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寧波鄞州法院審結了一起備受關注的離婚財產分割案。
男方處置婚后房產得款1800萬元,主張父母276萬出資屬于夫妻共同借款,要求先行抵扣房款。女方則堅持認為這筆錢是贈與,不應扣除。
庭審中,女方律師提交了原離婚協議書(約定無債權債務)、男方無借條無催款記錄等證據。寧波中院采納了代理意見,認定借款不成立,判決女方分得287萬余元財產。
這個案子現在已經成為鄞州法院同類案件的參考判例。
276萬,從借款變成贈與,直接改變了287萬的分配結果。父母出資的性質認定,正在成為離婚財產分割中最具決定性的變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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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出資:借款還是贈與?2026年寧波法院怎么判
在寧波,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是普遍現象。但離婚時這筆錢算什么——借款要還,贈與要分——直接決定了夫妻雙方能拿到多少。
父母主張借款,舉證責任非常重。
寧波中院及轄區基層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審查標準日趨嚴格。想要證明出資是借款而非贈與,必須有借條、轉賬備注明確寫明“借款”、催款記錄等完整證據鏈。僅有口頭約定或事后補寫的借條,很難被法院采信。
鄞州法院的287萬判例正是這一裁判規則的典型體現。男方主張276萬是借款,但既拿不出借條,也拿不出任何催款記錄,離婚協議中還明確約定“無債權債務”。法院據此認定借款不成立,276萬屬于贈與,納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父母全額出資,房產可能歸出資方子女。
2025年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二)》對此有專門規定。針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的情況,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屋歸出資人一方的子女所有。同時,法院將綜合考慮夫妻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況,來確定是否需要對另一方予以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數額。
在寧波本地司法實踐中,購房后短期內離婚的,若將父母出資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對出資方子女可能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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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出資購房,新規下的三條核心規則
規則一:有約定的按約定。
父母出資時如果簽了書面協議,明確約定出資性質(借款還是贈與)、贈與對象(只給自己子女還是給夫妻雙方),法院會尊重約定。這是最安全的做法。
規則二:沒有約定的,推定贈與。
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出資,除非有明確約定,否則原則上認定為贈與,而不是借款。想要推翻這個結論,舉證責任在主張借款的一方,且非常重。
規則三:全額出資可判歸出資方子女。
一方父母全額出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房屋不論登記在誰名下,法院都可以判給出資方子女一方所有。另一方只能拿補償,補償多少取決于婚姻時長、有無子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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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給寧波購房者和已婚人士的實操建議
保留書面證據。父母出資時,建議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出資性質(借款還是贈與)、贈與對象(只給自己子女還是給夫妻雙方)。轉賬時在備注中寫明用途,如“購房借款”或“購房贈與給兒子個人”。
父母主張借款的,必須保留完整證據鏈。借條、轉賬備注、催款記錄,缺一不可。僅有口頭約定,法院不會采信。
面臨離婚財產分割的,及早咨詢專業律師。父母出資的定性直接影響分割結果。鄞州法院287萬判例中,女方正是通過律師的舉證——離婚協議約定無債權債務、男方無借條無催款記錄——成功將276萬認定為贈與,為自己爭取到了287萬的份額。
2025年寧波全市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1.2萬余件,涉及財產標的額超過50萬元的案件占比達34%。父母出資購房的性質認定,正在成為越來越多離婚案件的核心爭議點。
276萬,是借款還是贈與——一字之差,差的是287萬的歸屬。
岑萍萍律師——寧波婚姻家事、離婚訴訟、財產分割專業律師
浙江共業律師事務所 · 高級合伙人
執業15年 | 婚姻家事類案件180+件 | 累計辦案750+件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公開判例整理,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請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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