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編輯 李可欣 田甜
今年6月,我們曾就校園周邊違規售賣檳榔的問題發聲。當時我們看到,一類致癌物堂而皇之地擺上校門口貨架,學生輕易就能買到,部分青少年甚至已經成癮。我們追問:監管的缺位,難道要一直讓家長提心吊膽嗎?
一個多月過去,我們看到了一份實實在在的“答卷”——監管正在加速跟上,而且有了看得見的成效。
進入暑假以來,山東省消費者協會率先發布消費倡議,指出檳榔具有較強成癮性,長期咀嚼會對口腔、消化及神經系統造成持續性損害,呼吁家長加強監護、引導孩子自覺抵制。緊接著,臨沂、濰坊、濱州、淄博、德州、菏澤、聊城等多地市場監管、消保部門密集發布檳榔專項消費警示,劃出了一條經營銷售的紅線:嚴禁向未成年人售賣檳榔及制品。在博興縣,曹王市場監管所已對轄區內商超、校園周邊商鋪開展檳榔制品專項檢查,重點核查分區隔離陳列、嚴禁向未成年人售賣等要求的落實情況。在萊蕪區,消費者協會發布專項消費警示,明確要求經營場所必須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檳榔及其制品”的醒目警示標識,校園周邊區域禁止售賣檳榔,并禁止通過“捆綁銷售”“搭售零食”等方式變相誘導未成年人購買。
從省級倡議到市縣聯動,從文件要求到基層檢查,山東多地正在把“嚴禁向未成年人售檳”從紙面落進現實。這不僅僅是幾紙通知,而是一系列實實在在的硬招實招。
當然,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這些行動目前仍以“消費提示”“警示”“倡議”為主,尚未形成統一的法律禁令。檳榔的“身份”問題仍未徹底解決——它不再被當作食品監管,卻尚未被納入煙草、藥品或專門管制目錄。正如專家所指出的,因無明確執法依據,基層執法人員對檳榔生產、銷售及廣告等行為難以定性處罰,實踐中容易出現執法尺度不一和監管責任不清的情形。廣東正在系統論證將檳榔劃為“特殊管控品類”的可行性,如果這條路走通,檳榔將擁有明確的法律身份,監管將有法可依。
保護未成年人,容不得半分僥幸。我們期待更多地方跟進,更期待國家層面早日建立統一的監管體系,讓“嚴禁向未成年人售賣檳榔”真正成為全國性的剛性約束,給千萬家長一份安心,還校園周邊一片凈土。
責編:李婷婷
審簽:李 雪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