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宜賓日報》以《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的雙向奔赴》為題報道:近日,敘州區人民法院為兩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被執行人鄒某完成信用修復,實現了債權兌現、案結事了、信用重塑的良好效果。此次執行不僅彰顯司法權威,更以鮮活的案例印證了失信懲戒機制對推動執行實效的強力倒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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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在建設全國文明城市的進程中,誠信從來不是寫在標語里的抽象概念,而是貫穿于整個社會治理細節的剛性準則。敘州區人民法院這起“從失信懲戒到信用修復”的案例,為“守信一路暢通、失信寸步難行”的宜賓城市共識寫下了生動的注腳。
從百般推諉、玩“躲貓貓”拒絕執行欠款,到主動聯系債權人全額履行義務,鄒某的轉變本質上是失信懲戒機制威力的直觀體現:被限制高消費,讓其出行處處受限;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堵死其信貸融資渠道,導致其資金周轉陷入困境……“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枷鎖,終于讓鄒某意識到,失信的代價遠遠高于履約的成本。從筠連縣人民法院跨省拘傳“老賴”,到敘州區人民法院讓鄒某幡然醒悟,共同劃出了失信行為不可觸碰的紅線:任何試圖逃避責任、拒絕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行為,最終都會付出更加慘重的代價。
尤其值得稱道的是,宜賓的信用體系建設從來不是“一懲了之”——鄒某還清欠款后,法院及時依法解除對鄒某的限制高消費措施,屏蔽其失信名單,并出具《信用修復證明書》,助其卸下信用包袱,重回誠信經營軌道……這是宜賓獎懲分明誠信導向的真實體現:對失信者亮出制度利劍,對主動糾錯者給出修復通道,最終目的不是懲罰,而是引導更多人回歸誠信的正軌。
從翠屏區宗場鎮禾甫村村醫文功華57年堅守行醫不漲價的誠實守信,到興文縣僰王山鎮親民村村民夏福平掏空積蓄不欠薪的責任擔當,再到司法層面的失信懲戒與信用修復的雙向奔赴……宜賓的文明底色,正是在“獎懲雙向發力”的過程中越發厚重;宜賓的全國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正是在誠信建設全民“大合唱”中越擦越亮。
誠信受益,失信受懲;守信有益,信用有“用”;誠潤三江,信“立上游”。如果每個宜賓人都能從誠信生態中獲益,定能讓誠信從外部約束內化為行動自覺,最終沉淀為宜賓的區域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成為長江首城動人的氣質和所有市民共享的城市福祉。(毛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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