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7月22日,美國“政客新聞網”歐洲版(POLITIO EU)援引知名行業機構全球移動通信系統協會(GMSA)報道稱,歐盟旨在排除華為等中國電信網絡供應商的計劃,其成本將高達歐盟官方預估的四倍。
GMSA當天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更換這些中國設備的直接成本將達到300億至400億歐元。這一數字,遠高于歐盟委員會每年34億至43億歐元、為期三年的預估,后者的總成本約為100億至130億歐元。
打著所謂“安全”的幌子,歐盟擬議的新版《網絡安全法》(CSA)將要求眾多行業拆除并更換大量中國設備,禁止中國供應商參與其關鍵基礎設施建設。
除了GMSA的這份最新報告,事實上早在今年5月6日,香港《南華早報》也曾援引一份最新報告指出,此舉將在未來五年內給歐盟帶來高達3678億歐元的驚人成本。
根據歐盟中國商會(CCCEU)與畢馬威(KPMG)聯合發布的這份報告,該法案之所以耗資巨大,主要源于必須拆除并更換海量的中國硬件設備,僅此一項任務的成本就可能高達1462億歐元,而其余損失則源于資源重新配置、服務中斷、就業調整以及法律費用等因素。
由歐盟委員會于今年1月提出的修訂版《網絡安全法》,旨在限制中國設備在18個“關鍵領域”的應用,包括探測設備、聯網和自動化車輛、電力供應與儲存系統、供水系統以及無人機和反無人機系統。同時,云服務、醫療設備、監控設備、航天服務和半導體也被歸類為“關鍵領域”。
4月17日,中國商務部向歐委會正式提交了對歐盟《網絡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評論意見,表達了中方嚴正關切和正式立場。
據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介紹,中方認為,草案以網絡安全和供應鏈安全為名,引入極具主觀隨意性的“非技術風險”因素,特別是在草案中認定“網絡安全關切國家”和“高風險供應商”名單,并在能源、交通、ICT等18個行業將列單的國家和供應商,全鏈條排除出歐盟相關供應鏈之外,這是經貿問題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做法。
在評論意見中,中方建議歐方刪除草案中關于“網絡安全關切國家”和“非技術風險”的規定,刪除或實質修改“高風險供應商”認定標準及相關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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