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滁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安徽天大鋁業有限公司、安徽毅霖翔燁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兩家企業因違法排放水污染物、違反環保驗收及排污許可規定,合計被罰5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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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處罰信息顯示:1.安徽天大鋁業有限公司部分生產廢水未經污水處理站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外,存在“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2.該公司“年產1.5萬噸高精復合鋁材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存在違反“三同時”制度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滁州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企業作出以下處罰:罰款3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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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安徽毅霖翔燁科技有限公司通過雨水排放口(YS001)排放水污染物,存在“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
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滁州市生態環境局決定對該企業作出以下處罰:罰款20萬元。
天眼查顯示,安徽天大鋁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從事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為主的企業。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裁判文書1條;開庭公告7條。
安徽毅霖翔燁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力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是一家以從事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為主的企業。
來源:信用安徽、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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