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橋小學2026—2027學年度
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招生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協調、優質發展,根據縣、鎮各級文件、通知和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徐橋小學2026-2027學年度一年級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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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則
1.免試就近原則: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格按免試、就近、劃片原則招生,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均有校可上。
2.陽光招生原則:堅持招生信息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分班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均衡、陽光分班原則:全面落實均衡、陽光分班要求,不考試分班,不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4.“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一致;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
5.“兩個為主”原則: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依法保障進城鎮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機會公平,實現入學工作科學、有序、規范。進城鎮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三個一樣”(一樣就讀、一樣升學、一樣免費)的要求,和城鎮區學生同等對待。
二、招生范圍
1.基本學區范圍:鎮直單位職工家庭適齡兒童,居委會、創業村、橋西村、橋東村(查灣、陳屋、牌樓、彭嘴、苗竹、王屋、業龍、李龍、查新屋、查前屋、林山、袁屋、下灣)、新豐村(立新、街頭、嚴家下灣、中灣、陳灣、團結、葉家新屋、背屋、橋頭、中心、江灣、下灣、紅星、李屋、汪屋、燈上)等村居戶籍地適齡兒童;
2.前進村戶籍地部分(現有孩子在本校就讀的家庭)適齡兒童;
3.在徐橋鎮公辦園(或徐橋鎮小學學前班)就讀滿半年以上的外鄉鎮、外縣適齡兒童;
4.在學校學區范圍內租賃或購買房屋滿半年的外來(指學區范圍以外)人員子女;
5.在學校學區范圍內注冊經商滿半年的外來(指學區范圍以外)人員子女;
6.在學校學區范圍內企業(不含徐橋園區)務工的外來(指學區范圍以外)人員子女。
三、招生規模
計劃招收3個教學班,班額原則上不超過45人。
四、招生對象
招生范圍內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學位有余的情況下,適當放寬年齡限制(僅限2020年10月31日前出生),按年齡大小排序、額滿為止。
五、招生工作流程及應提供的材料
1.申請登記,提交材料。
時間:8月15日、16日(上午8:20—12:00 下午2:00—4:30)
地點:徐橋小學會議室
2.審核對象和材料
對象一:適齡兒童父母持有學區范圍內戶籍。審核家庭戶口簿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二:適齡兒童父母持有學區范圍內的自有產權房。審核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暫未領取房產證但實際入住的須提交備案購房合同及全額發票,一個月以上用水、用電發票。)等相關材料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三:適齡兒童父母租賃學區范圍內公租房。審核家庭戶口簿、公租房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四:學區內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子女、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資企業股東及其根據公司法規定的高管子女和其他各類符合優撫條件的優待對象。審核家庭戶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五:適齡兒童父母房屋拆遷,按原居住地、新安置房地或現租居住地認定學區范圍。審核家庭戶口簿、房產證、拆遷協議、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六:適齡兒童父母無自有住房,隨第二法定監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按第二法定監護人住房所在地認定學區范圍。審核雙方家庭戶口簿、房產證、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上交復印件。
對象七:適齡兒童父母在學區范圍內租房經商務工。審核家庭戶口簿、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務工證明、務工企業(業主)連續發放6個月以上工資的銀行現金流水賬單,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注冊時間半年以上,即2026年2月28日之前并在有效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連續6個月以上的生活繳費憑據)等相關材料原件,上交相關復印件。在學位不足的情況下,以備案合同、營業執照注冊、生活繳費等時間先后排序。
對象八:在徐橋鎮公辦園(或徐橋鎮小學學前班)就讀滿半年以上的外鄉鎮、外縣適齡兒童。審核家庭戶口簿、幼兒園(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或學籍證明原件,上交復印件。
3.審核公示(時間:8月17—21日):學校根據招生原則和招生范圍對申請登記的對象進行審核,并將擬錄取的適齡兒童名單予以公示。
4.陽光分班:學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及市、縣關于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分班工作的相關要求實行陽光分班。分班時間:8月23日;公示時間:8月24—26日。
5.發放入學通知書:學校在嚴格審查信息并確認后,于8月28日發放入學通知書(學校門衛室領取)。
6.報到注冊:憑入學通知書并按照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或事項到校報到注冊。
六、工作要求
1.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認真把好材料審核關,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
2.建立工作預警機制,在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下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嚴格控制班額。
3.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爭取廣大家長對我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確保我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圓滿完成。
七、重要說明
1.請新生家長按本方案的要求及時到我校進行入學登記,逾期未報則不予登記且責任自負。
2.戶口簿復印應包括戶口簿首頁、父親頁、母親頁、兒童頁(兩份),并相應寫好監護人的手機號碼。戶口簿戶主如果不是適齡兒童父母,必須提供兒童出生證原件、復印件。
3. 根據《太湖縣校園周邊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符合我校入學條件的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學區范圍內房屋租賃備案證明一律由徐橋鎮人民政府出具。
4.登記中提供的適齡兒童相關信息與公安機關戶籍信息不符或材料虛假等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兒童法定監護人承擔。
太湖縣徐橋鎮徐橋小學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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