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浚縣的齊蘭周63歲,他把自己的錢全拿出來,又借了八百多萬,買了30畝地,打算建一個汽車檢測站,他不是為了賺大錢,只是覺得這個行業比較穩定,能給家里留條后路,到了2015年,他拉上濮陽的商人馮某一起干,兩人商量好,齊蘭周出地,馮某出錢,土地作價800萬,馮某要投資250萬,可是后來馮某的資金鏈斷了,實際只投了140多萬,項目就停了下來。
![]()
在這段時間里,土地一直沒有過戶到齊蘭周的兒子名下,直到2017年10月才辦完手續,齊蘭周把馮某投入的那部分錢用來周轉資金,維持日常開銷,馮某覺得情況不對,于2017年9月報警,指控齊蘭周合同詐騙,案件拖延了幾年,2021年2月,法院判處齊蘭周十年半有期徒刑,他被送進監獄,總共被關押了1399天,差不多快四年。
![]()
他在監獄里干活的時候從高處掉下來,左腿摔斷了,被定為四級傷殘,以后沒法再做重活,出獄后發現原來的生意已經倒閉,債主天天上門催債,欠的錢有六百多萬,妻子和他離了婚,兒子也不認他,2023年3月15日,二審改判他無罪,人雖然自由了,但精神已經垮了,同年9月13日,他拿到了國家賠償款七十九萬兩千元,這筆錢連欠款的零頭都不夠,更別說彌補這幾年來的損失。
![]()
有人提出疑問,證據不夠充分為什么還要起訴,土地雖然沒過戶手續,但錢已經支付了,地也實際占用使用了,這最多只能算手續辦理得慢一些,不能說是故意欺騙,關于資金被挪用的問題,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個人一開始就打算賴賬不還,更讓人覺得奇怪的是,警方先抓了他的兒子進行調查,沒查出問題就釋放了,之后又轉而通緝他本人,起訴時提交的材料明顯站不住腳,法院卻仍然判決他有罪,后來這個判決又被推翻改判。
![]()
按照法律規定,辦案人員如果因為故意或者嚴重過失導致錯案發生,國家賠償之后還可以追究他們的責任,但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人被處理過,齊蘭周自己思考了一下,可能是在基層工作中,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經常分不清楚,就直接套用到犯罪認定上,也可能是一看到農民有了資金投入,就覺得他們容易做出欺騙別人的事,這種想法在鄉鎮一級其實挺常見的。
在農村搞土地合作,常常是先把事情做起來再說,合同簽好了,地也用上了,但過戶手續拖個半年一年很常見,這不光是齊蘭周一家的情況,可一旦出問題,司法系統容易把民事糾紛當成刑事案件處理,辦案人員對經濟類案件理解不夠,培訓也少,遇到模糊情況,就傾向于先抓人再處理。
![]()
2024年最高法發布文件,強調要謹慎使用刑事手段處理經濟糾紛,但齊蘭周的案子發生在文件出臺之前,處理過程卻比政策慢了一步,他現在住在老舊的房子里,腿腳不便,依靠低保生活,地還在那里,只是沒人再敢提開發的事,他偶爾去鎮上,看到新開的汽修廠,門面亮堂,里面年輕人忙忙碌碌,他不說話,蹲在路邊抽根煙,看一會兒就離開。
賠償款到賬的那天,他反復核對數字好幾遍,確認是七十九萬兩千元,他沒有把錢存進銀行,也沒有拿去還債,只是帶在身上幾天,之后換了兩件舊衣服,給前妻寄了一些,剩下的塞在枕頭底下,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他就摸摸左腿,那里骨頭接得不太平順,一到陰天就疼,他記得被抓的那天,門口那棵棗樹剛結青果,現在樹還在,果子每年都熟透,掉在地上爛掉,也沒人去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