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烤肉被收了10塊錢炭火費。
博主沒吵沒鬧,問了一句話:“那我花錢了,炭火能打包嗎?”
服務員說打包不了。
博主把視頻發上網。
然后,市場監管局在評論區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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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塊錢的炭火費,點單時取消不了
8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
一名博主在當地一家燒烤店吃炭火烤肉。線上點單時發現——頁面上顯示需收取10元炭火費,而且這筆費用無法取消。
也就是說,不管你想不想交,這10塊錢都扣定了。
博主沒當場翻臉。他吃完了飯,結完了賬,然后做了一個讓所有人都沒想到的舉動——
他向服務員提出:把炭火打包帶走。
“炭火打包不了”“您不是已經用了嗎?”
服務員拒絕了。
博主的邏輯很直接:“那我花錢了怎么辦?”
服務員的回答是:“您不是已經用了嗎?別人家的炭火都收費的,都是這樣子的。”
炭火費你收了,炭火你要留下。
錢付了,東西不是你的。
博主把這段對話錄了下來,發到了社交平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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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監局評論區“閃現”:請告知地址,我們準備好了
視頻發出后,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烏魯木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的官方賬號,直接在博主視頻下方留言了。
評論內容很硬核:“請博主告知一下這家店是否在我轄區,我局執法人員已經做好執法準備!”
還補了一句:已經開展全面摸排,不辜負粉絲的信任。
網友直接看傻了——“這是我頭一回見,主動找消費者問,立馬處理,這還真當個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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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就上門了:這是強制消費,違規
當天晚上,烏魯木齊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就出現在了涉事燒烤店。
現場執法的視頻隨后發布。
工作人員在視頻中說得很直白:“這種收費行為屬于強制消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屬于利用店堂告示或者格式合同的形式加重消費者的責任。”
高新區(新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督科科長黃春生解釋:“公示不等于可以違規收費。”商家借助店堂告示設置單方格式條款,將經營必備成本單獨拆分收費,屬于變相強制交易。
“炭火作為炭火烤肉的基礎配套條件,無炭火則無法完成烤制服務,對應的耗材成本本就應當納入菜品定價之內。”店家單獨收取炭火費,本質是轉嫁自身經營成本,加重消費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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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認了:炭火費全額退,立案查處
面對執法人員的現場普法,飯店老板當場表態——炭火費將全部原路退還給所有在該店消費的客人。
不僅如此,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高新區(新市區)市場監管局還表示,將以此為契機,對轄區燒烤類餐飲店開展全覆蓋排查整治,一經發現違規加收炭火費等不合理收費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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