是情懷。
阿姨也如此:大家吃的是心情,是溫暖,是我每天凌晨四點起床的辛苦。
這還不算狡猾嗎?你問她鵝去哪了,她告訴你她有多不容易。
2,偷換概念,她把“是否欺騙”,悄悄換成了“是否故意”。
是否欺騙?那肯定欺騙了,鵝腿變鴨腿,這是鐵打的事實,根本不容置疑。
可一旦變成“是否故意”,就有了空間。阿姨15年前就把鵝腿換成鴨腿啦,我以為你們吃著都一樣,哪知道你們這么介意呢?我不是故意的呀。
這就是她想表達出來的一種情緒,聲明也有這樣一句話:
咱也沒有那個必要去故意欺騙和隱瞞。
這其實是個很經典的話術,撇干凈主觀惡意,問題的性質立馬減輕不少。她不是故意的,讀者就來罵我揪著不放了。這便是體現之一。
所以,到底誰該做個人?
如果你跟我一樣,是一名消費者,那么真正該關心的,就應該是“她賣你的是什么”,而不是順著她的邏輯,關心“她當時是什么心情”。
另外,把變綠變質的肉,哄學生成“蔥葉榨汁”,也不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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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阿姨不是體面人,否則斷然不會說出:
我家最原始的食材是鵝腿,后來斷貨十五年。
這樣的話來。并且還理直氣壯:
目前的原材料是鴨腿。鴨腿:16元/份。
這個操作,已經是潛意識的在規避法律責任了。肯定是有人提醒過她,這事情要是真追究起來,很可能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所以你要想撇掉一點干系,就塑造出自己一直認為鵝腿鴨腿沒啥區別的觀點(既賣了鵝腿也賣了鴨腿,混淆事實)。
可真撇的干凈嗎?當然不行!
“我最開始賣過真茅臺。后來賣了十五年別的酒。”
“我最開始確實用過羊肉,后來十五年一直用雞肉。”
這能證明什么?這什么也證明不了,這不就是欺詐,不就是違法行為嗎?
斷貨十五年了,那為什么還叫鵝腿?
以上,她還不算狡猾?消費者想聽解釋,她擱那兒抒情。翻車都好幾天了,還在持續地試圖將“大家質疑她賣的東西”,往大家質疑她的人品上帶。
前一個性質要嚴重的多,后一個,人品嘛,說白了就是個道德問題。
這些年我已經看過太多的類似場景。產品出了問題,不談產品;宣傳出了問題,不談宣傳;事實出了問題,不談事實。
而是,先談初心,再談情懷,最后談不容易。只要眼淚流得夠多,問題就會自動消失。
所以這類事我得出個結論,當他們開始拼命證明自己是好人時,往往意味著他們已經不敢討論自己做過什么了。
p.s. 回復說她底層、很可憐的人,還有質疑鵝腿換鴨腿提高不了多少利潤的人,醒醒吧。我昨天評論區就回復過讀者了,一根鴨腿的批發價,低的完全能達到2元塊錢左右。你再看看阿姨現在理直氣壯的把鵝腿16元改成“鴨腿16元”,這里面的利潤空間有多大!
項棟梁老師昨天也提了這一點,他比較保守:阿姨一年純利潤少說60萬,比很多清華北大的上班精英厲害多了。她有什么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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