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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諾蘭的《奧德賽》上映。
不出意外,朋友圈會分成兩種人。看過原著的,和假裝看過的。
今天花五分鐘,把這本書講明白。看完這篇,你就是前一種人。
先說它講了啥。
《奧德賽》是荷馬史詩的下半部。上半部《伊利亞特》講特洛伊戰爭怎么打,下半部講打完仗,一個人怎么回家。主角奧德修斯,就是獻木馬計的那位。仗打贏了,別人坐船回家,一路順風。他因為得罪了海神波塞冬,被按在海上漂了十年。
同樣一個導航終點,別人當天到,他走了十年。這大概就是最早的物流異常。
這十年他遇到的事,一件比一件離譜。
獨眼巨人抓了他們,一天吃兩個人。奧德修斯騙巨人說,我叫沒有人。然后趁他睡著戳瞎了獨眼。巨人疼得喊救命,鄰居問誰害你,他說沒有人害我。鄰居說,那你喊什么。他們就這么跑了。
女巫喀耳刻一揮手,把他的船員全變成了豬。你可能會說這也太慘了。其實未必,那幫船員一路上凈拖后腿,變沒變,區別不大。
海妖塞壬用歌聲誘人送死。他想聽,又不敢聽,就讓水手把自己綁在桅桿上,全船人耳朵堵死,他一個人聽完了那段傳說里沒人扛得住的歌聲。
全船唯一的聽眾,還沒法點贊。
女神卡呂普索把他扣在島上七年,許他長生不老,海景房包吃包住,條件是別回家。他拒絕了。說實話,這個條件放今天,很多人得猶豫到島沉了。
十年后,他九死一生回到家鄉,裝成乞丐。一百多個求婚者賴在他王宮里白吃白住,逼他妻子改嫁。這陣仗放現在,物業早報警了。
他沒報警。他拉開那張沒人拉得動的大弓,把求婚者全清了場。
全書最戳我的是結尾。妻子佩涅羅珀不信他,當著他的面,吩咐仆人把臥室里的婚床搬出來。他急了,說那床搬不動,床腿是我當年用一棵活著的橄欖樹親手做的。妻子聽完就哭了。
樹沒動過,人沒忘過。
再講它憑什么是經典。
這本書快三千歲了,是西方文學的源頭之一。但奇怪的是,它寫的不是英雄怎么贏,是英雄怎么熬。上半部里大家比誰的拳頭硬,到了《奧德賽》,奧德修斯活命靠的是三樣東西,撒謊,忍耐,記性。
它大概是文學史上第一個承認「聰明比力氣重要」的故事。
后世所有講漂泊的作品,都有它的影子。喬伊斯拿它寫出《尤利西斯》,一本比原著更難讀完的書。科恩兄弟拿它拍了《逃獄三王》。你愛看的公路片,讀過的流浪文學,往上數祖宗,都是這一本。只不過后人開的是車,人家開的是船。
奧德修斯這個名字,后來干脆變成了英語里的一個單詞,odyssey,意思是漫長的旅程。一個人能把名字活成單詞,這就算經典的待遇了。
最后說現實意義,這也是我勸你讀它的原因。
三千年過去,海還是那片海。獨眼巨人變成了酒局,塞壬的歌聲變成了短視頻,一刷就到半夜兩點。卡呂普索的島變成了任何一個勸你別折騰了的溫柔鄉。
這世上所有讓你停下來的好東西,標價都是同一句話,忘了你要去哪。
而奧德修斯給出的回答,三千年來沒人超越。綁住自己,聽完歌聲,繼續往前劃。
所謂成長,就是終于明白回家比出發難,然后還是選擇回家。
后天電影上映,應該值得一看。但我更勸你把書找來看看。
電影講兩個小時,這本書講了三千年。
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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