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踢球者報道,德國聯邦反壟斷局最終認定五十加一規則合法,但要求若干例外情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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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在最終評估中認為,德國足球的50+1規則是允許存在的。不過,該機構認為,勒沃庫森和沃爾夫斯堡的資助例外,以及萊比錫和漢諾威的特殊情況仍需完善。
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已宣布德國足球的50+1規則合法。該機構在當地時間周三上午通過新聞稿公布了這一結論,此前相關審查程序自2018年起持續進行。不過,反壟斷局也明確表示:“前提是該規則必須一貫適用,并且不得存在差別對待,除非這種差別有客觀理由。因此,在程序結束后,反壟斷局認為有必要向德國足球職業聯盟提供建議,以便盡可能以符合法律安全性的方式適用該規則。”
現在,德甲和德乙的36家俱樂部需要完成各自的任務。尤其是此前擁有例外身份的勒沃庫森和沃爾夫斯堡,前者的職業足球公司多數股權掌握在拜耳集團手中,后者則完全由大眾集團持有。此外,RB萊比錫和漢諾威96這兩個特殊案例也需要找到折中方案。
50+1規則的基本目的,是確保在德國足球中,俱樂部一方以及最終的會員能夠對職業足球俱樂部的事務擁有多數決定權,即便俱樂部已將職業比賽運營拆分為外部法律形式,例如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萊比錫的情況較為特殊,因為這家薩克森俱樂部的注冊協會只有少數經過挑選的會員,而這些會員都與出資方紅牛集團有關聯。
對RB萊比錫的明確提示
新聞稿寫道:“在考慮歐洲法院關于體育反壟斷法的判例后,反壟斷局最終對50+1規則本身沒有根本性疑慮。該規則確實限制了職業足球投資領域的經濟競爭,但俱樂部屬性和會員參與的目標,足以證明其可以作為反壟斷禁令的例外。”
這意味著,這項本質上限制競爭的規則與歐盟法律相容,但也必須以相應嚴格的方式適用。德國聯邦反壟斷局局長安德烈亞斯-蒙特強調:“50+1規則仍可憑借維護俱樂部屬性和會員參與的目標獲得正當性。但前提是,該規則必須一貫適用,并且不得存在沒有客觀理由的差別對待。我們的評估指出了德國足球職業聯盟未來若想盡可能在法律上穩妥適用該規則時應當考慮的方面。首先,德國足球職業聯盟應確保德甲和德乙所有俱樂部都同樣向會員資格開放準入,從而保證球迷的共同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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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局局長的這番表態,很可能被理解為對RB萊比錫的明確提醒,即俱樂部應向更多會員開放。因此,文件后文也寫道:“調查顯示,德國足球職業聯盟在其許可發放實踐中,并未充分注意到德甲和德乙所有俱樂部都應持續為球迷提供成為有投票權的普通新會員的機會。”
關于金德投票的疑問,以及一則具有爆炸性的表態
蒙特進一步表示:“其次,德國足球職業聯盟應確保在自身投票中也一貫遵守50+1規則所體現的價值判斷。”這句話指向漢諾威96投資人馬丁-金德在聯賽合作伙伴進程中的一次疑似投票。當時圍繞引入私募股權投資方進行數十億歐元級別投資展開討論,但該進程最終被擱置,金德據稱違背了母俱樂部的指令。反壟斷局批評稱,聯賽組織沒有一貫監督金德是否服從注冊協會的指示權。當時的委員會會議采取了秘密投票。
作為另一項關鍵問題,反壟斷局負責人蒙特指出:“第三,對于現有資助俱樂部既得權保護的擬議新規,我們認為仍有完善必要。”這一要求頗具沖擊力,因為從根本上看,這意味著勒沃庫森和沃爾夫斯堡都必須改變現狀。兩家俱樂部此前曾考慮,如果資助例外被撤銷,將采取法律訴訟。
反壟斷局具體表示:“取消資助例外將消除常規俱樂部與享有資助例外俱樂部之間此前存在的不平等對待。不過,根據歐洲法院判例,目前為勒沃庫森和沃爾夫斯堡提出的既得權保護規定并不充分。德國聯邦反壟斷局認為,歐洲法院判例要求,從長期來看,所有俱樂部都應適用可比較的競爭框架條件。為此,至少從未來角度看,必須確保向新會員開放的母俱樂部,能夠像其他俱樂部一樣,對職業部門擁有可比較的影響力。”至于更深層次的章程技術調整能否作為解決方案,接下來將由律師們研究。反壟斷局并未為此設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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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而言,反壟斷局認為,50+1規則有助于實現“讓廣大社會群體在德國職業足球中獲得共同決策參與機會”的公共利益目標,因此不會對50+1規則采取行動。此外,這一結論也支持了反對外部資金注入的批評者。反壟斷局表示:“如果禁止該規則,將導致目前俱樂部中現有的參與機會被取消,德甲和德乙俱樂部將完全向投資者開放。德國聯邦反壟斷局認為,這不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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